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张呼铁路工程项目部三分部管理制度汇编技术质量管理1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十六节工程测量制度第一条组织机构:分部成立相应的测量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报项目部备案,分部自建测量队,测量队认真对控制点测设结果进行复核,确保控制点精准无误。第二条分部测量队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对本分部施工范围内的测量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2.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自管段测量设计交底,点收设计单位移交的精密控制点,签署交接桩纪要。3.对设计单位提供的精密控制点成果进行复测,并提交复测成果报告。4.负责在设计单位提供的精密控制网基础上按照同精度、同等级要求加密施工控制点,并提交加密成果报告。5.对精密控制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立即书面通知项目部测量队,以便及时处理。6.提交各单位工程精密测量技术方案。7.负责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测量放样、全线贯通测量工作;开展竣工测量和竣工交接工作。8.配合和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监理要求提交相关测量资料。9.配合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测量机构进行的测量验收、抽检、复核,以及对重要工点和重点工程进行的监测和观测。10.负责对测量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工作。第三条分部测量人员的主要职责具体如下:1.负责日常施工测量工作,负责精密网控制点的保护工作,按客运专线相关测量标准、规范,以及设计单位提出的精度标准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测量放样工作。2.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自管段测量设计交底,制定测量方案,点收设计移交的精密控制点,签署交接桩纪要。3.负责在设计精密控制网基础上根据施工需要加密施工控制点。4.在复测过程中发现差错资料与现场不符时,应立即书面通知项目部测量队,以便及时处理。5.负责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保存、使用精密测量成果。6.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监理要求提交相关测量资料。7.负责分部测量仪器设备保养、标定,负责加密控制网测量资料的整理与管理,接受项目部测量队对项目的上述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监督。8.在项目部测量队统一组织下按要求进行竣工测量。第四条测量工作制度1.分部设置独立的测量队,负责分部每天的施工测量工作,根据施工组织、新建张呼铁路工程项目部三分部管理制度汇编技术质量管理2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设计和施工进度安排,全体测量人员应按时完成测量任务。2.测量放样前,要认真阅读有关图纸,然后拟定放样方法,再根据图纸计算放样数据,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3.放样数据必须由一人采用两种计算方法计算完成后,再由另一人复核,复核无误后方可进行现场放样。计算、复核人员必须签字认可,未经复核的放样数据不能用于现场放样。4.仪器安置好后,必须对“检查点”进行测量检查,确认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后,方可开始测量。5.现场测量实行由专人观测记录计算、专人测量,交叉复核。为防止报错听错数据,现场记录实行“双检”制度,以确认数据正确。现场原始记录要有测量人员和复核人员签字确认,以保证测量数据真实有效。6.放样完成后,必须采用其它方法对放样成果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由立尺人将放样成果交付现场使用,并嘱咐有关注意事项。7.测量工作人员要熟悉各主要控制测量标志的位置,保护好测量标志。并经常对测量标志进行检查复核,确保位置正确。8.测量数据的传递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测量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下发使用,杜绝口头传递数据。9.测量仪器存放在专门的仪器柜里,不用时要将仪器柜锁住,仪器管理工作由仪器保管员负责,并经过固定资产验收、建卡、编号。10.凡新到的测量仪器应由有关测量人员,采购人员,和测量仪器保管员一起开箱查看,检查仪器是否完好,若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向供货单位提出咨询和索赔,有关手续由原来采购人员办理。经检查合格,试测正常后办理登记手续存档。11.仪器设备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合同、操作手册等技术资料由资料保管员保存,测量队队使用设备操作手册或说明书的复印件,12.测量仪器必须由专人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以免损坏仪器。13.为了保证测量精度及仪器安全,禁止在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使用仪器。在阳光下或小雨天作业时,应打伞,遮阳、遮光。14.