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是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最直接的劳动者,是各项法定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从业人员能否安全,熟练地操作各种生产经营工具或者作业,能否得到人身安全和健康的切实保障,能否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往往决定了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水平。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不断发展,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人的生命价值也越来越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关心和维护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权利,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条件,就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而言,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是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内容,重视和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权,是贯穿《安全生产法》的主线,只有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地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才能把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降到最低限度,预防事故,减少人身伤亡,这是社会进步与法制进步的客观要求,这就要求各级政府领导人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必须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尊重和保障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依法享有的权利,要真正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必须通过相应立法加以确认。《安全生产法》第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改选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安全生产法》以其安全生产基本法律的地位,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上升为一项基本法律制度,这对强化从业人员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改善生产经营条件,促使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管理和追究侵犯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行为的法律责任,都具有重要意义。一:从业人员的保障权利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所有制形式,规模,行业,作业条件和管理方式多种多样,《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各类从业人员必须享有的,有关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的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利,这些基本安全生产权利,可以概括为5项。1.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安全生产法》明确赋予了从业人员享有工伤保险和获得伤亡赔偿的权利,同时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义务。法律规定这项权利必须以劳动合同必要条款的书面形式加以确认,没有依法载明或者免除减轻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是一种非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社会保险费和给予民事赔偿,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义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从业人员首先依照劳动合同和工伤社会保险合同的约定,享有相应的补偿金,从业人员获得工伤社会保险补偿和民主事赔偿的金额标准,领取和支付程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规定。2.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事故应急措施。要保证人业人员这项权利的行使,生产经营单位就有义务事前告知有关危险因素和事故应急措施。否则,生产经营单位就侵犯了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由于生产经营场所存在不可避免的自然和人为的危险因素,这些因素将会或者可能会对从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够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从业人员在行使这项权利的时候,必须明确4点:一是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必须有确实可靠的直接根据,凭借个人猜测或者误判而实际并不发属于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除外,该项权利不能被滥用,二是紧急情况必须直接危及人身安全,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不应撤离,而应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三是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首先是停止作业,然后要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采取应急措施无效时,再撤离作业场所。四是该项权利不适用于某些从事特殊职业的从业人员。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安全生产法》不但赋予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也设定了相应的法定义务,作为法律关系内容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从业人员依法享有权利,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从业人员在从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从业人员必须严格依照这些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经营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有权依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从业人员遵章守规的情况,对这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并服从管理。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人身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劳动防护用品,以避免或者减轻作业和事故中的人身伤害。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从业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这是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需要。3.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