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一、学习目标:【知识目标】识记:(1)国家的含义(2)我国的国家性质(3)我国人民民主的特点(4)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5)公民参与政治生活要遵循的基本原则(6)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7)中学生参与政治生活注意的问题理解:(1)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2)我国民主与专政的关系(3)全面理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4)权利与义务的关系(5)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6)正确看待中学生参与政治生活分析:(1)联系现实,结合事例说明我国民主的真实性和广泛性(2)联系现实生活,分析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意义(3)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我国查处高官贪污受贿案(4)运用事例,说明公民应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5)结合自身实际,分析参与政治生活的方式(6)运用所学知识正确分析中学生对待政治生活的态度【能力目标】(1)透过现象认识国家的本质(2)培养辩证分析的能力(3)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4)通过收集和分析材料,培养收集材料和整理资料的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通过学习,认识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体会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从而激发爱国热情,坚定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立场;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能够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加强民主观念、法制观念和义务观念;明确自身肩负的重任。以积极的热情参与政治生活,关心国家大事,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学习重、难点【教学重点】1、人民民主的特征。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正义的事情。3、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4、当代中国人的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教学难点】1、正确理解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统一性原则。2、公民怎样参与政治生活。三、学习过程第一课时第一框、人民民主专政: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一、面对新旧社会两次特大洪灾的思考课堂探究:(1)比较两次洪灾发生的不同时代,从社会制度方面思考:中国发生了哪些根本性变化?(2)比较两次抗洪救灾的过程,从国家政权方面思考:中国发生了哪些根本性变化?二、广泛、真实的民主l:国家。(1)国家的产生:(2)国家的本质:(3)国家性质(国体)及其决定因素。①国家性质的含义: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具体地说,就是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一个阶级手里;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②国家性质的决定因素:统治阶级的阶级性质决定着国家性质,从根本上决定国家性质的是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4)国家的类型。根据国家性质,国家有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四种类型。前三种类型属于剥削阶级国家,是少数剥削者对广大劳动者的统治。无产阶级通过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而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广大劳动人民对少数敌人的统治,是新型的国家。2:我国的国家性质。(1)法律依据:(2)工人阶级的领导是我国国家性质的首要标志。(3)工农联盟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3: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知识点很重要,同学们要很好地理解和把握。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那么,怎样来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呢?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通过人民的民主来体现。人民民主与每一位公民都有密切联系,与现实生活息息相关。人民民主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理解好人民民主的特点,要从广泛性和真实性两方面来掌握。要注意人民民主的特点与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是不一样的。(l)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而且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①民主权利的广泛性。②民主主体的广泛性。(2)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人民能够自己管理国家,也表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今天中国所焕发出的蓬勃活力,就是中国人民真实地拥有广泛自由、民主、人权的主动写照。在我国,人民当家作主并享有广泛的自由、民主权利,怎样来保证人民真实地享有这些权利?我国采取哪些措施来保障人民权利的实现呢?主要是有三个保障,即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具体结合事实来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和公民享有广泛民主权利的制度保障。1979年初到现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了400多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制定了900多件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8000多件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制定了480多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现已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比较完整的法律体系,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已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我国至今已制定了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1000多件,使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有了具体的法律依据。我国公民的民主权利有切实的物质保障。例如,公民选举所需经费均由政府开支;在选举期间,国家掌握的报刊、电视、广播等都为选举活动服务。课堂探究:对比新旧中国的变化,结合近年来我国人权事业取得显著进步的事实,你能说明人权是具体的、相对的,不是抽象的、绝对的这一观点吗?(探究提示:同学们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大量搜集相关材料,来论证这一观点。如近年来,中国经济实现了快速、健康的发展,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2003年,国内生产总值(GDP)达116694亿元,比上年增长9.1%。按现行汇率计算,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小康;农村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由改革开放之初的2.5亿人下降到2003年的2900万人;中国平均期望寿命已从新中国成立前的35岁上升到71.4岁;孕产妇死亡率从20世纪的年代初期的1500/100000下降到2002年的43.2/100000;婴儿死亡率由新中国成立前的200‰下降到28.4‰。