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中系统调试费安装工程的调试有一个明显的规则就是按照实际发生计取的。详细的计算规则为:2、电气调试所需的电力消耗已包括在估价表内,一般不另计算。但10kW以上电机及发电机的启动调试费用的蒸汽、电力和其他动力能源消耗及变压器空载试运转的电力消耗,另行计算。3、供电桥回路的断路器、母线分段断路器,均按独立的送配电设备系统计算调试费。4、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系按一侧有一台断路器考虑的,若两侧均有断路器时,则应按两个系统计算。5、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适用于各种供电回路(包括照明供电回路)的系统调试。凡供电回路中带有仪表、继电器、电磁开关等调试元件的(不包括闸刀开关、保险器),均按调试系统计算。移动式电器和以插座连接的家电设备业经厂家调试合格、不需要用户自调的设备均不应计算调试费用。6、一般的住宅、学校、办公楼、旅馆、商店等民用电气的工程的供电调试按下列规定:(1)配电室内带有调试元件的盘、箱、柜和带有调试元件的照明主配电箱,应按供电方式执行相应的“配电设备系统调试”子目。(2)每个用户房间的配间箱(板)上虽装有电磁开关等调试元件,但如果生产厂家已按固定的常规参数调整好,不需要安装单位进行调试就可直接投入使用的,不得计取调试费用。(3)民用电度表的调整校验属于供电部门的专业管理,一般皆由用户向供电局订购调试完毕的电度表,不得另外计算调试费用。7、变压器系统调试,以每个电压侧有一台断路器为准,多于一个断路器的按相应电压等级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的相应项目另行计算。8、干式变压器,执行相应容量变压器调试子目乘以系数0.8。9、特殊保护装置,均以构成一个保护回路为一套,其工程量计算规定如下:(1)发电机转子接地保护,按全厂发电机共用一套考虑。(2)距离保护,按设计规定所保护的送电线路断路器台数计算。(3)高频保护,按设计规定所保护的送电线路断路器如数计算。(4)零序保护,按发电机、变压器、电动机的台数或送电线路断路器的台数计算。(5)故障录波器的调试,以一块屏为一套系统计算。(6)失灵保护,按设置该保护的断路器台数计算。(7)失磁保护,按所保护的电机台数计算。(8)变流器的断流保护,按变流器台数计算。(9)小电流接地保护,按装设该保护的供电回路断路器台数计算。(10)保护检查及打印机调试,按构成该系统的完整回路为一套计算。10、自动装置及信号系统调试,均包括继电器、仪表等元件本身和二次回路的调整试验,具体规定如下:(1)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按连锁机构的个数确定备用电源自投装置系统数。一个备用厂用变压器,作为三段厂用工作母线备用的厂用电源,计算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调试时,应为三个系统。装设自动投入装置的两条互为备用的线路或两台变压器、计算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调试时,应为两个系统。备用电动机自动投入装置亦按此计算。(2)线路自动重合闸调试系统,按采用自动重合闸装置的线路自动断路器的台数计算系统数。(3)自动调频装置的调试,以一台发电机为一个系统。(4)同期装置调试,按设计构成一套能完成同期并车行为的装置为一个系统计算。(5)蓄电池及直流监视系统调试,一组蓄电池按一个系统计算。(6)周波减负荷装置调试,凡有一个周率继电器,不论带几个回路,均按一个调试系统计算。(7)变送屏以屏的个数计算。(8)中央信号装置调试,按每一个变电所或配电室为一个调式系统计算工程量。(9)事故照明切换装置调试,按设计能完成交直流切换的一套装置为一个调试系统计算。11、接地网的调试规定如下:(1)接地网接地电阻的测定。一般的发电厂或变电站连为一个体的母网,按一个系统计算;自成母网不与厂区母网相连的独立接地网,另按一个系统计算,虽然最后也将各接地网联在一起,但应按各自的接地网计算,不能作为一个网,具体应按接地网的试验情况而定。(2)避雷针接地电阻的测定。每一避雷针有单独接地网(包括独立的避雷针、烟囱避雷针等)时,均按一组计算。(3)独立的接地装置按组计算。如一台柱上变器压有一个独立的接地装置,即按一组计算。12、避雷器、电容器的调试,按每三相为一组计算;单个装设的亦按一组计算,上述设备如设置在发电机、变压器、输、配电线路的系统或回路中,仍应按相应项目另外计算调试费用。13、高压电气除尘系统调试,按一台升压变压器、一台机械整流器及附属设备为一个系统计算,分别按除尘器m2范围执行估价表。14、硅整流装置调试,按一套硅整流装置为一个系统计算。15、普通电动机的调试,分别按电机的控制方式、功率、电压等级,以“台”为计量单位。16、可控硅调速直流电动机调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其调试内容包括可控硅整流装置和直流电动机控制回路系统两个部分的调试。17、交流变频调速电动机调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其调试内容包括变频装置系统和交流电动机控制回路系统两个部分的调试。18、高标准的高层建筑、高级宾馆、大会堂、体育馆等具有较高控制技术的电气工程(包括照明工程),应按控制方式执行相应的电气调试项目。19、微型电机系指功率在0.75kW以下的电机,不分类别,一律执行微电机综合调试子目,以“台”为计量单位。电机功率在0.75kW以上的电机调试应按电机类别和功率分别执行相应的调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