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质量控制组织措施(1)、监理组织机构的形式该工程工期紧,质量要求高,工程难度大,工程量大,功能设施齐全,投资额大,是一项较为复杂的房建工程,工程项目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是不言而喻的。我公司有幸参加本工程项目的建设,全公司领导班子都非常重视,拟组建由公司优秀的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壹级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由公司专家技术组成员担任项目技术顾问,行使重大技术方案审查把关。并从全公司抽调技术骨干,我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对本项目按照结构合理、专业配套的原则,充分按照老、中、青相结合的模式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计划派出人员业务能力强、各方面素质高,是曾主持或参加了多个大型工民建的监理骨干人员出任项目监理工作,组建直线式监理部(见下图),并将在服务期内保持监理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人员数量和素质满足监理招标文件的要求。监理组织机构图某某监理工程师资料员5人某某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壹级总监)某某监理工程师某某监理工程师某某监理工程师某某监理工程师监理员5人某某监理工程师专家顾问组副总监理工程师某某监理工程师(二)、监理工作制度1、监理作息及考勤制度⑴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实行六天工作制度;⑵监理人员一般要求吃住在施工现场,以配合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紧急情况;⑶只要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白天至少有三名监理人员在现场,夜晚至少二名监理人员在现场值班;⑷星期天节假日监理人员采取轮休制度。施工单位施工时,保证有二名监理人员值班进行监理。值班人员挂牌上墙公布,以便配合工作;⑸考勤由项目监理部兼职考勤员考勤,总监监督。考勤用公司考勤表记录。考勤表每月报公司工程部考核检查执行情况。2、监理旁站监督和巡视检查制度⑴总监或总监代表每天至少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至少对施工现场进行二次巡视检查;⑵现场巡视检查主要内容: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按施工方案施工;是否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是否遵守操作规程;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规定;使用的设备、工具是否恰当;工序之间是否自检、互检;报验单是否签证。⑶现场旁站监督和巡视检查的重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质量控制点等。⑷现场旁站监督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口头通知施工单位立即改正。旁站监督和巡视检查中发现问题需要签发监理通知的应发监理通知,并监督其改正。⑸现场旁站监督和巡视检查情况应记录在监理日志内,共总监或总监代表审阅,现场旁站监督和巡视检查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总监或总监代表汇报。3、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⑴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设计图纸后,抓紧时间熟悉图纸。⑵监理工程师熟悉设计图纸后提出审查意见,同时收集有关各单位的审查意见,通过建设单位提前交设计单位审阅,便于设计单位在图纸会审时回答有关问题。⑶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至少应在工程开工前一个星期进行。监理工程师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⑷图纸会审程序一般先进行设计交底,再会审图面上问题,必要时分专业进行。⑸图纸会审应按重庆市建委统一的标准格式作出会审记录,与会人员签名、单位盖章,分发有关单位。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制度⑴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核。重大或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报公司总工审核。⑵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征求建设单位意见,连同监理单位的审核意见一起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审核结果分三种情况:同意、不同意、修改后再报审。5、监理工作总结编写制度⑴监理的工程项目竣工后15天内由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该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总结。⑵监理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工程概况;监理组织、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监理合同履行情况;监理工作成效;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此工程项目监理取得的经验及应吸取的教训;工程照片(有必要时)。⑶工程项目监理工程总结经公司总工批准报送建设单位。6、合同管理制度⑴项目监理部应设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人员负责收集所有工程有关的合同,并将合同编号、立卷和归档。⑵项目监理部实行总监负责制下的全员合同管理。监理人员除应严格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外,应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对施工合同的条款跟踪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合同。⑶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承包合同,公正的站在第三方立场处理合同纠纷及工程索赔事件。7、开工报告审批制度当项目工程的准备工作(施工许可证已办、进场道路开通、临时设施、人、机、材料到位等)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交《工程开工报告申请书》上报监理,监理核实后由总监下达开工令。8、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质量检验复验制度⑴工程施工前,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对进场的材料和构件等进行检验(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等),对有疑问的主要材料可进行抽样复验,不准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上。⑵对已经同意入场使用的材料监理应对其储存、加工、安装等继续监督。⑶监理应保存对材料检验的记录。9、设计变更制度对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变更,应由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意象和变更要求,设计单位核准后下发变更通知单,监理工程师审核无误后,向施工单位签发。10、隐蔽工程检查制度⑴对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2)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24小时对其进行检查验收。⑵对于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时,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提前三天报监理工程师,根据具体情况排出计划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质监站等共同检查签认。⑶对工程的验收和评定结论应建立在监理自身对工程施工质量所进行的检验和评定工作基础上,监理应保持质量检验评定记录隐蔽记录。11、混凝土浇灌令制度混凝土浇捣前,应具备以下条件:人员、机械、材料准备就绪;模板检查合格,并填写“模板工程质量评定表”;钢筋制作、绑扎完毕,经验收合格,并签署隐蔽验收记录;水泥、钢筋须有出厂合格证、材料检验单及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单;预留孔、预埋件、管线敷设完毕,自检合格,报监理部验收合格后,最终凭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混凝土浇灌审批表浇捣混凝土。