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作业安全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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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立交工程施工现场交叉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批准:重庆新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日目录一、工程概况--------------------------------------------2二、工程的特殊情况--------------------------------------2三、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2四、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6五、施工项目各分项安全措施------------------------------8一、工程概况泰山立交工程位于两江新区的北部新区的核心区域内,是红锦大道(南北向)与洪湖东路、泰山大道(东西向)相交形成的节点。立交形式采用泰山大道主线下穿现状红锦大道,泰山大道设置四条右转匝道与洪锦大道相连(采用右进右出交通组织形式),左转车辆通过路网解决,红锦大道去往龙湖方向的左转车辆采用一条左转下穿通道解决,出口接在云杉南路连接线上。现状洪湖东路宽42米,改建后42米宽,泰山大道连接洪湖东路与泰山大道西延段,主线双向4车道,两边各设右转匝道与红锦大道连接,设计行车速度为30km/h,为城市次干道,改建段长200米,新建段长度695米(其中下穿道总宽19米,双向4车道,长80米)。现状红锦大道宽84米,双向6车道,外侧各设置辅道,行车速度为80km/h,为城市快速路,改建段长150米(左转下穿通道宽8米,单向车道,长160米)。现状云杉南路连接线宽26米,改建后33米宽,双向4车道,行车速度为30km/h,为城市次快速干道,改建段长240米。二、工程的特殊情况简述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基本情况:按国家高处作业规范规定,2米以上为高处作业。该工程2米以上施工内容为脚手架、模板安拆、钢筋绑扎、砼浇筑、水电安装、砌筑工程、挡墙工程、吊装、物料提升等都属高处作业。该工程在高处作业的同时,又存在交叉作业。如:起重吊装于脚手架搭设、模板安拆、钢筋绑扎、砼浇筑、物料提升以及其他作业,而且这些作业在施工时有相互交叉,给施工生产带来不便和作业人员安全受到威胁,为了使该工程的高处作业、交叉作业时人员不受到伤害,因此根据该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周围环境、作业环境,编制高处作业、交叉作业施工安全措施。三、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3、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的不得进行施工。4、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5、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非作业人员不准在高处作业面上。6、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7、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拆除或加以固定。8、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对方平稳,不得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到通道板和等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9、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乱丢,传递物件静止抛掷。10、雨天进行高处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11、对进行高处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跑风雪及风暴雨后,应对高处过夜的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12、因作业必须时,及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方可恢复。13、防护棚及其他设施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与搭设。1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对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症、癫痫病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高处作业。15、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施工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16、施工地点部位如无法栓绑安全带时,应设临时拉绳供绑安全带或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网,否则禁止施工。17、高处作业人员衣着轻便整齐、紧口,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拖鞋、硬底鞋或带钉易滑鞋等。18、高处作业安全防护必须随主体工程增高,及时使设置高于1米。19、任何人不准骑、坐、靠正在施工的栏杆、阳台板、墙头和砖、木垛上,更不准在防护栏杆外侧作业。20、凡高处作业人员严禁攀爬各种脚手架、结构架框或乘坐非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严禁在设防护的外墙外壁板及未安装牢固的模板、设备、管道、构件上行走。21、高处作业人员及使用的料具、起重吊装设备等在任何情况下与送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22、在高处作业下方必须采取隔离措施,否侧禁止施工。23、登高所用梯子应坚固轻便,梯子超过3米时中间应加设一道铁丝固定。24、凡施工现场2米以上必须按TGT59-99标准全封闭进行安全防护,立网和平网按规定搭设。四、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针对交叉作业施工现场和人员,在遵守文明施工一般安全要求的基础上,还应遵守交叉作业中相互安全防护措施:1、施工作业的一般安全要求,交叉作业施工中需遵守的一般安全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1.施工作业前对各班组进行班前安全交底;2.施工前应对高空作业的防护器具进行自检;3.交叉作业时要设安全栏杆、安全网、防护棚和示警围栏;4.交叉作业中应设专人进行安全巡视和现场安全指挥;5.夜间工作要有足够照明;6.施工人员必须体验合格,作业时需带安全帽,不准穿凉鞋、硬底鞋、塑料鞋及赤脚攀登;7.作业中不准将工具、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索绑牢后吊运;8.六级以上大风时不能进行施工工作。9.在机械下方交叉作业时,塔吊必须严格遵守十吊十不吊原则进行;10.