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泰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编号:TH-ZL-2015-731/15(一)采购管理制度⑴采购员的资质:门店采购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⑵采购的方式:门店根据销售情况,通过线上采购和线下采购两者方式进行采购。⑶记录的保存:2年(二)收货、验收管理制度⑴验收员的资质:验收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经专业或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⑵验收过程:验收员必须依据公司开具的随货同行单,对到货医疗器械的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生产厂商、批号等逐一进行核对,检查医疗器械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医疗器械破碎,短缺等问题,并在凭证上签字。(三)陈列管理制度⑴门店温湿度的监控:门店必须对营业场所温度进行监测和调控,以使营业场所的温度符合常温要求,定期(每月)进行卫生检查,保持环境整洁。存放、陈列医疗器械的设备应当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放置与销售活动无关的物品,并采取防虫、防鼠等措施,防止污染药品。⑵陈列的要求:1)医疗器械按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并设置醒目标志,类别标签字迹清晰、放置准确,物价标签必须与陈列医疗器械一一对应,字迹清晰。2)拆零销售的医疗器械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专区,做好记录并保留原包装标签至该医疗器械销售完为止广元市泰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编号:TH-ZL-2015-732/15⑶重点检查的品种:拆零医疗器械和易变质、近效期、摆放时间较长的医疗器械等,每月检查两次。⑷有疑问医疗器械的处理:凡是质量有疑问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上架陈列、销售。(四)销售管理制度⑴经营的范围和方式:门店必须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医疗器械。⑵人员上岗要求:凡从事医疗器械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上岗证,同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非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得在营业场所内从事医疗器械销售相关活动。⑶药师要求:在营业时间内,执业药师或药师必须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执业药师或药师等内容的胸卡。⑷销售医疗器械的要求: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执行。⑸广告的要求:店堂内的医疗器械广告宣传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的规定。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医疗器械宣传广告不准在店堂内、门口悬挂张贴、散发。(五)供应单位和采购品种的审核制度⑴本门店为晋江市泉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下属门店,供货单位只有一家为公司总部晋江市泉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采购的品种审核,也是由公司总部晋江市泉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统一委托福建泉安医药公司进行审核,门店不再对供应商和采购的品种进行审核。(六)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广元市泰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编号:TH-ZL-2015-733/15⑴记录范围:指质量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各种质量记录。⑵记录的设计、审核:质量的设计首先由使用部门提出,报质量负责人审定。⑶记录的填写:质量记录的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不空格,不漏项)、字迹清晰,不能随意涂抹,没有发生的项目记“无”或画“/”,各相关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要签全名。⑷记录的储存:记录必须按规定期限保存,至少5年。(七)质量信息管理制度⑴质量信息收集、查询的定义:是指对医疗器械进、存、销等各环节中所发现的有关医疗器械质量问题,进行收集并向总部质量管理部门进行的医疗器械质量调查与追询,以及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的药品质量调查与追询。⑵记录的保存:记录保留5年。(八)质量事故和质量投诉的管理⑴医疗器械质量事故的定义:是指医疗器械经营过程中,因医疗器械质量问题而导致的危及人体健康或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情况。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大类。⑵质量事故的处理:质量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前往现场,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及时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协助各有关部门处理事故的善后工作。(九)有效期的管理广元市泰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编号:TH-ZL-2015-734/15⑴定义:医疗器械的有效期是指医疗器械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够保持其质量的期限。⑵近效期医疗器械:距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足3个月的医疗器械界定为近效期药品。⑶近效期医疗器械销售的要求:销售一个月内的近效期医疗器械必须向顾客告知有效期。(十)不合格器械销毁管理制度⑴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定义:凡与法定的医疗器械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医疗器械,均属于不合格医疗器械。⑵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1)在医疗器械养护或销售核过程中发现有疑问的,立即下架暂停销售,报质量负责人进行确认,确认为不合格药品,退回公司,确认为合格品,上架继续销售。2)医疗器械验收过程中发现有疑问的,报质量管负责人进行确认,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拒收。3)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以及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医疗器械,质量负责人立即通知门店停止销售,并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锁定。4)不合格医疗器械集中存放在不合格品库(区),并建立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台帐。5)不合格医疗器械的报损、销毁由总部质量管理部门统一管理,门店不得擅自销毁不合格医疗器械;(十一)门店卫生管理制度广元市泰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编号:TH-ZL-2015-735/15⑴营业场所必须进行卫生清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保证场所宽敞明亮、整洁卫生,不摆放与营业无关的物品,无污染物。⑵工作人员上班时,统一着装,穿戴整洁、大方。非工作时间不允许穿着工作服,员工必须保持个人卫生,着装整齐,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十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⑴要求:对从事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工作人员实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确保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工作人员符合规定的健康要求。