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节能监测体系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和工作要求(一)总体思路在建立健全建筑节能统计体系的基础上,通过对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数据质量的监测,评估各地建筑节能总目标完成情况。全面、真实地反映全国、各地区建筑节能降耗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对单位GDP能耗下降的贡献比重。(二)工作要求在加强建筑能耗节能信息统计工作的同时,对各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监测和核查,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严格的数据质量核查评估办法,切实保障各项数据的真实、准确。建筑节能指标及其数据质量由上一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实施监测。二、对建筑节能进展情况及其数据质量的监测1.对新建建筑信息进行监测监测指标: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新建建筑面积及其执行的节能标准监测方法:采用资料核查和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2.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信息进行监测监测指标:完成既有建筑改造的建筑面积、改造内容、所达到的节能标准监测方法:采用资料核查和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3、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信息进行监测监测指标: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量及其变化趋势。监测方法:采用建筑用能系统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典型建筑分项计量分析2相结合的方式。4.对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信息监测监测指标:太阳能光热系统集热器面积、应用建筑面积;太阳能光电利用系统装机容量;浅层地热能利用系统装机容量、应用建筑面积、辅助热源供热量。监测方法:采用资料核查和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三、对建筑节能工作取得的实际效果进行监测监测指标:新建建筑节能量、既有建筑改造节能量、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运行管理节能量、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节能量,以及对单位GDP能耗下降的贡献比重。监测方法:按照建筑节能量计算方法进行计算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