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副经理工作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分管生产的副经理的职责、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的副经理。2岗位任职条件2.1学历、专业知识大学专科以上,具有企业管理、生产管理、产品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2.2工作经验五年以上现场生产管理工作经验。2.3业务了解范围具有计划安排、成本分析、生产管理、制造流程、仓储管理对应的管理能力。3职责3.1职权3.1.1在经理领导下,对分管的工作有指挥权和决策权。3.1.2具体行使公司的生产技术、系统运行、设备检修维护、设备大修改造、基建工程管理的职权。协助经理行使安全监察和计划管理职权。3.2责任3.2.1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文件、规定,落实经理或经理办公会议的指示和决定。3.2.2实现分管工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立任务明确、责任清楚、工作协调、奖罚分明的管理机制。3.2.3组织制定公司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发挥中层的参谋助手作用,积极有效地组织分管专业开展工作。3.2.4协调生产、基建、安全部门的关系,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工作交叉问题进行决策。3.2.5直接负责公司生产办及基层生产单位的工作。3.2.6定期或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向经理或经理办公会议汇报工作。5工作内容与要求5.1组织编制生产计划,并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并做到定期检查考核,纳入奖惩。5.2注重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充分调动分管部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5.3建立健全公司的生产指挥系统,保证公司生产有秩序、有节奏的进行。负责公司生产,保证高产、稳产、均衡生产,全面完成生产任务。正确处理好质量与数量、供应与生产、维修与生产、安全与生产的关系。5.4定期组织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5.5定期主持召开公司安全工作会议;主持开好生产调度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具体要求;组织实施安全性评价,有效地开展危险点控制;研究制定消除重大设备隐患及防止重大设备、人身事故的防范对策;主持事故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5.7经常深入基层单位,检查安全生产状况,遇有大型作业和工程时,应亲临现场指挥,并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5.8组织落实电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基建施工质量计划。5.9搞好产品质量,抓好安全生产,加强经济核算,狠抓节能降耗。5.10每年终或下年初主持召开分管专业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新一年度的工作目标和具体的工作计划。5.11定期或根据工作需要向经理或经理办公会议汇报分管工作。6检查与考核6.1本标准执行情况,由经理负责检查与考核,每半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