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3/22项目贷款本章主要内容:1.项目贷款的基础知识2.项目贷款的风险控制(重点)3.项目贷款的案例分析(沙角B厂项目融资)2020/3/22项目贷款是国际银行贷款的主要去向之一,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形式。项目融资(ProjectFinancing):是指向某一特定的工程项目提供融资。从广义上说,一切针对具体项目所安排的融资都可以划归为项目融资的范畴。但是,金融界一般只将无追索权(Non-recourse)或有限追索权(Limitedrecourse)形式的融资活动称为项目融资。做法:项目发起人成立一家项目公司,以该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筹借资金,并主要以项目公司本身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还款来源,以项目公司的资产作为贷款的担保物。2020/3/22第一节项目贷款概说一、概念广义:以某个特定投资项目作为贷款对象的贷款。狭义:以某个特定投资项目作为贷款对象的贷款,贷款的偿还也完全以贷款项目的收益为基础,还款保证只限于贷款项目的所有资产和收益,即贷款的追索权仅限于该项目。2020/3/22项目贷款分无追索权和有限追索权两种:(1)无追索权的项目贷款也称为纯粹的项目贷款。贷款的还本付息完全依靠项目本身的经营效益。贷款银行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须从该项目拥有的资产取得物权担保。如果该项目未能建成或经营失败,其资产或收益不足以清偿全部的贷款时,贷款银行无权向该项目的主办人追索。(2)有(限)追索权的项目贷款除了以贷款项目的经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和取得物权担保外,贷款银行还要求由项目实体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贷款行有权向第三方担保人追索。但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以他们各自提供的担保金额为限,所以称为有限追索项目贷款。2020/3/22项目贷款的特点:(1)借款人不是发起人,借款人是为项目建设而设立的项目公司。传统贷款中,贷款人将款贷给投资人,投资人再将该款项投资于某一项目;在项目贷款中,银行主要是着眼于特定项目的经济价值而向独立项目公司贷款。(2)还款来源为新项目的收益,追索权主要限于“项目”。传统贷款则依赖借款人的所有财产及其收益作为偿债来源(完全追索权);项目贷款以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收益作为还款来源,项目主办人不承担从其财产中偿还全部项目贷款的义务(可能部分承担)。(3)贷款方式多样化:对某一项目的贷款往往不仅仅是一种,项目的不同阶段可能提供不同的贷款。2020/3/22(4)担保的重要性项目贷款的贷款人可以通过设立抵押权(以土地、建筑物、厂房、设备等项目资产作为抵押品)和经转让取得的合同权益(包括项目产品的长期购买合同、项目设施的长期使用协议和其它附属性合同权益)作为对借款人违约的补偿,有时还需要额外的独立保证。一般贷款通常不会采用这样严密紧扣的担保形式和合同安排。(5)手续复杂,多合同:贷款协议、投资协议、完工担保协议、产品销售协议、原材料的供货协议、特许协议、经营管理合同,等等。(6)难度大、不确定因素多、风险高。2020/3/22二、项目贷款的发展简史历史上,存在着类似于现代项目融资的一些做法。例如,早在17世纪,英国的私人业主建造灯塔的投资方式与现代项目融资中的BOT(Build-Operate-Transfer)形式极为相似。20世纪30年代美国,以未开采的石油储量作为抵押的贷款是项目贷款的雏形。50、60年代国际上出现产品支付金融的信贷形式。石油公司将石油预售给某一买主(可能是为该项目设立的项目实体),该买主以石油预售合同作为抵押从银行借款,再以所得的贷款预付石油公司的货款,石油公司再以预收的货款开采石油。2020/3/22国际项目贷款70年代之后出现,最早用于英国北海油田的的开发。上世纪60、70年代以后,国际上大型工程开发项目日益增多。这类大型项目往往耗资巨大,开发周期长,动辄需要几亿、几十亿乃至上百亿美元的投资金额和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投资周期。