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方案编制:审核:批准:工程项目部2010年12月16日环境保护管理计划一、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5、《海南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6、《海南省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控制若干规定》二、工程概况1、工程性质工程名称:工程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工程建筑有限公司2、工程地理位置及周围环境情况本工程位于对独立楼栋组成。三、控制目的本工程从桩基、基础、结构到装饰、总体工程结束,施工中不规范操作、材料的进出场、自然环境因素等,均会造成扬尘污染,且本工地处于浦东新区嘉里食品厂厂区内,因此施工中的扬尘污染将直接危害广大职工和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同时也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实施施工扬尘控制,保护环境,维护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成为项目部切实抓好的环境保护工作之一。四、管理目标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2、无市民重大投诉;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5、其中,扬尘控制达标的具体指标有:工地围墙封闭;堆土用密目网覆盖;木工棚全封闭;建筑垃圾入库、每天清运;材料进出采用自动覆盖车辆,车辆进出用水冲洗;使用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生活垃圾袋装化;脚手架密目网全封闭;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洒水清扫。五、组织建立本工程建立由建设单位领导,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工作的管理网络,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战略布置,将本工程的施工扬尘控制溶入到整个管理中。六、责任制考核实施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是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在一起,使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成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1、项目经理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2、各管理岗位人员须对施工扬尘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畴,对照自己的职责,加强管理;3、班组长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第一责任人,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4、上级公司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宜与项目经理签订责任状,将完成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目标与项目经理责任考核挂钩,以进一步推进本工程扬尘控制工作的有序开展;5、项目经理宜与各相关人员签订管理岗位责任书,按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表进行考核;6、项目部宜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进程。七、控制点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2、现场硬地坪施工3、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4、混凝土使用5、土方施工扬尘控制6、砂浆的使用7、建筑垃圾处理8、生活垃圾处理9、工地脚手架施工现场扬尘控制10、结构楼层施工扬尘控制11、木工房管理12、装饰施工阶段扬尘控制八、管理控制1、日常管理(1)施工现场保洁施工区内派清扫班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料,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清扫工作;1)每日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灰尘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至垃圾存放点,不得滞留;2)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扬尘而污染周边环境;3)车辆进料必须进行登记,车辆出门必须进行洗车,入料车辆拒不执行洗车,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报告项目部;4)做好保卫工作,与本工程无关的扬尘污染源禁止带进工地;5)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清运,及时上盖。(2)沉淀池施工现场的沉淀池由清扫班清扫,并形成记录。1)工地内沉淀池必须做到三级沉淀;2)日常每周一次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如浇灌混凝土)必须及时清理,保证管道畅通;3)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件排入沉淀池;4)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5)不得损坏沉淀池;6)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3)专用建筑临时储存间管理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由材料员负责管理,及时通知环卫部门清理。1)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2)禁止超量堆放;3)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4)及时做好记录(4)木工间管理木工间由木工机械操作员日常负责管理,必须确保木工间产生的粉尘、废料不污染环境。1)木工间由木工机械操作员管理;2)木工间必须保持全封闭,操作时必须关门;3)保持木工间整齐、整洁、及时清理锯木及废料,锯木及刨花等必须装袋后清运至指定地点,必要时可进行喷水湿润后再清理。4)专间专用,禁止将木工间作他用。(5)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控制。1)垃圾的清运和砂石材料的进场必须由车厢自动翻盖的车辆实施封闭运输,无此设备的车辆禁止进场运输;2)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3)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4)自动反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6)露天材料堆放管理钢筋、黄砂、石子等均为工地露天堆放材料,如管理不好,将产生钢筋粉飞扬、砂石尘飞扬等粉尘污染,因此必须加以控制。1)严格控制成型钢筋进场,钢筋进场后立即整理归堆上架,做好标识;2)石子、黄砂堆放在专用池槽,控制进料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得大量囤积;3)石子、黄砂必须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如过分干燥,必须及时洒水;4)使用砂石时禁止将所有遮盖的密目网全部打开,稍打开一角,用后拍平盖好。