;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等许多与人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内容;200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l0部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其中《居民身份证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处处体现了为民、便民、利民,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精神……中国政府将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位,提出了执政为民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思想,形成了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使人权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赢得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好评。)通过事实,我们可以看出,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具体的、相对的,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人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许多方面,其中,最根本的就是生存权和发展权,要保障和发展人权,必须从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人手,实现人权的根本途径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的人权事业还会取得更长足的进步,人权状况会不断改善,人权会更有保障。4: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职能。(1)对象:(2)意义:5:民主与专政。(1)含义:民主是指(民主的概念比较抽象,大家理解时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把握:第一,民主是指一种与专制制度相对立的国家制度,是近代资本主义国家才开始普遍采用的国家制度。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是对专制的否定。第二,在一定阶级范围内是指民主总是为一定阶级所享有,总是属于统治阶级,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即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世界上从来没有抽象的、超阶级的民主。这是国体意义上的民主。第三,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是指民主的形式、程序、原则,这些原则只在统治阶级内部适用,这是政体意义上的民主。政体意义上的民主归根结底是为国体意义上的民主服务的。第四,统治阶级的民主就是对被统治阶级的专政,因此,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总是离不开专政的。)专政,即(2)我国的民主与专政是辩证统一的。课堂探究:请你根据上面的论述对以下两种观点加以辨析,并说明理由。观点一认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同其他类型的国家是一样的;观点二认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同其他类型的国家是不一样的。(探究提示:这两种观点都是片面的、不科学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同其他类型的国家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同其他类型的国家都是民主和专政的统一,都具有阶级性。一方面,民主与专政相互区别、相互对立,民主只适用于统治阶级内部。专政则适用于被统治阶级和敌对势力。另一方面,民主与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这是它们的相同点。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同其他类型的国家不同的是人民民主专政是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统一。其最大特点,就在于它是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大多数人的统治,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正义的事业为什么要坚持?本部分内容主要强调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三个方面来把握:(1)(2)(3)课堂探究:选择其中一个方面,阐明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巩固人民的政权,是正义的事情这一道理。(探究提示:选择其中一个方面,结合事实,分析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如,从警惕国内极少数敌对分子和国际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的需要看:从国内角度分析,在经济领域,还存在严重经济犯罪分子;在政治领域,还存在敌视社会主义制度的人;在思想文化领域,还有人宣扬资产阶级自由化,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社会生活领域,刑事犯罪分子的抢劫、杀人、放火、强奸等犯罪活动以及恐怖势力策划的恐怖活动……从国际环境分析,我国还处于复杂的国际环境中,社会主义制度还会遭受国际敌对势力的颠覆和破坏,有的国家还妄图对我国进行分化西化。这些活动和行为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危害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到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影响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只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打击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才能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课堂小结:略作业:①见《学习评价手册》②预习第二框第二课时第二框、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1、阅读课文,完成《政治学习评价手册》P003【知识梳理】部分的填空。2、阅读课文,对本框中的探究活动的问题进行思考,并写出答案。一、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1、为什么这么说?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1)含义:(2)主要内容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法律依据:含义:意义:②政治自由法律依据:课前预习知识建构内容:意义:保障:③监督权法律依据:含义及内容:意义:3、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1)含义(2)主要内容①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原因:要求:②遵守宪法和法律原因:③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原因:具体要求:从国家安全看:A、含义:B、做到:从国家荣誉看A、含义:B、做到:从国家利益看A、含义:B、做到:④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原因:二、参与政治生活把握基本原则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1)含义(2)具体表现2、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1)在我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2)如何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3、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1)为什么?(2)怎么做?1、正确理解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要点突破(l)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是和谐、统一的新型关系。我们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国家赋予了我们权利与义务。公民的权利是法定的、神圣的、不可非法剥夺的;公民的义务也是法定的、庄严的、不容推辞的。我们政治生活的全部内容,是以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为基准的。(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含义: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就是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3)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主要内容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里的选举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也就是选举各级人大代表的权利;这里的被选举权是指公民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也就是被选举为各级人大代表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