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汇编河南宏基煤业有限公司目录1.宏基公司定位系统安全管理制度………………………22.宏基公司定位系统信息管理反馈制度…………………33.干部下井跟班督查制度…………………………………44.宏基公司员工下井定位系统考勤管理办法……………55.宏基公司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管理办法…………………76.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工作制度……………………………127.通防科科长岗位责任制…………………………………138.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维修工岗位责任制…………………149.调度室微机员岗位责任制………………………………1510.定位系统监控室管理制度……………………………1611.监控系统安装管理规定………………………………1812.定位监控系统设备、线路管理制度…………………1913.监控室微机员操作规程………………………………2114.KGE37B型无线编码发射器主要技术指标使用方法及日常维护…………………………………………………………3015.CFC1信号测录仪主要技术指标使用方法及日常维护…3216.KDW16A型隔爆兼本质安全型不间断电源技术参数、安装方法及维护方法……………………………………………3517.本安型环网交换机KJJ31主要技术参数安装及维护方法……………………………………………………………4218.人员监测系统日常操作………………………………52宏基公司定位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为使我公司定位系统安全高效运转,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1、所有人员必须了解定位系统的功能、使用方法及其运用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2、所有人员入井时必须佩戴定位发射器并且按规定时间上下井。3、所有人员必须爱护定位发射器,不得随意拆卸敲打,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4、所有人员必须熟悉作业地点的避灾路线,当发生事故时,听从指挥人员安排,撤到安全地区。5、入井前检查发射器是否正常,发现异常与通防科及时联系。6、井下作业人员一定要爱护定位系统的光缆及设备。7、所有人员一定要正确看待定位系统。宏基公司定位系统信息管理反馈制度为了更好地检验我公司定位系统的成效,及时了解掌握井下职工出勤情况,并对其在井下工作期间进行跟踪管理,提高其在井下的安全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一、调度室建立通畅的反馈渠道,每天收集全公司干部职工入井情况,并及时反馈给办公室、安全科。二、办公室对调度室反馈的信息,要做好登记,并对违犯劳动纪律的人员进行通报罚款,同时将违纪职工违纪情况反馈给其所在区队。三、安全科要按照调度室反馈的信息不定期的检查职工在井下是否违章,是否违犯煤矿安全规程,有无人为的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及时处理。四、调度室要收集设备故障及维修保养情况,并进行详细的记录,如遇技术、疑难问题和重大问题,可直接向公司有关部门反映。六、各有关部门必须对定位系统信息管理反馈工作要高度的重视,对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要抓紧组织落实,同时要增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并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工作的进展情况。干部下井跟班督查制度为充分发挥人员定位系统在干部下井、跟班管理方面的作用,根据上级和我公司有关规定,特建立干部下井跟班督查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全公司干部入井次数和入井、升井时间均以人员定位系统显示的数据为准;如遇人员定位系统发生故障,无法统计或抽查干部下井及跟班情况时,以调度室提供的数据为准。二、调度室负责每月1日向办公室提供上月全公司干部的具体入井、升井时间等相关资料。三、办公室、安检科,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公司人员跟班、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抽查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公司主要领导研究处理。四、干部入井、跟班次数及时间按上级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宏基公司员工下井定位系统考勤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强化下井考勤管理工作,特制定利用下井人员定位系统进行职工下井考勤管理办法。一、制定下井考勤管理办法意义和作用提高考勤技术水平,建立完善职工考勤系统,加强考勤监管力度,是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实施精细化管理,构塑企业文化的必然要求,是煤矿严格按定额定员组织生产,实现安全管理的客观需要,其主要作用:1、有利于控制各班超定员组织生产。2、有利于反映职工下井出勤的真实情况。3、公开透明,有利于落实职工的按劳取酬原则。4、有利于克服分配中存在的主观行为。5、有利于杜绝不下井划井下工现象。二、井下职工考勤原则以加强考勤监控为手段,强化劳动纪律;以发挥工资效能为目标,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为原则,做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分配薪酬。三、设立井下考勤监督机构考勤监督机构设在办公室,办公室劳资考勤管理员负责对下井人员工作时间进行考核:1、负责对下井人员出勤工数的统计汇总。2、负责对下井人员工作时限的认定。3、负责月末对下井人员定位系统考勤工数与单位点名签到工数的核对。四、发射信息卡的管理1、发射信息卡由个人保管,要爱惜发射信息卡,不允许私自拆卸,碰撞,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2、通防科负责管理维修井下定位系统和下井员工的发射信息卡。五、下井考勤时间采用一天三班制度进行考勤八点班:8:00~16:00四点班:16:00~24:00零点班:24:00~8:00凡超过上述规定时间读卡、登记考勤,视为晚下井,按违犯劳动纪律处理。宏基公司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管理办法一、一般规定1、凡应安装监测设备的地点,在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定位监测分站的安设位置及探头的数量,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及监测区域、需要接入的电源开关等作明确规定,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2、应安设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通防科负责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机电科负责接通分站供电电源和专用开关及线路,在进行连接时,必须有监测维修工在场监护。3、机电科负责提前接好定位监测分站电源(660V)的专用开关,然后由通防科负责安装定位监测分站电源、分站电源电池、监测探头、敷设电缆等工作。