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T模板下载:行业PPT模板:节日PPT模板:素材下载:背景图片:图表下载:优秀PPT下载:教程:教程:教程:资料下载:课件下载:范文下载:试卷下载:教案下载:曹建恩解读——“文物保护文本”编制依据与原则一文物保护文本类型二编制依据三文物保护主体的两个体系目录四保护原则五评估与评估机构一、文物保护文本类型(一)、立项报告(二)、文物保护规划(三)、技术方案(四)、文物影响评估报告(五)、其它(一)、立项报告—立项范围立项范围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和壁画、彩塑等相关附属文物的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迁建工程。安防、消防、防雷工程属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立项报告的编制和申报立项报告由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使用管理单位组织编制。由所在地文物行政部门统一向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申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对工程内容、必要性、可行性、经费估算等申报内容进行科学评估,经初审同意后,向国家文物局申报。—报告填写1、编号2、立项报告名称明确工程对象名称和保护工程类型。工程对象名称应明确到拟实施项目的具体单元(如单体建筑、一组建筑群或院落等)。保护工程类型包括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迁建工程、安防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和其他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3、文物保护单位基本信息应包含文物保护单位名称和公布批次、所在地、使用管理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文物保护单位简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作沿革、保护规划编制情况等信息。4、项目概况包括拟开展的前期工作、工程内容、范围、规模和拟采取的保护措施等。5、项目实施的必要性6、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立项保护对象已有的各项基础工作,包括测绘、勘察、考古、试验、监测、研究、保护等各项工作及成果清单。7、项目实施计划8、经费估算9、附件图纸、照片等。(二)、文物保护规划编制依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设计成果包含—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说明—基础资料汇编规划文本应包括—总则—专项评估—规划框架—保护区划—保护措施—环境规划—展示规划—管理规划—规划分期—投资估算—附则(三)、技术方案依据文物保护工程种类进行划分—《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迁移工程等—保养维护工程,系指针对文物的轻微损害所作的日常性、季节性的养护。—抢险加固工程,系指文物突发严重危险时,由于时间、技术、经费等条件的限制,不能进行彻底修缮而对文物采取具有可逆性的临时抢险加固措施的工程。—修缮工程,系指为保护文物本体所必需的结构加固处理和维修,包括结合结构加固而进行的局部复原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系指为保护文物而附加安全防护设施的工程。—迁移工程,系指因保护工作特别需要,并无其它更为有效的手段时所采取的将文物整体或局部搬迁、异地保护的工程。—《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包括日常保养、防护加固、现状修整、重点修复四类工程—日常保养是及时化解外力侵害可能造成损伤的预防性措施,适用于任何保护对象。必须制订相应的保养制度,主要工作是对有隐患的部分实行连续监测,记录存档,并按照有关的规范实施保养工程。—防护加固是为防止文物古迹损伤而采取的加固措施。所有的措施都不得对原有实物造成损伤,并尽可能保持原有的环境特征。新增加的构筑物应朴素实用,尽量淡化外观。保护性建筑兼作陈列馆、博物馆的,应首先满足保护功能的要求。—现状修整是在不扰动现有结构,不增添新构件,基本保持现状的前提下进行的一般性工程措施。主要工程有:归整歪闪、坍塌、错乱的构件,修补少量残损的部分,清除无价值的近代添加物等。修整中清除和补配的部分应保留详细的记录。—重点修复是保护工程中对原物干预最多的重大工程措施,主要工程有:恢复结构的稳定状态,增加必要的加固结构,修补损坏的构件,添配缺失的部分等。要慎重使用全部解体修复的方法,经过解体后修复的结构,应当全面减除隐患,保证较长时期不再修缮。修复工程应当尽量多保存各个时期有价值的的痕迹,恢复的部分应以现存实物为依据。附属的文物在有可能遭受损伤的情况下才允许拆卸,并在修复后按原状归安。经核准易地保护的工程也属此类。日常保养防护加固现状修整重点修复保护工程维护保养工程大致分为四类:第一类、维护文物古迹的清洁卫生。第二类、防渗防潮工程。第三类、临时修补工程。第四类、维护防灾设施。日常保养地基监测台日常保养中的监测与工程干预实施进程中的监测同等重要。监测内容应针对文物古迹自身特点和保护状况,注意在监测方法、人员、仪器、位置等方面保持贯性。防护加固修旧如旧的司马台长城敌台地下的汉阳陵外葬坑博物馆大明宫丹凤门的保护与展示大明宫丹凤门发掘现场钢架结构吊装遗址博物馆现状修整关于乾陵的讨论无字碑要不要加罩?文物本体表面要不要除苔?六十一蕃臣要不要补脑袋?重点修复(四)、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文物影响评估—文物保护单位建设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文物影响评估—有可能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建设项目的文物影响评估—建设工程选址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拆除或发掘保护的文物影响评估《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三条:“城乡建设应当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保护植被、水域和自然景观,加强城市园林、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按照以上规定,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环境的建设项目,应当在相关环评文件中明确建设项目对文物环境的影响篇章,并征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基本建设考古工作指导意见》—在工程建设的“项目建议书”阶段,由文物考古机构收集建设项目涉及和影响区域内文物分布情况,提出初步文物保护意见,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确认后向设计单位提交《文物影响评估报告》。