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建筑施工招标投标第一节建筑施工招标投标概述第二节建筑施工招标投标程序第三节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实例一、建筑施工承发包的概念和程序二、建筑施工发包条件三、施工发包方式四、施工承包条件五、施工承包方式第一节建筑施工招标投标概述(一)建筑施工承发包的概念(二)建筑施工承发包的程序一、建筑施工承发包的概念和程序(一)建筑施工承发包的概念建筑施工承发包是指业主将其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中的施工部分通过发包的方式,委托给有资质的承包商进行施工。在施工承发包中,作为发包方的建设项目投资者,称业主,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称承包商。┏━┓┏━━━━━┓┃补┣━━━━━→┫发包方┃┃充┃┗━━┳━━┛┃条┃No.┏━━━↓━━┓或┏━━━━━━┓┃件┣←━━━━┫满足发包条件┣━━→┫委托代理机构┃┗━┛┗━━━┳━━┛┗━━━┳━━┛┏━━━↓━━┓┃┃选择发包方式┣←━━━━━━┛┗━━━┳━━┛┏━━━━━━━━━━┻━━━━━━━━━━┳━━━━━━━┓┃┏━┓┏━━━━━┓↓↓┃┃补┣━→┫承包方┃┏━━┻━┓┏━┻━━┓┃┃充┃┗━━┳━━┛┃议标发包┃┃直接发包┃↓┃条┃↓┗━━┳━┛┗━┳━━┛┏┻┓┃件┃No.┏━━┻━━━┓┃┃┃招┃┃┣←━┫满足承包条件┃┗━━━┳━━━┛┃标┃┗━┛┗━━┳━━━┛↓┃发┃参与投标↓Yes.进入市场┏━━┻━━━┓┃包┣←━━━━━━━━┻━━━━━━━━━━→┫进入建筑市场┃┗┳┛┗━━┳━━━┛┃┃┗━━━━━━━━━━┳━━━━━━━━━━━━━━┛↓┏━━━━━━┻━━━━━━━┓┃满足承发包条件,签订承包合同┃┗━━━━━━━━━━━━━━┛(二)承发包工作程序图(一)施工发包单位条件(二)施工项目发包条件二、建筑施工发包条件(一)施工发包方应具备的条件1.有法人资格或系依法成立的组织2.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资金3.有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人员建设工程施工发包单位配备人员条件投资总额(见右)大于6000万元2000~6000万元1000~2000万元高级工程师2人1人1人高级经济师1人-------经济师、工程师6人4人2人在职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总数其他专业人员3人5人5人审查设计、审核概(预)算能力较强具有有一定工程主要负责人参加过工程的总投资额6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工程技术负责人由在职的高级工程师担任(二)发包项目应具备的条件1、初步设计方案已获批准2、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3、施工图及其他资料齐备(一)招标发包(二)议标发包(三)直接发包三、施工发包方式招标(InviteTender)招标发包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分派建筑工程业务的主要交易方式,是业主(建设单位)对自愿参加某一特定工程项目的承包者进行审查、评比和选定的过程。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招标(一)招标发包实行施工招投标的必要性•促使建筑市场按市场规律办事,加快改革步伐;•促使工程项目按建设程序办事,克服混乱现象;•促使建设工程按经济规律办事,提高经济效益;•促使建筑企业按国际惯例办事,走向国际市场。1、公开招标定义:招标单位通过公众媒介、报刊、信息网络及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或信息,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所进行的招标,是一种无限制的竞争方式,其特点是:①招标资讯公开发布②投标单位数量不限③中标竞争机会均等公开招标“六公开原则”1、公开发布招标信息2、公开发布投标报名的条件3、公开接受投标报名4、公开选定投标单位5、公开评标的办法与程序6、公开招标结果1、政府投资(包括政府直接参股和政府提供保证使用国外贷款进行转贷的投资)的;2、事业单位投资的;3、国有企业投资的;4、国有资产控股企业投资的;5、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工程;6、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应当采用招标公开发包的项目邀请招标:是一种由业主向其认为能够胜任其发包工程的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而由承包商应邀前来进行投标的行为,是一种有限竞争性招标,其特点是:2、邀请招标投标单位数量有限(至少3家),且为业主自主选择。根据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可以采用邀请招标发包的项目应是集体经济企业及集体经济控股企业投资的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发包的项目(二)议标发包一种无竞争性的发包方式实行议标发包的施工工程:私人资产、民营资产、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外国资产控股企业投资的在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和可以实行邀请招标的工程中,涉及专利保护、少数潜在投标单位可供选择、经公开或邀请招标无人报名投标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工程,经招标单位报市建委批准的(三)直接发包实行直接发包的工程施工:——一种无竞争性的发包方式私人企业、民营企业、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外国企业投资的在必须实行公开招标和可以实行邀请招标的工程中,涉及国家安全和保密、抢险救灾等特殊工程,经建设单位报市建委批准的发包方式的确定工程投资性质发包方式投标单位数量国有经济占主体必须公开招标从报名单位中抽取6家以上集体经济占主体可以邀请招标3家以上私营经济、外商投资占主体可以议标发包2家以上私营经济或外商独资可以直接发包1家公开招标:优点:承包商有平等竞争的机会,业主有较大的选择余地;有利于降低造价、提高质量、缩短工期缺点:工作量大、花费大、持续时间长;有可能有投机的承包商以低价挤掉严肃但报价高的承包商邀请招标:优点:可使投标的承包商有此项工程经验,信誉可靠,能完成该项目缺点:可能漏掉有竞争力的承包商议标发包:优点:节省时间,容易达成协议,迅速开展工作缺点:无法获得有竞争力的报价各种发包方式的优缺点(一)施工承包的基本概念(二)施工承包的条件四、施工承包条件(一)施工承包的基本概念施工承包是指具有资质证书或者承接业务许可证的承包单位,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包建设工程的过程。(二)承包方应具备的条件作为一个合格的承包方,在参与投标时应具备以下必要条件:1、有经营许可及相应的资质2、跨地区施工要先取得当地施工许可3、境外企业要先取得经营许可再申请施工许可五、项目承包方式(一)单独承包(二)联合承包(三)总包--分包承包(一)单独承包单独承包是一种常见的施工承包方式,它是指参与施工承包活动的承包方以公司的名义独家进行,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务,而不实行分包的承包活动。