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险种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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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级养老产品---产品篇中国人寿上海分公司个险销售部——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险)培训课件一、产品亮点---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年年有分红月月有养老天天有保障人人都要买从保单生效起至保险期满都享有高额分红!全程分红时间超长年年分红抵御通胀累积生息保值增值应急养老随时领取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每年享受公司经营成果,坐享红利分配。专款专用老来无忧复利累积领取灵活递增领取更添价值保证领取八五有福自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于本合同每年或每月的生效对应日给付养老年金。意外风险双倍保障人性设计市场独有养老之后万一有事保证领取利益倍增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因疾病身故,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因意外伤害身故,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200%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期间身故,按约定领取期限内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年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一份投入多重收益满足客户理财需求年年递增老来尊荣分红养老功能齐全两种领取方式选择1、平准年金。本公司按保险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给付养老年金,直至约定领取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2、增额年金。本公司首年给付的养老年金按保险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确定,从下一个保单年度起以后每个保单年度的年金给付标准,在上一个保单年度给付标准的基础上,按首年给付标准的5%增加,直至约定领取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说明: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领取期间身故,按约定领取期限内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年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病故:还本或现价高者;意外身故:200%的本金或现价高者;固定养老金:如果到期不领,可存于公司进行复利滚存;周年红利:周年红利不领,可累计生息;由于缴费方式、领取年龄、领取方式、领取类型、领取期限的4-4-2-2-2,组合可达上千种,销售难度极为复杂。选择:缴费期:10年;领取年龄:60岁;领取期限:20年;领取方式:年领;可以全市统一,以利于销售。领取前因疾病身故返还所交保费或现金价值领取前因意外身故返还所交保费的两倍第一年领取固定养老金:11712元20年合计:234240元或20年复利累计:314706元每年都参与红利分配,按高等红利计算,累计领取282619元.每年12000元*10年=120000元年金开始领取后身故一次性给付未领取各期养老年金之和合计:516859元(431%)复利累计:597234元(498%)保单年度年末年龄累计保费生存给付累积生存给付(年末)年度最高身故保障退保金(现金价值)(年末)假定高等红利备用应急养老基金周年红利累积红利13112000240004548162162471023224000480001102838555211580104012000024000090192279815280105472184812000024000011754033884699416453419491200002400001215363471518751734112050120000240000125688355656988182676295912000024000017040044361150782854783060120000117121171224000016458045481230782993703565120000117127575817568013051236071639563061804070120000117121500051171209028825382059343079344575120000117122360775856043236133924852130346949791200001171231470611712280282619294331合计120000234240314706282619597324生存金+现价+累计红利=约30万(60-80岁)利益演示分析:30岁男60岁起固定领取11712元;总收益分析:1、固定年领取+累计红利=234240+282619=516859元(4.31倍)2、累计养老金+累计红利=314706+282619=597324元(4.98倍)年末年龄累计保费年固定养老金固定领取合计累计养老金(年末)累积红利合计收益(固定)收益率1合计收益(累计)收益率2301200008148240366312240291479531845443%603718503%351200007200212400275911218154430554359%494065412%401200006372187974244181158992346966289%403173336%451200005640166380216130111261277641231%327391273%50120000499214726419129872967220231184%264265220%年末年龄累计保费年固定养老金固定领取合计累计养老金(年末)累积红利合计收益(固定)收益率1合计收益(累计)收益率23012000011712234240314706282619516859431%597324498%3512000010356207120278270210509417629348%488779407%401200009168183360246348152284335644280%398631332%451200008112162240217972105277267517223%323249269%50120000718814376019314467781211541176%260925217%各年龄段固定领取总收益表:60岁起领,领取20年各年龄段递增领取总收益表:60岁起领,领取20年两种领取类型收益对比:•固定年领比递增领取低10%;•固定累计比递增累计低5%产品销售的建议:复杂的事情简单做产品销售组合的统一:缴费标准:12000元/年一份,月均1000元领取年龄:60岁;领取方式及类型:年领及固定领取/递增领取;领取期限:20岁;产品出台背景的说法统一:客户群体细分的统一:30-40-50岁目录:《福禄满堂》是什么?