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校企合作中企业的法律责任作者:彭红彬陈灵明来源:《时代经贸》2012年第15期【摘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是办好职业教育、促进企业活力,培养一线实用型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校企合作中学校“热”企业“冷”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结合校企合作对企业的重要意义,以及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探讨校企合作中企业的动力机制。【关键词】校企合作;企业;法律责任;动力机制校企合作是职业院校谋求自身发展、实现与市场对接、大力提高育人质量、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一线实用型技术人才的重要举措。校企合作的目的是让学生在校所学理论与企业实践有机结合,让学校和企业的设备、技术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以切实提高育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质量。企业与职业院校进行校企合作并回报社会,这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公益事业,是贯彻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有益实践和重要举措。在如今学校“热”企业“冷”的情况下,建立校企间良好的合作机制,尤其是开发企业的动力机制,既是国际上职业教育发展的成功经验,也是我国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一、校企合作对企业的重要意义1.有利于实现企业的职工培训。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加快,企业需要大批具有一定理论基础的技术应用型人才。而校企合作正是一种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教育改革相协调的新型办学模式。由于各地工业企业的迅猛发展,企业招工困难,新招工人素质较低,生产能力下降,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这些企业需要通过职工培训来提高工人的素质,但苦于自身没有专门的培训机构和师资,他们也需要与一些专门的培训机构特别是职业院校合作,达到职工培训的目的。因此,企业在加强自身员工培训的同时,广泛利用社会资源来增强培训能力和提高培训质量,给企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带来极大收获。校企合作缩短员工与企业的磨合期,有助于降低企业的培训成本和劳动成本,有利于企业的发展。2.有利于达到企业的技术碰撞。任何一家企业都拥有自己的专业技术团队,他们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及丰富的实战技能,是一批战斗在第一线的高级实用型技术人才。市场的最新需求,新方法和新技术,正是通过他们聪明的大脑、勤恳的双手才转化为新成果,学校可以在校企合作期间依靠他们为学生传授实用技能,可以切实帮助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同时,专业技术人员长期和机器打交道,相对而言理论知识可能会有一些老化,经常和学生们在一起相互学习,不免会技术碰撞,甚至擦出思想的火花,更进一步完善我们的技术死角。3.有利于发挥企业的环境优势。在校企合作期间,企业员工勤奋努力,积极向上的工作精神可以让学生真切的感受到第一线的环境,让学生实实在在地接受企业管理,可以切身体验严格的工作纪律和一丝不苟的技术要求,感受工作的艰辛、团队合作的价值和成功的快乐。企业龙源期刊网的环境优势得以发扬光大,又不失一兵一卒,比巨额成本的广告效应来的更快,更真实,企业又何乐而不为呢?同时还让我们的学生直接了解具体工作岗位的技术要求,对培养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都有极大的帮助。企业作为学生的实习基地,是学生有效地提高职业能力的重要条件。二、校企合作中企业的法律责任1.从协议双方社会关系层面权衡企业的法律责任。从校企合作的现状来看,学校“热”企业“冷”,人才供求的市场是供过于求,是“买方市场”。绝大多数企业都是利润至上,而内地企业基于地理条件等各方面的原因,更是以短期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坐享其成人才的培养,不愿意在校企合作中做出自己应有贡献。企业都片面地认为人才培养应该是学校的责任和义务,与其无关。这种思想的产生反映到校企合作中,就形成了企业对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学校“热”企业“冷”的现象比较普遍。学校和企业之间即使有校企合作也仅限于浅层次合作的局面,签了校企合作协议也成了一纸空文,甚至只是纸上谈兵。我国的法律以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当社会关系主体的地位明显失衡时,法律就应该均衡强势一方与弱势一方的利益,以实现公平,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2.从协议双方长远发展的视域来确定企业的法律责任。纵观各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发展历程,早期都是靠政府积极推进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合作协议如果都能贯彻落实到位的话,其实是一个学校和企业双赢的协议。目前存在的问题是缺少明确的规范要求,只是象征性、概括性或原则性地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协议的实现必须在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办法的强有力保障下,明确校企双方各自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风险的防范与处置措施才能实现校企双方、政府与行业组织、学生等各方面的协调与合作,才能使校企合作法制化、制度化和长期化。