该方式不适应大型、超大型项目或技术要求高的复合型项目(二)联合承包合营公司:松散型法人实体联合集团:松散型非法人实体定义:联合承包是指由两个以上承包单位联合起来共同承包一项工程的施工任务,由参加联合的各方推选的代表统一与业主签定承包合同。联合方式合资公司:紧密性联合的法人实体(三)总包—分包承包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在建设项目的生命周期内,接受业主的委托,按合同的约定为业主运用系统工程的理论、观点和方法,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进行有效的规划、决策、组织、协调、控制等系统性的、科学化的管理活动。一、建筑施工招标程序二、“无标底招标,有标底评标”的实施方法三、建筑施工投标四、投标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第二节建筑施工招标投标程序一施工招标工作程序图成立招标小组、进行招标登记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信息接受投标报名、组织资格预审、发放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召开标前答疑会、编制备忘录招标文件修改、接受投标文件、组织评标小组、开标评标、定标签发中标通知书签定合同(一)成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单位组织的招标工作小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A、有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参加B、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技术、预算、财务和建设管理人员参加C、有对投标者进行资格审查的能力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成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的概念自行招标的主要条件1、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法人资格2、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3、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4、有从事同类工程项目招标的经验5、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返回(二)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一般应包含的内容:1、工程综合说明2、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书3、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4、投标须知5、合同主要条件返回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三)发布招标公告《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其具体网址为:hppt://)为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依法必须招标的国际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在《中国日报》发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返回(四)接受申请、进行资格预审A、资质等级B、人员配备C、车辆设备D、施工业绩E、财务状况资格预审是招标单位对承包商的初步审查,其审查的主要内容为:返回(五)现场考察和标前答疑1、现场考察2、标前答疑1、现场考察现场考察是招标单位在分发招标文件后的3~4天内,统一组织投标单位到工程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投标者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投标者自己承担。标前答疑是在现场踏勘后,由招标单位组织召开的一次招标文件答疑会,由招标单位对投标人根据现场勘察及招标文件研究后,所提出的关于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进行逐一解答。事后,招标单位还应将在答疑会上的解答编制成书面备忘录,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补充,发给所有的投标者。2、标前答疑返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修改内容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六)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投标法》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投标文件编制的合理时间返回(七)接受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投标单位送交的投标文件,报招标办核准后,分发各投标单位,连同原招标文件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返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用两阶段评标办法的)。实行公开招标的,全部由受聘专家组成。(八)组织评标小组评标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中确定。一般招标采用随机抽取的方法选定。评标专家的条件和确定返回(九)开标A、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所有投标单位参加,招标办的管理人员到场监督、见证。B、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关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启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整个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返回(十)评标、定标定义:评标是由评标小组对所有的投标者进行评比、审定的过程。即根据送交招标办审核批准的评标办法,由评标小组在所有的投标者中,推选一个最适合招标工程的承包商,作为中标单位,并报招标办审核。通常采用的评标方法有:A、“百分制打分法”B、“两阶段评标法”C、“低价中标法”评标的规定•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应当保密,并在评标时作为参考。关于标底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关于澄清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