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工作制度(修订最终)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南京丰泽园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文件丰服〔2010〕15号签发人:李清“三重一大”工作制度根据区工委、管委会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国有企业科学发展,按照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商务服务公司领导班子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参照区工委“三重一大”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2(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0年工作规划》部署,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要求,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商务服务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二)“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要坚持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三)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涉及商务服务公司改革、发展和稳定,关于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应当由公司领导班子、党支部决定的事项。主要内容包括: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3要决定的重大措施;2、公司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3、公司机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4、公司年度总体工作计划的制订;5、公司年度决策、预算的制订和调整;6、涉及公司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订;7、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8、干部队伍建设、党内廉政建设和职工生产、生活中的重大问题;9、公司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10、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决策事项。(四)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公司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主要包括:1、公司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2、公司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3、园区布置的区级及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等候选人的推荐;4、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4(五)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出资超过5万元(含)的合资、合作项目及对外投资项目,超过10万元(含)的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超过5万元(含)的未列入预算的不动产购置、房屋修缮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六)大额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公司规定的公司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1、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2、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3、对外大额捐赠、赞助;4、使用财政资金;5、属于园区及富丰集团公司审批的大额资金使用,须上报园区及富丰集团公司批准。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机制和程序(七)集体决策机制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遇特殊情况可采取会签方式。5(八)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公司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遇特殊情况,会议可由支部书记主持。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总经理助理及有关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九)“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园区及公司的管理制度认真调查研究,进行必要的论证和分析,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事先充分听取有关专家意见,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任免,在公司决策之前,要按照园区有关规定中确定的程序执行,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要听取工会及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十)决策事项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为所有参与决策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必要时可事先听取反馈意见。(十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十二)公司领导班子应当以会议的形式,对职责权限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做出集体决策。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做出决策。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公司领导班子报告;临时决定人应对决策情况负责,公司领导班子应当事后按程序予以确认。(十三)决策会议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1/2,会议表决有效。如果10万元(含)以上项目或涉及公司安全、稳定的重大议题及中层正职任免事项,出席人数需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2/3,会议方可举行。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6应逐项研究决定。(十四)会议在讨论有关议题和工作时,应首先由主管同志报告情况,其他同志不受委托不得越权代替。(十五)会议要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能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十六)集体决策事项,一般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带有实质性的存在严重分歧事项,可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一般采取表决制作出决定。出席会议的正式成员有表决权。会议表决事项,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1/2为通过。10万元(含)以上项目或涉及全公司安全、稳定的重大议题及中层任免事项表决,可采取票决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为通过。如遇有时限要求的有争议事项,主持会议的领导有权做最后决定。(十七)凡前次公司做出的决策,如需再次上会复议,必须有1人动议,并在会前征得2/3以上应出席会议同志的同意,否则不得复议。(十八)在讨论与本人及家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十九)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二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及其意见、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通知、议7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完整、详细的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四、责任追究(二十一)公司领导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应事先与党支部沟通,听取支部的意见。进入公司领导班子的支部成员,应当贯彻党组织的意见或决定。党支部要结带领全体党员和广大职工群众,推动决策的实施,并对实施中发现的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符或脱离实际的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应当向上级反映。(二十二)决策做出后,公司总经理应当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并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策前,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二十三)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园区及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3、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5、其他因违反本制度而造成失误的。(二十四)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8(二十五)对给园区及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追究。五、本制度经2010年8月18日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自2010年8月19日起实行。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日(联系人:马志宏;联系电话:13311339357)主题词:“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北京丰科园商务服务有限公司2010年8月20日印发

1 / 8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