附件1: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面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本企业承诺如下: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2、持续保持发证时的生产条件和检验能力。3、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要求。4、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检验原始记录完整齐全。5、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标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识。6、在经营活动中不故意生产假冒伪劣产品。7、不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变造生产许可证证书、标志和编号。8、不违反产业政策,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的生产设备和工艺、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或建设国家严禁重复投资建设项目。9、保证生产的产品单元和规格型号不超出取证时产品范围。10、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及时向市质监局报告并及时提出换证申请。11、按规定及时提交年度自查报告,年度自查报告内容真实可靠。12、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抽查,日常巡查等监督检查工作,并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名20年月日(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