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十六字方针的指导思想,加强了对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完善了验收程序和组织。明确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由监理(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等工程技术人员验收,强调验收应形成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并经监理(建设)、施工单位等验收人员签字认可,也是事后追究质量责任的依据,是2002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突出特点。资料员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及归档工作,不得代替他人编写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因《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中已明确规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文件归档和保管期限表”中所列城建档案馆接受范围,各城市可根据本地情况适当拓宽和缩减,我们新疆地区已制定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归档资料均按本规程要求执行。二、建设工程归档资料的范围对反映与工程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的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归档方面的含有:一是施工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二是施工单位将本单位工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三、建设工程归档资料质量要求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章手续完备。表格填报应采用本规程配套的表式,按照本规程的要求认真填写。使用本规程的通用表表式时,应根据记录的项目将表头名称补充完整。文本和表格应以打印为主。纸质载体幅面为A4(大幅面可使用A3幅面,经折叠后形成A4幅面),用纸应韧力大,耐久性强。若手工书写,须用蓝黑或碳素墨水。已完成的记录表格中不得有空格;若相应的栏目中没有内容,应填“无”或“以下空白”,或用斜划线占格。本规程已对相关资料作了基本份数和存放单位要求,需增加份数的应另行协商确定。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图标栏要露在外面。立卷原则: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资料预验)前,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工程资料的立卷应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附录A“建筑工程资料(文件)归档组卷目录及保管期限”的内容和顺序进行整理组卷。卷内文件排列的方法:(1)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件与手工修改定稿、主件与附件均不得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2)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3)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四、建设工程归档资料的类别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将建筑工程资料类别分为:A、B、C三大类。A类为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属于建设工程前期关于工程项目立项、工程建设相关的专项报建与审批;工程招标与发包和建设项目管理等形成的文件。主要由建设单位建立、收集和整理。B类为施工资料,属于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关于建筑工程管理、施工质量控制、施工质量检验、验收和施工记录等形成的资料,主要由工程建筑施工单位建立、收集和整理。C类为工程后期归档资料,属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以后形成的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及其他归档资料,主要由建设单位负责建立、收集和整理。7.负责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除监理文件外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8.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进行工程资料验收。对纳入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范围的工程,应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9.负责组织工程竣工图的绘制工作,也可委托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绘制,并按相关规定承担制图费用。10.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施工工程竣工备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备案机关备案。11.对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三)勘察、测绘、设计文件(A3)又分为: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A3一1):2.水文地质勘查报告(A3-2):3.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A3-3):4.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A3—4):5.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A3-5):6.初步设计图纸和说明(A3-6):7.技术设计图纸和说明(A3—7):8.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批意见(A3—8):9.审定设计方案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人防、环保、消防、园林、河湖、市政、文物、通讯、保密、教育等)的审查意见(A3—9):10.施工图及其说明(A3—10):11.设计计算书(A3—11):1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A3—12):指有资质的施工图审查单位对施工图阶段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和审查合格书。8.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A5-8):(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注册登记表》。(2)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审查:由建设单位组织参与工程建设的各相关方填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审查表》。(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方案: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受理建设单位申请后,制定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方案》。(4)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填写《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表》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5)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与回复:(6)工程局部停工通知:(六)工程财务文件(A6)1.工程投资估算资料(A6—1):2.工程设计概算资料(A6—2):3.工程施工图预算资料(A6—3):4.工程决算资料(A6—4):5.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和财产明细表(A6—5):(七)建设、施工、监理机构组成文件(A7)1.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A7-1):2.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部)及负责人名单(A7-2):3.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施工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A7-3):指施工单位组成的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主要技术、质量、安全管理成员名单。内容包括各成员的姓名、年龄、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及证书号等。(三)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资料(B3)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资料(B3)由施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体系报审、分包单位资格报审、检测试验单位资格审批、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五部分组成。1.施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体系报审(B3-1):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和质量、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并形成文件资料报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审查。2.检测试验单位资格审批(B3—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1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3.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记录(B3-4):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应在本项目开始施工前进行,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监理方接受委托时)主持,召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参与单位共同对施工设计图纸进行设计交底、审核,解决设计、施工以及相互交叉中可能发生的问题。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B3-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实施前,施工单位应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并附经自审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5.主要施工机械、机具、设备报审(B3—6):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须填写《主要施工机械、机具、设备报验(审)申请表》,并附《主要施工机械、机具、设备性能和数量表》,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复核确认。6.工程开工/复工报审(B3—7)应符合下列要求:工程满足开工条件后,承包单位应填写《工程开工报告》和《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报项目监理机构复核和批复开工时间。整个项目一次开工,只需填报一次,工程项目中含有多个子单位工程且开工时间不同的,每个子单位工程均应单独填报。7.施工测量放线成果报验(B3—8):承包单位定位放线、楼层放线及沉降观测(施工阶段)完毕,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审)申请表》,并分别将相关测量放线记录作为附件报项目监理机构复核确认。8.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B3—9):每个单位工程至少应设1名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单位工程施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检验、试验计划,编制确定有见证取样和送检项目计划,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应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项目,取样的原则和批次、数量等,应做试验、检验数(计划)及有见证取样试验次数。(四)工程质量控制资料(B4)1.设计变更(B4一1):设计变更应由建设单位接收,总监理工程师认定,登记发送相关施工单位。2.见证取样记录(B4—2)应符合下列要求: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规定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见证人员应编制《见证取样记录》,并将《见证取样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3.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资料(B4—3)应符合下列要求:《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是承包单位对进场拟使用的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在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清单》,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进场验收形成的资料。4.隐蔽工程报验(B4—4)应符合以下要求:承包单位在隐蔽工程施工完毕自检合格后,报请项目监理机构检查验收时应填报《隐蔽工程验收报验(审)申请表》并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报验(B4—5):施工单位在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完毕且自检合格后,报请项目监理机构检查验收时应填写《——报验(审)申请表》。6.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验(B4—6):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由施工(承包)单位自检,符合竣工条件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附《工程竣工报告》,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工程竣工预验收。7.质量缺陷、事故报告及处理(B4—7):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缺陷、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及时就有关情况及初步原因分析和处理方案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告。(五)工程进度控制资料(B5)1.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资料(B5—1):施工单位根据承包合同对工期的约定,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验(审)表》。2.施工进度调整计划报审(B5—2):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对各种原因导致的工程进度不能按照原计划进行,或因工程项目变化造成原计划的变化等,应根据工程进度的实际和承包合同对工期的约定及时对原计划进行调整。4.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B6-4):建筑工程竣工后,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竣工决算文件进行审核,提出《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七)合同管理资料(B7)1.费用索赔申请(B7-1):2.费用索赔审批(B7-2):3.工程临时延期申请(B7—3):4.工程临时延期审批(B7—4):5.工程最终延期审批(B7一5):6.合同变更材料(B7一6):指合同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变更文件。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B7—7):指合同双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关于争议、违约及处理的相关材料。(八)其他资料(B9)其他资料(B9)内容包括:施工安全、创建文明施工现场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