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农村集镇交通拥堵问题调研---东安县交通运输局春节前后,我县石期市镇、紫溪市镇、芦洪市镇、鹿马桥镇、水岭乡等乡镇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交通拥堵现象。笔者经实地调研,得出以下结论供参考。一、原因分析(一)交警警力不足或空白,交通管理任务繁重。全县乡镇除了芦洪市镇布置了4名干警、7名协警,石期市镇布置了4名干警、4名协警以外,其他的乡镇交警为空白。警力不足直接制约着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成效。一是人车流量不断增加,镇区范围不断扩大,民警担负着整个镇区交通秩序管理,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工作压力,也直接影响了车辆分流的效果。(二)个别驾驶员和车主交通安全意识不强。驾驶员队伍素质的优劣,直接关系到道路的安全与畅通。一是市场的强烈竞争也不能给驾驶员有更多的时间坐下来学习,集中个体驾驶员学习也很不现实,由于驾驶员长期不学法,不懂法,造成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化。二是为了追求高额利润,相当多的驾驶员追求效益忽视安全。有的随意停车、掉头,争抢客源;有的超载、超员、疲劳开车;有的超速行驶,“病车”上路。此外,农民进入城镇赶集,这些人没有进行过系统性的交通安全教育,缺乏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识,毫无安全意识,驾超载车与驾驶无牌无证车,骑乘摩托不戴头盔等,这些都是极大的安全隐患。(三)机动车辆流量猛增,非法营运及拼装车辆上路现象增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企业所有制的转变,导致私家车、个体营运车辆的猛增,尤其是摩托车的发展速度惊人,同时还有一些无牌无证车及拼装车等非法营运车辆利用早晚时间偷偷进城营运,加大了镇区道路交通的压力,增加了集镇交通安全隐患。(四)镇区道路条件和配套设施滞后,布局不合理,与人车流量的发展不适应,导致了镇区道路的拥堵。近几年,虽然政府加大了道路建设的力度,改扩建了不少道路,但仍存在布局不合理,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人车流量的需求。另外,镇区单位或房地产公司在规划建筑房屋时,无超前意识或受利益驱动,没有规划好停车场所。主要街道的大小门面、市场前后停车位少,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乱停乱放,导致了交通的拥堵。(五)人车没有分流,镇区道路行人、非机动车违法现象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主观上,群众参与交通守法意识比较低,行人、骑车人和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存在着无意识违法和有意识违法。无意识的交通违法行为表现为许多居民在交通行为中,由于对新法规了解不够,如:很多骑自行车的人根本就不知道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很多乘车人不知道在机动车道上下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等等。他们的行为归根在于对交通法规知之甚少,或者知道的不是很清楚。而有意识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受方便、快捷、省时等因素的影响,明知不能违反,但抱有从众、侥幸心理而违反。明明知道在混合车道骑自行车必须靠右行驶,不能几人并行,但依然我行我素,影响着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六)“说情风”愈刮愈列,导致了处置交通违法手段越来越软。虽然大家知道“严是爱,松是害”,然而当今社会总有一些人热衷说情,镇区的交通参与者大多数是本地车、本地人,出门上街时间一长都面熟,谁都有三朋四友,部分交警难顶住熟人、亲戚、朋友的说情。而这些违法驾驶员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优惠”的同时不会去总结经验教训,而是继续着下一轮的交通违法行为,以至恶性循环。如何处理好这种关系,的确是各级交警部门的一道难题。二、措施与对策(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人、车、路”是交通管理中的三大要素,其中“人”是根本性要素,因此,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是集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根本举措。针对当前居民当中农民出身较多、文化素质不高的实际,发动群众宣传力量,大力开展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要着重抓好机动车驾驶员特别是交通违法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利用培训学校、驾协组织、车属单位等多个教育阵地,开展全民交通安全教育,做到“管教并重,教育为主”,使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由被动转为自觉,形成良好的道路交通管理新格局。从源头上抓好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教育工作。(二)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新机制。加大管控力度,运用先进科技,全力维护集镇交通秩序,针对驾驶员、车主的交通安全意识不高、在集镇交通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加强集镇交通日常管理应当成为当前搞好集镇交通秩序的主要举措。一是要建立综合高效的综合治理交通机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例会,协调解决交通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真正做到摒弃部门利益抓交通,形成“部门联手,齐抓共管”良好局面。二是要探索创新城镇交通管理勤务机制。对不断发展的交通事业,要进行深入调研,研究其特点和规律,发现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及时调整交通管理勤务机制,完善交通管理网络,与时俱进抓好管理工作。三是要加大日常交通管理力度,及时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充实一线上路管控警力,保持对交通违章的严管、严治态势,全力保证镇区道路畅通和秩序良好。四是要加大现代科学技术在集镇交通管理中的应用,提高管理效能。为了遏制镇区车辆超速、占道行驶、随意停车、掉头等违法行为,各乡镇要舍得高科技执法手段的投入,要继续完善镇区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灯等设施的建设,使交通参与者做到有据可依,违法必究。(三)加强城镇交通的规划和建设,逐步实现城镇交通现代化,必须实现科学的人车分流。对集镇交通需要有一个整体、长远、科学的规划,要与城镇规划“同步进行,同步实施”,甚至是超前,不能单纯就交通而抓城镇交通,零打碎敲,反复调整建设。交通适应不了整体发展要求,在造成资源浪费的同时,也会严重制约城镇化的进程。从城镇化进程的趋势和要求、居民交通需求的发展等多方面考虑,运用科学的态度和方法,根据城镇发展规划,制订出中长期城镇交通发展规划,并将规划逐渐落实到城镇交通建设中,使城镇交通建设进入有章可循、科学合理的良性发展轨道,避免盲目“上马”现象,决不因个别人的意志或个别单位的利益而轻易修改,确保集镇交通设施的科学性、长期性、连续性和整体性。(四)加强集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畅通工程”建设。如果说管理和教育是集镇交通管理的“软”措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则是集镇交通管理的“硬”措施,完善的基设施是集镇交通现代化的前提。因此,要以“畅通工程”为载体,不断加大集镇交通基础设施投入,提高集镇交通管理“硬件”条件。要以老镇区为重点,充分融入以人为本、与时俱进、科学务实的管理理念,根据集镇发展要求,进行路网改造,进一步加大道路、停车场及与之配套的信号灯、标志标线、道路监控安全防护等交通基础建设力度,提高集镇交通品位,不断深化集镇“畅通工程”建设。(五)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不是交通管理工作的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让广大居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切实树立文明交通的观念,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我们交警部门长期不懈的努力,要坚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宣传一起,教育一起,促使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针对处理这类违法难度较大的实际情况,可采取相应措施,如尝试与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取得联系,实行交通违法抄报制度。在纠正中小学生和职工违法时,以教育为主,并将违法者的姓名、违法时间、地点及违法情节反馈到其所在单位或学校,由单位或学校进行教育。(六)增加交通警力投入,大力开展“亲民、爱民、为民”活动,密切警民关系,争取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一是实行警务公开。开辟便民告知栏、公布服务举报电话,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要公开、公正,对投诉、咨询要热情接待、及时解决问题。二是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便民利民服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管理17项便民利民措施,结合实际情况,从小处着眼,从小事着手,制定便民利民的辅助措施,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于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大力推行“首问负责制”、“特事特办绿色通道”、“延时服务”等一系列力所能及、群众欢迎、体现人性化的执法服务措施。通过以上努力,可以塑造公安交通民警的良好形象,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民警的执法行为给予信任和支持,营造交通安全人人参与的氛围,确保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实现高效的管理工作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