4、在使用装置前,通防科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经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装,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5、装置下井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各项指标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调试不合格,必须立即更换或上井维修。6、为监控系统服务的专用开关及电缆均由机电科负责日常检修管理,发现停电要及时送电,如果需要停电检修,要制定停电措施报通防科。定位监测分站停电时,机电科必须及时送电。7、凡属于装置关连的电气设备及线路,均由管辖范围单位的机电维护人员负责安装、拆除及日常管理,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与通防科联系,与通防科监测维修工共同处理,没有监测维修工在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监测设备。8、检修与分站关连的电气设备,需停止分站运行时,必须经公司调度及通防科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检修结束后必须及时通知通防科。9、若停电检修影响监测系统的必须报停电检修计划,尽量减少随意停电检修中断监测运行的次数。10、严禁私自移动探头位置;严禁野蛮施工造成探头损坏、线路破皮、短路、断路,造成设备不完好;凡发现破坏探头、扭动传感器螺丝等现象,应及时报公司安全科,按破坏安全生产追查处理,发现上述情况安检科要及时组织追查处理,并按所损坏装置的原价值的2倍罚款。11、人员定位系统井下各区域的设备和线缆的保护、看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生产地区责任单位负责,以防被盗、随意拆卸、搬迁等,若需移动、搬迁,必须事先通知通防科,经允许后方可进行。若人为损坏,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12、巷道维修必须对传输电缆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不得野蛮施工损坏监测系统,凡发现传输线被人为损坏,严格按破坏安全生产进行追查处理。13、施工单位要提高监测系统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爱护监测装置的教育和管理,要充分认识到监测系统是保障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和装备,做到“爱护探头,人人有责”,管好、用好监测装置,确保监测系统可靠运行。14、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室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按照内部管理规定精心上岗操作,随时监视井下人员变化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加强各种数据巡查工作,发现长期未上井人员或人员长期处于某一地点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调度值班人员,调度负责落实。发现探头出现异常时,及时通知通防科监测维修工,与维修工共同分析原因,对每一次系统故障报警的时间、地点、原因、所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调度室都要详细记录。15、通防科监测维修工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在接到调度室通知后必须及时下井,并且携带备用探头、接线盒、传输线等必备设备,每到一处维修后要及时与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去向。设备故障在8小时内处理,每周至少对该系统巡回检查1次。16、工作面结束后废弃的巷道的探头、电缆通防科监测维修工要及时回收。调度室操作人员及时对探头位置的变化在监控上进行修改,并详细记录。17、为保证监测系统的正常维修,供应科要保证有一定数量的备用设备、零配件和维修工具。到货后,供应科应及时和通防科共同开箱验收,发现品种不符、质量低劣,无法使用,应立即与供货单位联系解决。对暂时不用的监测装置,必须妥善维护保管,防止损坏,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18、办公室及时向通防科提供每一位职工的调动情况,由通防科与调度室监控室操作人员对数据库进行修改,并做记录,标明修改时间、人员、部门等信息。19、通防科负责井上下人员定位系统的主机、井下环网交换机、定位监测分站、地面交换机、光缆、通信电缆及编码发射器的维修。20、机电科负责变电所内环网交换机、定位监测分站、开关等设备的日常看护与停送电工作,未得到通防科允许不得随意停送电。21、职工下井时必须随身携带发射器,发射器由使用者负责保管,严禁让他人携带,安全科负责监督。24、携带发射器者如发现发射器不能正常工作(井口考勤室测录仪无法显示发射器编码),应及时到调度室进行登记,禁止私自开盖维修。急需入井的职工可领取备用发射器。二、罚款1、探头的日常安装、维护、校正由通防科负责,探头的完好性保护,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监护,探头在哪个单位范围内被损坏,造成传输中断,安全科、通防科必须按事故追查,对施工单位按照设备价值的2倍进行处罚,对故意损坏的责任人,开除矿籍不留用,监管单位处以5000元的罚款。2、非定位系统维修人员严禁随便打开井下定位监测分站、定位器、防爆电源、发射器等设备,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0元。3、职工下井时必须随身携带发射器,发射器由个人负责保管,不携带发射器的不许下井,严禁让他人携带自己的发射器或者携带他人发射器,如发现,对两人各罚款100元,对项目单位各罚款500元,对值班干部罚款100元。4、施工队必须对传输电缆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监测传输线缆被人为损坏由矿保卫、安全科按破坏安全生产进行追查处理,若没有采取保护措施损坏,影响信号传输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元,并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工作制度1、人员定位系统调度室需24小时有人员在岗,严格按照内部管理规定精心上岗操作,随时监视井下人员变化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加强各种数据巡查工作,发现长期未上井人员或人员长期处于某一地点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调度值班人员,调度负责落实。发现探头出现异常时,及时通知通防科监测维修工,与维修工共同分析原因,对每一次系统故障报警的时间、地点、原因、所采取措施和处理结果都要详细记录。2、通防科监测维修工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在接到调度室通知后必须及时下井,并且携带备用探头、接线盒、传输线等必备设备,每到一处维修后要及时与监控室值班人员汇报去向。设备故障在8小时内处理,每周至少对该系统巡回检查1次。3、通防科要加强监测管理,对探头要及时延接探头通信线,加强监测系统每周一次的巡检工作,做到责任到人,包机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严重影响监测系统稳定运行,信息中断等异常故障,要在每天的生产调度会或早晨碰头会上通报批评。4、工作面结束后废弃的巷道的探头、电缆通防科监测维修工要及时回收。调度室操作人员及时对探头位置的变化在监控上进行修改,并详细记录。5、通防科负责井上下人员定位系统的主机、井下环网交换机、定位监测分站、地面交换机、光缆、通信电缆及编码发射器的维修。通防科科长岗位责任制1.在公司党政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