项目的投资风险超出了项目投资者所能够和所愿意承担的限度,传统的公司式融资方式(完全追索权的)已经不能满足此类大型、巨型项目融资的要求,针对这种情况,为适应开发大型项目的需要,利用项目本身的资产价值和现金流量安排贷款的方法就应运而生,并获得了很大发展。2020/3/22三、项目贷款的优点(1)项目贷款能够提供单靠项目发起人自身无法承担的巨额资金投入。(2)项目贷款对项目发起人的追索权是有限的,借款人不是项目的发起人,不反映在发起人资产负债表上。(3)对合资项目,项目贷款是一种非常有利的资金筹措方式。(4)对贷款银行来说,项目贷款有助于银行对贷款风险的控制。2020/3/22四、项目贷款的对象项目贷款要求对贷款项目的未来收益有可靠的保证,因此适合技术成熟、收入稳定、市场风险小、涉及管理因素少的项目。例如:矿产开采项目,如油田开发等。基础设施项目:公路、桥梁、机场等。公共产品项目:政府提供采购的合约。高风险项目一般采用证券项目融资的方式。2020/3/22近年来,项目融资的应用范围更是超越了传统的领域,即资源型、能源型工业项目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象欧洲迪斯尼乐园和悉尼2000年奥运会体育场的建设也采用项目融资的方式。在我国,项目融资起步较晚,1984-1988年的深圳沙角B火力发电厂项目融资被认为是中国最早的一个有限追索的项目融资(BOT)案例。2020/3/22五、项目贷款的主要当事人项目贷款具有复杂的结构,参与贷款结构并在其中发挥不同作用的当事人也比较多。一般而言,国际项目贷款的参与者主要有:(一)项目贷款人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如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投资基金等)和一些国家政府的出口信贷机构以及国际金融组织,是项目贷款的提供者。贷款组织:承担项目贷款贷款责任的银行可以是一两家银行,但在大型项目贷款中更为常见的是由多家银行组成国际银团作为贷款人提供项目贷款。一般来说,贷款金额越大,项目风险越高,就需要越多的银行组成银团以分担风险。2020/3/22(二)项目借款人(项目公司)借款人一般是项目公司,是由项目发起人专门为某一特定项目而成立的一家单一目的的独立公司,作为项目的直接主办人,直接参与项目投资和项目管理,直接承担项目债务责任和项目风险。成立项目公司是项目贷款中的普遍做法。这样做的好处主要有:(1)可以将项目贷款的债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基本限制在项目公司中,由项目公司对偿还项目贷款承担直接责任;(2)可以把项目资产的所有权集中在项目公司一家身上,便于进行管理;(3)对贷款人来说,成立项目公司还便于银行在项目资产上设定抵押担保权益,等等。2020/3/22借款人也可以不是项目公司。例如,国际上一些银行和金融机构不愿意向国有企业贷款,为此可设立专门的“受托借款机构”-TBV(TrusteeBorrowingVehicle),通过TBV向银行借款,间接为国有项目公司提供融资,其融资结构如下图所示。2020/3/22(三)项目投资者(项目主办人)项目的实际投资者,是项目的真正主办人和发起人。项目投资者一般拥有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向项目公司提供股本资金,并且以直接担保或者间接担保的形式为项目公司获得贷款提供一定的信用支持。项目主办人可以是政府机构或者公司企业,或者是两者的混合体。此外,大型工程项目的主办人除了东道国政府或公司企业以外,一般还都吸收知名外国公司参加,以便利用外国公司的投资、技术和信誉,并吸引外国银行的贷款。2020/3/22(四)项目设施使用方或项目产品的购买方项目使用方或者项目产品的购买方,通过与项目公司签订项目产品的长期购买合同或者项目设施的长期使用协议,为项目贷款提供重要的信用支持。项目设施使用方或者项目产品购买方,一般是由项目投资者本身、有意使用项目设施或购买项目产品的独立第三方,或者有关政府机构来承担。(五)保证方除了项目投资者通常要为项目公司借入的项目贷款提供一定的担保以外,贷款人为了进一步降低风险,有时还会要求东道国中央银行、外国的大银行或大公司等向其提供保证,特别是完工保证和偿债保证。2020/3/22(六)项目建设的工程承包方工程承包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项目工程建设合同,承担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工程承包公司的信誉,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直接影响到贷款人对项目建设风险的判断,特别是在象“交钥匙”工程中。