12、工程质量监理制度⑴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在检查工作中发现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在监理日记簿内,指明质量问题部位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⑵对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施工单位,同时上报建设单位,抄报总监。施工单位应及时做好整改方案(或意见)进行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⑶如发现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13、核定施工试验报告制度施工单位应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送施工部位相应的“施工试验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核定。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予以纠正。对已造成事实者,按质量问题处理程序处理。14、旁站监理制度监理人员在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不分昼夜,对工程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全过程连续监控,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环节采取旁站式监理,在现场进行监督,坚守岗位,履行责任。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承包商整改。旁站项目包括:(1)定位、测量放线;(2)隐蔽部位;(3)土石方回填;(4)防水工程;(6)钢筋加工及安装;(7)混凝土浇注;(8)基坑监测;(9)新材料、新工艺施工。15、监理平行检测项目及要点工程检验是监理工程师实施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监理科学性和公正的体现。工程检验包括施工现场检验和实验室检测。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必须的检测工具,及时、准确的对现场施工实施检测,合理评价工程质量,并对实验室检测项目或由第三方检测项目实施审核和见证制度。确保检测结果公正性。1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⑴对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不符合规范设计要求或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须做出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对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用电话或出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部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⑵施工单位对出现的质量事故,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和监理部一致。⑶对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部。⑷对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并上报建设单位。⑸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部一份,由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事故处理。之后,经监理部复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17、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⑴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的计划工期组织实施,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进度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⑵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月、周计划,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行密切衔接。18、投资监督制度⑴工程开工后,督促施工单位每月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完成工程量清单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⑵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素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组应及时掌握并上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⑶图纸以外零星工程,由施工单位提出经济签证单,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总监代表或总监审核同意,征求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没有意见后,由总监签字批准。从监理工程师接到经济签证单之日起,一般要求7日内批交给施工单位。19、付款签证制度⑴由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报当月完成的实物工作量,材料使用量,并附质量、安全月报,当月使用的材料,材质证明和试验报告,经承包单位审查后于当月28日报监理部审查。⑵监理部主要审查实物工程量和使用材料量,并于当月30日报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监理部审查后,试验报告返回施工单位。质量、安全月报交工程资料部存档。⑶投资控制监理工程师审查预算单价,计算材料价差和各项费率,并填写付款凭证,于次月3日报合同管理,投资监理,副总监复核后经总监审批后,于次月5日前送业主。20、监理通知签发制度监理工程师利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对任何事项发出指示,并督促承包商严格遵守和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⑴口头通知:对一般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事项,口头通知承包商整改或执行。⑵监理备忘录:有经验的监理工程师提醒承包商注意的事项,用备忘录形式。⑶监理通知单: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等各种检查时发出的问题,用监理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商,并要求承包商整改后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⑷工程停工通知单:对承包商违规施工监理工程师预见到会发生重大隐患,应及时下达全部或局部停工通知单(一般情况下宜事先与业主沟通)。21、填写监理日志制度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监理日志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整理记录,上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签阅。22、工程竣工验收制度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制的全部竣工资料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给监理部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其余分发有关单位接管,使用单位保管。23、工程会议制度⑴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3)建设单位介绍开工准备情况;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得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的时间、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8)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⑵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例会的主要内容有: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事项原因;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4)检查工程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宜;6)其它相关事宜。⑶总监理工程师或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