《福禄满堂》卖给谁?《福禄满堂》怎么卖?一、客户细分及特征:---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分类年龄收入购买理由第一类主流客户30岁40岁50岁家庭收入10万以上养老+理财,永不贬值的补充养老第二类VIP客户不限100万以上资产保全:避税+资产剥离+理财,是家庭经济的退路及企业经营的备用金。第一类:主流客户购买理由购买理由一:年轻的你一定养活年老的你!购买理由二:商业保险作支持!当我们抵挡不住岁月的流逝,当我们渐渐老去……购买理由一:年轻的你一定要养活年老的你!我们要早作准备:---年轻的你一定要养活年老的你!今天能挣钱,手头紧一点—留足老本享天年今天我有钱,眼光看远点—老来宽心显尊严今天爱子女,真爱在久远—不给子女添麻烦购买理由二:商业保险作支持我有储蓄,不必着急;我有儿女,不必害怕;我有社保,不必担心.我有投资,不必忧虑。储蓄养老,通胀高,存不住养儿防老,等不起,靠不住社会养老,低保障,给不够买房投资,风险大,买不起养老金字塔-现代养老新思维社会保险打基础个人储蓄作后盾养老保险做补充其它投资支持房地产股票基金债券储蓄收藏品……完整的养老金构成社保、商业保险占1/2占1/2第二类:VIP客户购买理由资产保全:合理避税,早作准备;资产剥离,永不查封的资产;投资理财,保值增值资产倍增;国家保障一切合法私有财产的平等法律地位…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说,在财产归属依法确定的前提下,作为物权主体,不论是国家、集体,还是私人,对他们的物权也都应当给予平等保护…[详细]国家主席胡锦涛2007年3月16日签署主席令公布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从一审到七审,曾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1万多条意见,全国人大专门召开100多次座谈会。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以2862票赞成、17票反对、10票弃权通过物权法草案…[全文]2007全国两会聚焦《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919号)第十一、第十二条规定: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依法保全专属债权(1/3)《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章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等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依法保全专属债权(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民他字第52号,1988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1、人身保险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1)、指定了受益人的,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2)、未指定受益人的,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2、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不同,不存在指定受益人的问题。《保险法》第二十四条、第六十四条对应明确依法保全专属债权(3/3)目录:《福禄满堂》是什么?《福禄满堂》卖给谁?《福禄满堂》怎么卖?顶级养老产品---销售工具宣传单页:背景及案例收益速算表:2张(固定/递增)缴费1.2万元/60岁领取/期限至80岁计划书:3张(30岁/40岁/50岁)顶级养老产品---销售话术第一步:接洽话术;(背景及产品亮点)第二步:产品介绍话术;第三步:促成话术;接洽话术(产品出台背景及亮点):李先生,您好!我给您送福来了!您知道吗?2005年到2008年间,上海以平均每年新增10万老人的速度发展。据预测,在2025至2030年间达到老龄化发展的高峰。到2030年前后,预计上海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500万,约占户籍人口的40%。上海较全国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面对这一严峻形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率先在上海试点《个税递延养老保险》。中国人寿在积极参与上海《个税递延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同时,专门为上海市民推出了一款配套的专业养老新产品,叫《福禄满堂》。年年有分红,月月有养老,天天有保障,是一款有养老、可理财,人人都需要的永远不贬值好产品!!!(很有激情地拿出福禄满堂三折页)让我用五分钟的时间给您讲一下。产品介绍话术:(结合产品宣传单,举例1.2万)投保之后,轻松享受世界500强公司经营利润,每年分红一次,年年分红利滚利,不知不觉就累积一大笔财富(元左右),可以有效抵御通货膨胀,让钱永远不贬值。而且退休之后每年领取养老金(。。),一直领到80岁,合计:元,可做为生活金、医疗金、旅游金等,也可以月月领取养老金。而且,人一辈子总有不“正好”的时候,凭这份保单还可以到公司进行借款,手续简便、利率低廉、且收益不受影响,一次可以周转80%的现金价值,就好像为自己将来准备一份备用金,以备不时之需。总合计:每年存入1.2万,存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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