2、阶段性管理在加强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同时,必须按以下五个阶段进行动态管理,由负责同志定期或不定期做好扬尘污染的监控工作。(1)桩基及围护阶段1)桩基施工时泥浆排放沟内须经常清理沉淀泥浆,废浆池、循环池壁及池周围地坪上有散落泥浆及时清理,勿使泥浆干硬后产生粉尘。2)施工过程中所有施工机械、设备、进出车辆、材料如被泥浆溅染须及时清理保洁。3)桩孔埋设护筒、导墙制作前的沟槽开挖、城墙成槽施工时产生的土方须及时集中堆放,遇高温天气须对暴露在外层的泥土洒水使其保持湿润,并在48小时内外运出场。4)必须控制电焊气割等废气排放以及材料装卸所产生的钢筋锈粉飞扬、砂石尘飞扬等粉尘污染。5)地墙施工用泥浆拌制台封闭,不得有透风漏雨现象;材料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每日进行清扫,保持整洁,地面无积灰;作业人员必须戴口罩。6)对可能产生粉尘的施工,采取先洒水或在施工中喷水的办法减少粉尘的产生,尽可能选用环保型的低排放施工机械,并在排气口下方的地面浇水冲洗干净,防止排气将尘土扬起飞散。(2)基础施工阶段1)与土方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协议中必须强调防止施工扬尘污染的责任制,共同做好扬尘控制;2)工程土方开挖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车辆安排,做到随挖随外运;3)土方开挖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车辆安排,做到随挖随外运;4)除做好硬地坪外,其它露土部位必须保持密实,不得随意开挖翻土。(3)结构施工阶段1)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全部密目网进行外围封闭,密目网达到2000目,无损坏和漏洞,旧网在使用前必须清洗干净;2)结构周边的临边防护必须用密目网设置,底部设置防空隙的踢脚板,防止垃圾从楼层外围散落而产生扬尘;3)现场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和砂浆(或袋装干砂浆)4)楼层清理垃圾时,预先洒水湿润。待湿透后再进行清扫,各楼层垃圾集中堆放,用劳动车从施工升降机清运至地面,为防止垃圾在清理时应风吹、抖动而产生扬尘,在使用劳动车清运时,每部车上都必须遮盖密目网。禁止从预留筒、内天井或电梯井向下抛扔垃圾,更不准从结构外围抛扔垃圾;5)清理脚手架垃圾时,禁止抛翻和拍打竹底笆,必须预先进行洒水,然后用扫把清扫,集中堆放在楼层内,用劳动车运下;6)清扫电梯井垃圾时,禁止使用抖动安全网的方法,必须用特殊工具伸入网内进行舀清;7)屋面进行隔热保温施工时,珍珠岩隔热板必须尽量整块铺贴,如需切断,必须在封闭的箱子内进行,防止珍珠岩碎末洒落飞扬,造成污染。(4)装饰施工阶段1)由于装饰期间的建筑垃圾品种较多,故在现场设施的垃圾堆放点必须进行分隔,以便分类堆放装饰建筑垃圾;2)在进行大理石等石材切割或磨光时,必须设置专用封闭式的切割间,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口罩;3)拆除脚手架,禁止焚烧直接掀翻竹笆,必须先行洒水并清理垃圾;4)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垃圾废料等;5)装饰用的石膏粉、老粉、腻子粉等必须袋装,并装入库集中管理;6)装饰阶段应相应组织石材、木制品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切割石材、木制品所产生的扬尘污染。(5)总体施工阶段1)管道沟必须分段开挖,安装完毕后立即回填,尽量减少翻开泥土的暴露时间;2)如开挖堆积时间过长,必须进行表面压实,并用绿网进行覆盖;3)绿化土进场时必须随到随用,禁止堆积时间过长而产生扬尘。4)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工地围墙,如因正式围墙施工妨碍必须拆除临时围墙时,必须设置临时围挡措施。项目管理部承诺项目管理部根据公司的安全方针和环境方针指导下本项目部对业主和社会的承诺:我们在生产建设施工过程中,根据危险源辨识的各类危险和客观存在的粉尘、污水、噪声等不利环境因素,在生产的全过程中贯彻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全面实施控制。尽可能地减少或预防不利的环境影响。预防为主、加强宣传、全面策划、合理防范、改进工艺。保证安全资源的落实,保证安全管理目标实现。为企业争取最佳经济效益。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管理、环境管理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项目经理:建筑垃圾装运告知承诺书为落实“上海市渣土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装运管理,从源头抓好建筑垃圾处置的综合整治工作,根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要求,按照《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23号令)和《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规范》的规定,由甲方(安监站)告知,乙方(施工单位)承诺如下要求: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和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1、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公布的装运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名单,选择其中的运输单位和车辆装运建筑垃圾。2、进入本工地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必须持有环卫部门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3、运输车辆符合本市对装运建筑垃圾车辆的车型规定和密闭要求。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做到车容车貌整洁良好,驾驶人员自觉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做到车辆不超载;装运渣土后及时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车容不整洁、车厢不密闭不出工地。二、总包单位做好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1、工程开工后,总包单位应当及时向受监安监站书面报告本工地建筑垃圾装运处置方案(包括本工程施工节点、建筑垃圾装运计划及具体实施时间和措施等),控制建筑垃圾装运处置的不规范行为。2、总包单位在文明施工方案及措施中,制定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场作业的管理要求(具体措施),落实建筑垃圾专管措施和人员职责,明确一名建筑垃圾运输责任人,负责督促做好车辆进场后的作业管理。3、建筑垃圾装运做到文明作业,不违反操作规程,风力达到5级及以上时应当停止作业;待运建筑垃圾做到密闭遮盖存放。4、工地大门内设立车辆冲洗设备;总包单位督促运输车辆保持车容车况整洁完好,严禁“滴漏跑冒”的车辆驶出工地。5、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严禁进场装运建筑垃圾。6、对照有关规定要求,定期组织对本工地建筑垃圾装运作业的自查自纠工作。7、重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工地作业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接受舆论、社区及市民的监督,及时调查处理有关投诉并回复投诉人。三、总包单位应当接受监理单位对本工地建筑垃圾装运工作的监理,及时改正建筑垃圾装运管理的不规范行为。四、总包单位如有违反建设工地建筑垃圾装运管理规定的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告知方:海口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承诺方:上海名华工程建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