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佛禅府办〔2010〕28号关于印发禅城区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禅城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任务的要求,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强企,进一步引导和推动企业自觉运用知识产权和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加快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现将《禅城区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实施企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四月八日-2-禅城区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推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建设知识产权优势区,全面提升我区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战略和制度健全完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水平较高、主业优势明显且行业带动性大的高新技术和民营科技企业,禅城区决定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二、实施目标围绕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在电子信息、精密制造、新材料、软件创意、特种陶瓷等重点产业领域中,选择20家综合实力强大的企业作为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培育企业,经过三年培育期,力争培育10家并授予“佛山市禅城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示范企业”称号。具体培育目标如下:(一)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成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一定数量、能适应本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需要的专职管理人员,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工作经费且不低于研发费用的10%;建立健全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把知识产权作为重要的无形资产进行管理和经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体系,把知识产权产出等指标纳入对企业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的业绩考核内容,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3-(二)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培育企业高度重视技术创新,逐步掌握本行业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数量大幅增长、质量不断提高。申请量年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或申请量年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其中发明专利所占总申请量的比例不低于40%。(三)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设立企业知识产权专项奖励资金,认真落实和兑现职务发明奖酬制度,积极推进专利技术的实施和产业化,不断提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比重,企业职务发明的实施率要达到80%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产值占企业销售总收入的60%以上。(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主导产品的专利数据库,在科研立项、新产品开发、专利申请及诉讼、对外合作和产品营销中,充分利用专利及知识产权信息;逐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和监控体系,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在国内外进行专利布局,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国际规则积极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五)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强化全体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企业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率要达到90%,一般职工的知识产权普及率达到50%以上;通过多种途径,培养一批熟悉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能独立处理企业知识产权事务的管理人才。三、工作任务知识产权强企工程的主要任务在于支持企业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4-(一)组织企业开展内容实、观点新、实用性强和企业发展联系紧密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把知识产权战略纳入企业经营管理总体战略之中,完善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二)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研究开发、技术改造、技术贸易、生产经营、资产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落实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加强企业人员流动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特别是技术秘密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三)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的产出能力。支持企业及时将科研成果、核心技术和名优产品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实现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的双提升。(四)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工作。在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立题前,积极引导企业充分利用专利文献,要进行专利文献检索,提高研究开发的起点和效率。在技术、设备引进和对外合资、合作中涉及的专利,引导企业要对其法律状态进行检索,以避免不应有的损失和防止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五)帮助企业建立鼓励发明创造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对专利发明人的奖励政策,加大奖励力度。(六)帮助企业加快专利技术转化及产业化,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要重点抓好市场前景好、技术附加值高的专利技术项目的实施,使专利技术尽快产业化、上规模、出效益;要有重点、有选择地引进国内外的专利技术,增强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能力。-5-(七)帮助企业逐步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监控体系,构建主导产品知识产权保护预警机制和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反应机制。(八)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培训资源,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四、扶持措施(一)区知识产权局对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培育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提供部分经费支持,给予10万元培育资金。经过三年培育期,若符合条件成为禅城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示范企业的,再给予10万元培育资金。(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的有关经济、科技计划项目及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和专利奖,产品优先安排或推荐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推荐省市级创新型企业(试点)。(三)支持培育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与科研院校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创新联盟。(四)支持培育企业自建、与科研院校共建各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五)继续开展产业技术路线图的研究和实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公共创新平台的作用,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支撑,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六)帮助培育企业建立主导产品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6-(七)获得由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供的与知识产权工作有关的政策、法规文件、资料等。(八)对培育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活动予以重点支持。(九)组织上级部门有关领导专家和知识产权专家学者、知识产权特派员、知识产权讲师团为企业开展服务活动。五、申报条件申报知识产权强企工程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一)企业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对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技术创新和提升竞争能力的需求强烈,并在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等方面有一定的基础;(二)企业成立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知识产权工作的规章制度,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分管领导和专项工作经费;(三)企业近三年每年有效专利申请10件以上;(四)创新意识强,具有健全的研发机构、专门的研发队伍,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及员工技能培训机制,创新成果产业化水平较高;(五)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较强的技术储备和持续创新发展能力。企业连续三年保持盈利,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知识产权专项工作经费占研发费用的6%以上;(六)专利产品实现年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总收入的30%以上;(七)企业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近三年无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7-六、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一)“禅城区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分为申报、培育、认定三个阶段。企业向区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区知识产权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再进行实地核查,符合条件的,纳入“禅城区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培育企业”进行培育。经过为期三年的培育,通过考核验收的,由区知识产权局授予“禅城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示范企业”牌匾。(二)申报企业需提供《禅城区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实施企业申报书》(纸件三份、电子件一份)、《禅城区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工作计划》(纸件三份、电子件一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心专利证书复印件、专利技术及产品转化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与研发机构的证明材料、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总结以及其他证明材料。七、组织管理及考核(一)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培育企业应按照本企业制定的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工作计划开展相关工作。每年编写一份年度知识产权工作总结报告,提交区知识产权局。(二)区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对培育企业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和指导。考核合格者保留培育企业资格,继续拨付相关资金;不合格者责令整改,停止拨付相关资金;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培育企业的资格。-8-(三)区知识产权局对培育企业扶持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培育工作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建立企业专利信息平台及知识产权数据库;企业知识产权申请、注册和登记;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预警分析与研究、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聘请知识产权专家来企业指导、咨询和服务;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四)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培育企业从2010年到2012年,培育期为3年。届满由区知识产权局组织考核验收,合格者授予“禅城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示范企业”称号,并颁发证书。主题词:科技知识产权强企工程△方案通知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