评估程序建设项目文物影响评估总体框架建设单位:委托、评价报告的审批申请、落实评价报告和专家意见所提出的文物保护措施、承担评价费用。文物影响评估单位:进行文物影响评估具体工作,包括现场调查、与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就文物影响评估的具体工作交换意见,吸收专家和公众意见编制报告书。对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结果负责。专家:对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的编制质量给予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文物影响评估报告中提出的文物保护措施和评价结果进行评议。给予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公众:监督整个评价过程及文物保护措施的落实,提出意见和建议。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文物影响评估的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许可。文物影响评估总体框架文物影响评价过程中相关部门职责1建设项目概况名称、位置、规模、施工方案和运营方式,生产工艺和产污情况等2文物概况历史沿革、文物分布情况(地下文物、地上文物)、历史风貌等3公众参与参与对象、时间、方式、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4文物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估预测指标、方法和评价标准的选择、预测结果及分析5文物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针对预测和评价结论提出文物保护措施6监管体系对评价单位的监管、对建设单位的监管7文物影响评估结论从文物保护角度,明确给出建设项目是否可行的结论8支撑文件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方法标准报告书(五)、其它依据《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建设项目计划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二、编制依据文物保护文本编制工作是一个庞杂的、浩大的、综合性的立体工程,除文物本体外涉及环境、地质、水土、矿产、林业、生物等多方面,文物保护相关文本编制过程中应以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国际公约、技术标准为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长城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规范性文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要求(试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大遗址保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工作规范(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长城保护维修工作的指导意见》……《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审核管理规定》《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建设部城市紫线管理办法》《文化部、公安部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国际宪章《雅典宪章》《关于保护景观河遗址风貌与特征的建议》《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威尼斯宪章》)《保护考古遗产的欧洲公约》《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世界遗产公约》)《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内罗毕建议》)《魁北克遗产保护宪章》《关于考古遗产的保护与管理宪章》《关于真实性的奈良文献》(《奈良文献》)《国际文化旅游宪章》《保护具有历史意义的城市景观宣言》《西安宣言——保护历史建筑、古遗产和历史地区的环境》……三、文物保护主体两个体系(一)、文物古迹的类型(二)、文物古迹的等级或利用形式(一)、文物古迹的类型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1982年2月,为了保护那些曾经是古代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或近代革命运动和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的重要城市及其文物古迹免受破坏,“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被正式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是指“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基本信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确定并公布,是1982年根据北京大学侯仁之、建设部郑孝燮和故宫博物院单士元三位先生提议而建立的一种文物保护机制。被列入名单的均为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纪念意义、且正在延续使用的城市。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文物保护法》、《城乡规划法》确立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制度,并明确规定由国务院制定保护办法。2008年7月1日,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规范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与批准。公布情况国务院于1982年、1986年和1994年先后公布了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共99座。此后,分别于2001年增补2座,2004年增补1座,2005年增补1座,2007年增补7座,2009年增补1座,2010年增补1座,2011年增补6座,2012年增补2座,2013年增补4座,共计123座。名城类型古都型以都城时代的历史遗存物、古都的风貌为特点。北京、西安、南京、成都等。传统风貌型保留一个或几个历史时期积淀的有完整建筑群的城市。商丘、大理、平遥等。一般史迹型以分散在全城各处的文物古迹为历史传统体现主要方式的城市。长沙、济南等。近现代史迹型反映历史上某一事件或某个阶段的建筑物或建筑群为其显著特色的城市。上海、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