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南京市第一医院专家门诊装饰改造工程采购文件采购编号:NJZC-2006D079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2006年11月16日-2/35-目录第一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谈判邀请书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投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第四章投标报价及付款办法第五章开标、评标、定标第六章合同签订、验收及工程结算第二部分: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声明函报价清单施工质量保证质量服务承诺合同格式第三部分:工作量清单-3/35-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各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法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一、招标项目及工期南京市第一医院专家门诊装饰改造工程;工期:50天。二、投标人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一级(含)以上资质。三、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四、获取招标文件(以下或称谈判文件)的办法和时间通过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免费下载,网址:,(下列所列网站,均为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请密封后,于2006年11月24日上午08:40--09:00之间送至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六楼开标厅。六、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06年11月24日上午9:00投标截止后当场评标;地点: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六楼开标厅。(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不唱标,价格可以谈判)七、有关本招标投标项目的其他内容:投标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限转帐支票、汇票、本票、电汇、现金交款单)。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保证金不用密封)。八、报名及勘察现场时间、地点:2006年11月16日下午14:30整,地点:南京市第一医院(长乐路68号)基建办,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建筑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现场报名并勘察现场。南京市第一医院联系人:王健;联系电话:025-52271087、85223976。九、答疑时间:2006年11月20日上午9点,地点同上。十、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建设银行南京地铁大厦分理处;开户名称: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银行帐号:32001595844050000202。招标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号-1电话:025-83279813联系人(项目负责人):陆宝钧传真:025-83279814邮编:210008-4/35-第一章总则一、招标项目:本次招标是就南京市第一医院食堂装饰改造工程进行招标。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GB5030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等国家规范严格执行。二、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招投标过程所产生之一切费用。无论招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三、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文件及依法对本文件所作的书面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勘察现场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作出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或在网站通知。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在网站通知。澄清或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投标人的义务1、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完全明了招标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交货日期,完全明了投标人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二章投标文件五、投标文件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应包括下列1——4部分内容,否则将可能被拒绝。1、公司情况说明:公司简介、生产设备、工程技术人员情况、类似典型项目介绍。2、投标报价单:-5/35-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3、技术支持和质量服务:投标人需书面作出施工质量保证,技术支持及质量服务承诺,以上承诺将作为评标依据,需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签字。4、所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复印件;(2)主要生产设备一览;(3)工程技术人员状况;(4)授权委托书(如有代理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附原件备查);(5)典型项目的商务合同复印件;(6)投标综合说明书:公司简介、施工队伍组织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工期、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六、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责任自负。七、投标文件的制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投标人必须依照招标文件提供的表式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2、投标文件必须打印并应装订成册;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八、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投标均为可以接受的投标。九、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投标须知的要求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宣布中标结果时当场退还。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入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按约履行完毕后的一周内全额退还(无息)。4、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又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提交履约担保;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4)由于投标人的原因导致中标无效的。第三章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十、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项目名称、采购编号。3、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6/35-十一、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指定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十二、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报价及付款办法十三、投标报价的所用材料规格严格按照标书要求的品牌、规格执行。1、以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依据。各投标单位根据预算工程量及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量清单中子目内容进行复核,在勘察现场会讨论,统一做法,按照江苏省2004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等造价计算程序确定分项综合预算单价,并根据本企业水平研究最终确定投标总价。2、建设单位反对盲目压价投标,任何盲目压价的投标将会被拒绝。3、本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报价资料作为施工合同之附件。4、付款方式如下:a、签定合同,项目经理到位后付合同价的10%;b、验收合格后付到合同价款的70%;c、审计结束、竣工资料交付后付至合同价的90%;d、留合同价的10%作为保修金,保修金的返还时间为交付后一年付7%,第二年付3%;e、决算价与合同价有变动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订付款事宜。f、付款同时扣除甲供材款及预留金款。十四、投标报价1、投标单位需按招标文件报出其投标价,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图纸、清单范围内所有土建装饰改造及安装内容。2、投标报价形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种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总报价,今后不作调整,报价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签字。3、甲供材,则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暂定价列入报价,如建设单位委托中标单位购买,必须由建设单位确认质量、品牌、价格、产地等。4、工程量清单数量、暂定价、独立费不得变更、不得优惠;否则按废标处理。第五章开标、评标、定标十五、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投标邀请书-7/35-十六、评标、定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办法为:1、价格占50分:(1)所有投标人的最终报价中有效最低价得最高分(50分),其它报价得分为(有效最低价/其他报价)×50分。(2)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主材价格的材料和设备、独立费表中的材料和设备计入报价,投标时不得进行让利优惠,税金、劳保等规定的不可竞争费用等不得进行让利优惠,否则做废标处理。2、施工组织设计占32分:具体由谈判小组成员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相关证明材料等打分(基本分18分,以下参考打分点的每项最优方案另得1-2分: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力量及技术管理人员配备,工期进度保证措施,工艺及技术方案,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施工程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等,针对本工程施工中的重点、难点和特殊部位的详细处理方法和具体处理措施),此项得分最终不高于32分和不少于18分。3、企业资质及经营业绩占5分:2003年度至今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与本次采购项目类似工程有1个得1分,单个合同金额为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有1个得2分,最高得5分[须附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等)]。4、项目经理资质及业绩占5分:自2003年度至今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与本次采购项目类似工程有1个得1分,单个合同金额为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有1个得2分,最高得5分[须附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等)]。注:企业与项目经理业绩不能重复计分。5、质量服务承诺占4分:修缮、装饰工程保修期为2年,上述质量服务保修要求为最低要求,满足上述质量服务保修要求得2分,不满足的作废标处理;额外承诺延长保修期的,一年得1分,最多得2分。6、工期占2分: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得2分,不满足的作废标处理。7、谈判文件制作占2分:由谈判小组成员根据谈判文件的制作水平、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的明确情况等,在1-2分的范围内打分。十七、开标会开标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由招标人主持。招标人、所有投标人等有关部门的代表参加开标会。十八、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8/35-1、授权委托书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或签名),或委托书非原件;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难以辨认;3、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确定以哪个报价为准;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存在严重错误;5、投标材料所述情况和所附相关资料不实的;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十九、评标、定标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或称谈判小组)负责。定标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投标文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二十、谈判程序1、竞争性谈判小组讨论、通过谈判评标工作流程和谈判要点。2、竞争性谈判小组审阅谈判采购文件。3、围绕谈判要点,竞争性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各个投标人分别进行谈判。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由竞争性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4、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人谈判结束后,竞争性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投标人在规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