所有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支模、绑扎钢筋、挖掘机、运输车辆交叉操作时:1.上下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同时操作;2.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堕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时,中间必须设计安全防护层(隔离层)。3.吊运大型模板、砖、砌块、预制构件、石材等材料时不准超重、超高,提前警示吊运物路线上的操作人员;4.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机械正在的作业范围,施工人员必须让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不能人机抢道。3、拆除脚手架与模板时:1.地面应设有安全区域,并派专人进行监护操作人员,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2.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临时堆放处离岩边沿应不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3.道路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拆下物件。4、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1.结构施工时,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2.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体,以及处于起重机把扦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或防护棚。5、交叉作业区段的安全管理:1.交叉作业区段,即多种作业交叉和协调进行的区段。在交叉作业区段,若没有明显的居主导地位的单项作业,即其它作业都要服从和配合其施工要求时,在各项同时交叉进行的作业之间需要进行很好的协调安排,以确保有条不乱和安全顺利的进行。2.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五、施工项目各分项安全措施1、挖土工程安全措施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驾驶室上越过。开挖出的土方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不得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2、基坑支护安全防护措施:1.基础施工方案要有针对性,支护方案和基坑深度大于5m的专项支护设计须经上级审批。2.坑槽开挖设置的安全边坡要符合施工设计方案。积土、机具设备、临时设施等荷载与槽边距离要大于设计规定。3.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深基础施工采用井点降水的要有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的措施,坑边要防止坑外的水流入基坑中冲刷坑壁。4.基坑支护应进行变形监测,发现支护产生局部变形要立即采取措施;对临近建筑和重要管线、道路也应进行沉降观测。5.施工机械进场要验收,司机要交底、要持证上岗,挖土机开挖程序、作业位置要有方案。6.临边防护超过2m深的基坑四周要有二道栏杆的护栏,作业人员上下基坑应搭设1:3的专用通道。3、钢筋砼安全技术措施: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落物伤人,高空,复杂结构模板的安全与拆除,事先应有切实的安全措施。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对预留洞口,必须设置栏杆和明显的标志。拆模板时人不得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在拆除楼板时要注意整块模板掉下。在组合钢模上架设的电线和使用电动工具,应用36V低压电源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钢模板拆除时,下方不得有操作人员。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它临时电器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起吊钢筋时,规格必本工程的文件分为合同文件、图纸、工程计划、各类会议纪要、各方往来信函和政府文件几类。所有文件都应按其类别派专人分类收发、传阅及存档,交及时转发有关单位及人员进行处理。文件传阅的人员范围由总承包部项目经理规定,文件保管员负责执行,非相关人员不得擅自翻阅与自己工作内容不相干的文件资料。建设单位及其指定的代理人根据合同授权可随时查阅有关的工程文件,对此应积极协助配合。对分包商的文件发放必须经总承包部项目总经理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员书面签字确认。须统一,不准长短不一,不准一点吊。楼板的洞口,应依洞口的大小设置相关牢固的盖板;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操作,予防雷击作人。钢筋骨架不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禁止从柱子上的钢筋上下。井架吊篮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准伸入井架内,待吊篮停稳方能进入吊篮内工作。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输电必须安装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它锐利物上拖拼,防止割破拉断民线而造成触电伤芒事故。在楼层施工时,堆放机械、砖等物品不得超过使用荷载,如超过荷载,必须经过验算.4、模板工程安全措施1.支撑系统、支撑立柱的材料、立柱间距符合设计要求,立柱底的底座、垫板的尺寸材料符合规定,不得用砖块、钢模板做垫板。模架载荷不得由外脚手架承受。2.在模板施工时,各类模板存放整齐、不超高,大模板存放有防倾倒措施,模板上的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3.模板上运输混凝土有稳固的走道垫板。拆模区设置警戒线派监护人。4.在2m以上高处作业要有可靠的施工立足点(如操作平台),层高3.2m以上的支模工程应先搭设操作架后进行支模,作业面的孔洞下设安全网、临边有1.5m以上的双排防护栏杆或其它防护措施,垂直作业上下有隔离防护措施。5、砌筑工程安全技术措施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2.砌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堆放砖块材料应离开坑边1m以上。3.在楼层施工时,堆放机械、砖块等物品不得超过使用荷载,如超过荷载时,必须经过验算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进行堆放和施工。4.不准站在墙上做划线、刮缝和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5.砍砖时应面向内打,注意碎砖跳出伤人。6.砖料运输车辆两车前后距离平道上不小于2米、坡道上不小于10米,装砖时要先取高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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