3.从协议双方地位不平等角度来加重企业的法律责任。职业院校和学生作为校企合作的一方主体必须通过与企业合作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提高实践技能。从目前的实施情况来看,学校一头“热”,可是企业有的并不买账,有的摆困难,有的即使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也就是一纸空文,并没有按照合同要求来实施,学校也无可奈何。这就形成了校企合作关系中主体地位的不对等性,企业明显处于强势地位。所以,有必要以法律形式明确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责任与义务,引导企业参与合作,保持合作各方利益的平衡。三、企业在法律的规制下“热”起来1.明晰企业的法律责任,校企合作有效运行。通过制定校企合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政府、行业协会、学校、企业和学生五方在校企合作教育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以及相应的强制性条款和惩罚性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国家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职业教育奖学金、贷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或者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这是一个倡导性的法律规范,并没有强制性,所以我们的校企合作会出现“流产”的现象。那么只龙源期刊网有在一定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障下,才能实现校企双方、教育行政部门与行业组织、学生等各方面的协调与合作,特别是保障企业依法参与校企合作,形成长效机制,让企业长期“热”起来。2.保障企业的合法权利,校企合作长效运行。对于企业方面的合法权利,我们可以在相关的税收政策或者税法当中明确规定,企业捐资助教的,可以根据其捐助的金额或者产生的贡献大小相应地减免企业应缴纳的税款。这样的话,对企业就有一种激励作用,企业也愿意将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的形式投入到职业教育中,不仅可以得到实惠,还可以在社会上扩大其知名度,对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来讲,名利双收,何乐而不为呢?!企业的无形利润升值不少,也有利于吸引优秀的毕业生,同时也提高了学校的就业率。如,《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和用于职业教育事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委托职业院校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3.调动企业的激情热情,法律制度来开道。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律法规是市场行为的准绳。要调动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激情热情,关键取决于企业的积极性和参与程度,因此必须通过法律明确企业的义务和责任。建立校企合作的新机制,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要以校企双方共赢为目标,政府应采取措施,形成相应的法律制度,让企业在确立市场需求、人才规格、知识技能结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成绩评定等方面发挥相应作用。学校在时刻关注企业需求变化的同时,政府应在法律条款中明确相应的指导部门,比如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行业协会,指导学校进行专业方向调整,确定培养培训规模,开发、设计、实施灵活的培养培训方案上起积极的先导作用,真正把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文章做好。我们目前所做的工作,还仅停留在表面层次的校企合作,并没达到深入的校企融合的合作程度,这种合作方式还有等进一步的在实践中贯彻落实,真正实现形成校企合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和法制环境。参考文献:[1]舒岳.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看校企合作的制度安排[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1(3):15—18.[2]姜群英,雷世平.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立法的具体问题探究[J].职教通讯,2011(5):11—15.[3]黄玉芬.论企业在职业教育中法律地位的完善[J].教育与职业,2011(27):164—165.[4]黄文伟.企业不履行职业教育义务的教育法律责任探究——基于教育法学的视角[J].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3):84—87.[5]李秀红刘伦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动力不足的经济学探析[J].继续教育研究,2010(10):49—51.龙源期刊网[6]魏海群.企业社会责任在校企合作中的法律化[J].中国商贸,2012(8):242—243.[7]罗士俐.以协议为切入点,略论校企合作法律问题[J].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2):1—5.[8]陈灵明,彭红彬.“五方”齐创“三赢”校企合作长效运行[J].经济研究导刊,2012(15):302—203.作者简介:彭红彬(1980—),男,江西彭泽人,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宪法行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