工程承包公司往往是完工担保的提供者。(七)项目设备、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方项目设备、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方与项目公司签订供应合同,向项目提供建设和生产经营所需的设备、原材料和能源。设备供应商通过延期付款或低息出口贷款的安排,以及项目原材料、能源供应商以长期的优惠价格向项目提供原材料和能源,对于减少项目的不确定性、降低项目成本和风险都是非常关键的。2020/3/22(八)中介机构由于项目贷款通常结构复杂、规模巨大,涉及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因此项目投资者或者贷款人往往需要聘请具有专门技能和经验的专业人士和中介机构来完成组织安排工作。包括:项目融资顾问、法律顾问、税务顾问等等。环境顾问?(九)政府机构政府在项目融资中也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例如,项目所在地政府为项目开发提供土地或者经营特许权,为项目批准特殊的外汇政策或税务政策等等。再如,设备出口国政府为项目提供条件优惠的出口信贷或贷款担保、投资保险。2020/3/22第二节项目贷款的担保项目贷款的风险需要贷款银行特别处理。为了降低和减少项目融资中的种种风险,经过不断的实践探索和检验,国际上已经逐渐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尤其是参与项目贷款的银行逐渐建立了一系列降低和控制项目风险的方法和技巧。这些方法的核心就是通过各种类型的法律契约和合同将与项目有关的各方利益结合起来,共同承担和分担风险。由项目主办人和其它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向贷款人提供的特定的担保和保证,是控制和转嫁项目贷款商业风险的重要手段和措施。2020/3/22一、项目建设阶段的风险项目完工风险:是指项目因故中途停建,或不能按规定的质量标准竣工投产,或不能按期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或盈利能力。包括:1.成本超支风险和2.项目建成风险完工风险是项目融资的核心风险之一,因为如果项目不能按照预订计划完工投产,项目融资所依赖经济基础就受到了破坏。从国际上的实践经验来看,项目建设期出现完工风险的概率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是比较高的。因此,贷款银行对项目的完工风险都非常重视,通常会要求投资者或工程承包公司等项目参与者提供相应的“完工担保”作为保证。2020/3/22完工担保协议:(1)形式:完工担保协议是贷款人与项目完工担保提供人之间所签订的一种法律文件,它可以是独立的合同,也可以作为项目融资的借贷协议或者是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2)主要内容:完工担保提供人向贷款人作出保证,为使项目能够如期完成并顺利投产,如果在计划内的融资安排以外还需要额外资金,完工担保提供人将进一步承担追加资金的义务,提供能够使项目按照预订工期完工的、或者按照预订“完工标准”完工的、超过原定计划资金安排之外的任何所需资金。如果完工担保提供人不履行其提供资金的义务而导致项目不能完工,则需偿还贷款人的贷款。有的完工担保协议甚至规定,一旦项目不能按时完工,担保人就必须偿还贷款。2020/3/22(3)提供者在大多数情况下,项目完工担保是由项目主办人提供,承建项目的工程承包公司或有关保险公司也会提供项目完工担保。(4)“完工”的定义完工担保协议的有效期限一般以项目完工为限,一旦项目完工,担保人的担保义务就随之终结。因而,完工担保协议中对于“完工”的含义和测试标准会作出非常明确、详细的规定。2020/3/22二、项目营运阶段的风险1.政治风险由于战争、罢工、国有化、政府政策、法规变更等原因,导致项目在建成后无法正常运转、或经营成本上升,导致项目盈利能力的下降甚至亏损,影响贷款本息的偿还。政治风险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国家风险,即项目所在国由于某种政治原因,对项目实行征用、没收,或者对项目产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