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医疗器械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工作。⑵体检地点:健康体检必须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⑶体检结果的保存:5年备查。(十三)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⑴工作牌的要求:在岗的人员必须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职称等内容的工作牌,是执业药师和医疗器械技术人员的,工作牌还必须标明执业资格或者医疗器械专业技术职称。在岗执业的执业药师必须挂牌明示。⑵售后服务:医疗器械技术人员必须向顾客正确介绍医疗器械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十四)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⑴责任:门店质量负责人负责对员工质量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并建立职工质量教育培训档案。⑵考核方式:门店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门店负责人与质量负责人根据培训的内容共同组织考核。(十五)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制度广元市泰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编号:TH-ZL-2015-736/15⑴不良反应的定义: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是指合格医疗器械在正常用法下出现的与用医疗器械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⑵责任人:门店质量负责人承担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⑶不良反应的上报:门店质量负责人及时填报“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表”,上报总部质量管理部。(十六)计算机管理制度⑴使用系统要求:各岗位人员必须使用自己工号和密码进入电脑操作,不得窃取他人电脑工号密码,同时防止密码泄漏。经常更换密码,确保密码安全。⑵系统的维护:系统管理员必须每天进行服务器主机系统的数据备份和数据清理工作。⑶计算机系统异常处理:门店计算机系统出现异常时,操作人员需立即上报系统管理员,严禁自行处理异常现象。(十七)设施设备管理制度⑴设备的日常管理:门店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保证设施设备正常使用。⑵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每半个月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做好记录。⑶故障的处理: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有状态标志,并及时报告、维修,做好记录。(十八)仪器、设备校准检定管理制度⑴校准要求:需外校的,由门店负责人送到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或联系其至现场校验,要求校准单位出具相应的校准报告。⑵校准结果的处理:校准合格的仪器设备必须贴“合格证”,“合格证”上注明有效期。广元市泰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编号:TH-ZL-2015-737/15门店各级岗位责任制(一)、门店负责人岗位职责1、全面领导门店的日常工作,向门店员工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2组织贯彻执行上级质量方针、政策、法规和指令。3、推进质量体系建设,领导质量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主持质量体系的管理评审。4、提供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所必需的人力资源和设备等资源配置。5、合理设置并领导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保证其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支持其合理意见和要求,提供并保证其必要的质量活动经费。6、领导质量教育,对门店员工进行质量意识的考核。7、正确处理质量与数量、进度的关系,在经营与奖惩中落实质量否决权。8、重视客户意见和投诉处理,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9、主持季、年度质量分析会和全员质量管理工作例会。10、签、颁发、质量管理制度和其他质量制度性文件。11、主持本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二)、门店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学习和遵守国家关于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及有关规定。2、依据企业质量方针目标,制定本部门的质量工作计划,并协助本部门领导组织实施。广元市泰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编号:TH-ZL-2015-738/153、负责质量管理制度在本门店的督促、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4、负责处理质量查询。对顾客反映的质量问题,应填写质量查询登记表,及时查出原因,迅速予以答复解决,并按月整理查询情况报送质量管理部和业务部门。5、负责质量信息管理工作。经常收集各种信息和有关质量的意见建议,组织传递反馈。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提供分析报告。6、负责不合格产品报损前的审核及报废产品处理的监督工作。7、收集、保管好本部门的质量文件、档案资料,督促各岗位做好各种台帐、记录,保证本部门各项质量活动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建立并做好产品质量档案工作。8、协助门店负责人组织本部门质量分析会,做好记录,及时上报本门店发生的质量事故,及时填报质量统计报表和各类信息处理单。9、指导验收员、养护员和保管员执行质量标准和各项管理规定。10、了解本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总结成绩,找出差距,不断提高服务质量。11、负责门店经营过程中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指导、督促门店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等。(三)、门店采购员岗位职责1、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2、采购医疗器械应选择具有法定资格的供货单位。3、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注重医疗器械采购的时效性和合理广元市泰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编号:TH-ZL-2015-739/15性,做到质量优、费用省、供应及时,结构合理。4、购进医疗器械要有合法票据,购进医疗器械必须建立完整的医疗器械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记载:购货日期、供货单位、购进数量、单价、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商、质量情况、经办人等。医疗器械购进记录必须保存至少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2年。(四)、门店验收人员岗位职责1、负责按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及销后退回的医疗器械逐批进行检查验收。2、严格按规定的抽样数量、检查验收项目内容和判断标准对到货产品进行检查验收。3、对经检查验收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应填写拒收报告单,报质量负责人审查核实后通知总公司业务部门,并做好隔离工作。4、规范填写入库验收记录,做到字迹清楚、内容真实、项目齐全、批号数量准确,并签名负责,按规定保存备查。5、自觉学习产品业务知识和产品监督管理法规,努力提高验收工作技能。(五)、门店养护人员岗位职责1、执行《产品养护管理制度》,对在库产品实施科学养护。2、在质量负责人的技术指导下,具体负责在库产品的养护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产品理化性质和储存条件的规定,结合门店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