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一节合同的订立同步测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2010年4月30日,甲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向乙发出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的要约,乙也用特快专递于5月5日回信同意要约。乙的特快专递于5月10日送达甲的办公室,但甲因个人原因于5月15日才阅读乙的邮件,后于5月16日回复乙“信件收到”。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A、2009年4月30日B、2009年5月10日C、2009年5月5日D、2009年5月16日【答案】B2、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陈某将信件投入邮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A、5月8日B、5月9日C、5月11日D、5月15日【答案】B3、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7月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16万元的支票于7月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C、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答案】B4、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是()。A、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B、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C、同意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答案】A5、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份书面买卖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尚未将书面合同邮寄给乙公司时,即接到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来的货物,甲公司经清点后将该批货物入库。次日将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发给乙公司。乙公司收到后,即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A、甲公司签字盖章时B、乙公司签字盖章时C、甲公司接受乙公司发来的货物时D、甲公司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发给乙公司时【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属于无效格式条款有()。A、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格式条款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D、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答案】BCD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的有()。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B、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C、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D、受要约人已发出承诺的通知【答案】ACD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形有()。A、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D、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答案】BCD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成立的情形有()。A、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作出承诺,该承诺除对履行地点提出异议外,其余内容均与要约一致B、甲、乙约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在签订书面合同之前甲已履行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C、甲、乙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在双方签章之前,甲履行了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D、甲于5月10日向乙发出要约,要约规定承诺期限截止到5月20日,乙于5月28日发出承诺信函,该信函5月31日到达甲【答案】BC5、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在甲公司可能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可以被人民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证据是()。A、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B、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确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C、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D、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答案】ACD三、案例分析2010年1月10日,甲厂向乙厂发出信函(信函均当天达到),表示愿意以5万元购买设备一台。1月25日乙厂回复:现有存货,但是出卖价格为6万元。2月5日,甲厂又回函:价格为5.5万元,即购进该设备。2月10日乙厂复函:同意。请分析该合同的要约和承诺各是什么?答案:该合同的要约是2月5日,甲厂的回函,合同的承诺是2月10日乙厂的复函。四、简答题1、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关系。2、要约的撤回、撤销与失效三者间的关系。第二节合同的效力同步测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甲、乙公司于2005年3月10日签订买卖合同,3月15日甲公司发现自己对合同标的存有重大误解,遂于3月20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合同,4月10日法院依法撤销该合同。下列表述中,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是()。A、合同自3月10日起归于无效B、合同自3月15日起归于无效C、合同自3月20日起归于无效D、合同自4月10日起归于无效【答案】A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是()。A、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C、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D、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答案】D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无效合同的是()。A、违反国家限制经营规定而订立的合同B、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C、显失公平的合同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1、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A、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B、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C、显失公平的合同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答案】ABD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A、甲、乙恶意串通订立的损害第三人丙利益的合同B、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与善意第三人丁订立的买卖合同C、代理人甲超越代理权限与第三人丙订立的买卖合同D、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与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答案】CD3、下列属于无效合同的是()。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C、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D、利用馈赠形式实施贿赂目的的合同答案:BCD4、下列关于可撤销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被撤销的合同自撤销之日起没有法律约束力B、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变更或撤销C、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D、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双方均有权撤销答案:CD三、案例分析张三到某市商场买电脑,该商场工作人员疏忽,错将一台价值4500元的电脑标成了450元,张三看到这台电脑后,觉得非常便宜且性能优良,于是就买走了。事隔一周后,商场盘点时发现了错误,就派人找到张三,要求补足货款或退款退货,而张三却认为你标错了价是你的错,我买东西又不是没付钱,货已经卖出去了,哪有再补钱的道理,拒不补足价款,也不退货。于是该商场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与张三之间的买卖合同。问:(1)案中商场与张三间的买卖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合同?为什么?(2)该案如何处理?答案: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因为在本案中,商场由于其售货员的疏忽大意将标价牌写错,张三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售货员达成了对标的物的价格有重大误解的买卖合同并买下了电脑。所以,该买卖合同确实是因为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法院判决该合同可以撤销,张三应该退货或补足价款,不过商场在与王某的交易过程中存在过失,商场应赔偿张三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四、简答题1.无权代理行为和无权处分行为的异同。2.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异同。第三节合同的履行同步测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的下列判决中,符合规定的是()。A、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B、判决丙承担违约责任C、判决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D、判决乙、丙分担违约责任【答案】A【解析】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乙)应当向债权人(甲)承担违约责任。2、甲学校与乙服装厂订立买卖合同,约定货到付款。乙方交货时,甲学校称要学校开学后收了学费后再付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乙方可以拒绝交货,行使()。A.同时履行抗辩权B.后履行抗辩权C.不安抗辩权D.可解除合同【答案】A.3、下列关于撤销权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B、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C、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3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D、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答案:A4.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甲方在交货前发现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方()。A.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B.可行使后履行抗辩权C.可行使不安抗辩权D.可解除合同答案:C5.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有效期限是()。A.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B.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C.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D.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2年内【答案】C【解析】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二、多项选择题1、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该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问题约定不明确。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供甲乙双方选择的履行规则有()。A、双方协议补充B、按交易习惯确定C、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D、按合同有关条款确定【答案】ABCD2、X市甲厂因购买Y市乙公司的一批木材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合同中未约定交货地与付款地,双方就此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交货地及付款地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X市为交货地B、Y市为交货地C、X市为付款地D、Y市为付款地【答案】BD【解析】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履行(选项D正确);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选项B正确)。3、债权人甲认为债务人乙怠于行使其债权给自己造成损害,欲提起代位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得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有()。A、安置费给付请求权B、劳动报酬请求权C、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D、因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答案】ABCD4、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的下列行为中,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是()。A、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B、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C、债务人无偿将财产赠与他人D、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但受让人不知该情形【答案】BC【解析】(1)选项A: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而非撤销权);(2)选项D: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可以撤销;受让人不知该情形的,不能撤销。5、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经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甲公司的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有()。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还20万元B、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C、乙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主张D、乙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甲放弃债权2年内行使撤销权【答案】BC【解析】(1)选项AB: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而非代位权);(2)选项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3)选项D: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三、案例分析甲与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2007年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