仪器应保持干燥,遇雨后应将仪器擦干,放在通风处晾干后才能装箱。仪器箱应保持清洁、干燥,并放置干燥剂,严禁坐、压、碰撞。15.仪器发生故障时,由使用负责人填写仪器修理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送修,修理后的仪器应办理验收手续,经有关专业人员检定后方可投入使用,凡测量仪器皆不可擅自拆修。16.为了保证仪器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仪器必须定期保养、定期自检,并按规定时间送专业检定中心检定。17.做好培养新上岗人员的工作。第五条工程测量的基本内容新建张呼铁路工程项目部三分部管理制度汇编技术质量管理3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测量组必须为工程施工提供必要的结构放样、基础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对设计单位移交的精密测量成果进行复测,复测结果在规范允许的偏差范围内时,采用设计单位提供的成果;偏差超出规范时,及时向项目部测量队报告。复测工作完成后,及时编制完整的复测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复查。2.复测完成后,根据现场施工需要进行加密控制点(规定埋石)工作,并提交加密控制测量方案。3.根据批准的平面布置图进行大临设施放样。4.对区段内的路基、桥涵、隧道、轨道工程等平面位置及高程进行放样。5.依据设计文件和观测方案要求进行观测点布设和沉降变形观测,做好观测点保护和观测数据采集工作,并对入库数据的真实性负责。6.做好日常工程测量资料收集工作。第六条测量依据1.经批准采用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测量方案。2.《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2009)。3.《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601-2009)。4.《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TB10054—97)。5.《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06)。第七条所有施工放样测量都必须进行换手测量。对工程项目的关键测量必须实行彻底换手测量,一般测量科目实行同级换手测量。彻底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人员、仪器计算资料;同级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和计算人员。第八条分部指定专人负责测量工作和监控量测工作,并任命一名责任心强、测量技术水平高、具有相应资历的技术人员为测量主管工程师,负责组织和实施各项测量工作,随时处理测量过程中的问题。负责测量的技术人员和测量工应保持稳定,以保证持续有效地工作。第九条测量人员必须熟悉国家行业的有关测量规范、施工规范、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了解工程设计与施工意图,做到对测量任务心中有数。第十条测量人员必须熟悉测量仪器的性能和操作规程,并能熟练操作测量仪器,避免因操作不当对测量仪器造成损害使测量结果产生错误。第十一条测量使用的仪器精度指标必须满足相应技术标准、管理制度的要求。第十二条测量仪器必须按计量法规的要求进行定期送检。超过检定周期精度达不到要求的禁止使用,因仪器计量不合格产生工程测量事故要追究责任者。第十三条每台测量仪器和每件测量工具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所有测量器具的使用、维修、保养、送检、调换、停用、报废等要有详细记录档案。第十四条分部建立测量仪器台账和使用档案,接受项目部对测量仪器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检查。第十五条测量仪器必须由经过培训能够熟练操作的人员使用,未经相关培新建张呼铁路工程项目部三分部管理制度汇编技术质量管理4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训的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精密测量仪器。第十六条参加项目部组织的交接桩工作,点收设计单位现场移交的控制点包括CPI、CPII平面控制点、二等精密水准点。第十七条现场控制点交接完后还应进行测量资料的交接,包括:CPI、CPII平面控制点坐标点之记;水准点高程成果点之记;中线逐桩坐标;曲线要素表;断链表。与设计单位交接桩后,交接的桩点、资料办理书面记录、双方签字存档。第十八条交接桩完成后对设计单位提供的控制点进行复测,发现问题时提交建设、监理、设计单位解决。第十九条测量原始记录、资料、计算书、图表必须真实完整,不得涂改,并应妥善保管。第二十条复测结果在相关标准允许的范围内时,采用设计成果进行施工;超出允许范围时,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告,联系设计单位解决,否则不得作为施工依据。第二十一条施工复测时,应向相邻标段至少延伸测量两个平面控制点和一个水准点,确保交界段中线、高程搭接正确;两个项目分界处的线路中线桩,应共同测量,并应相互搭接两个控制桩(如在曲线分界,双方应共同测闭整个曲线,并与两端直线搭接两个控制桩)。搭接控制桩一经测定并经双方签认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桩位,并由承担施工的项目负责固定和保管。水准基点测量至少应搭接一个勘测设计水准基点;工程因故停建缓建时,应按照工程竣工测量要求,做好中线和水平基桩测量、固桩工作,保证满足工程恢复施工时的测量需要。第二十二条复测工作结束后时编制完整的复测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复查。第二十三条精密测量项目的测量,如CPⅡ加密测量、水准点加密测量、CPⅢ控制点测量,必须按照相关技术要求编制测量技术方案,技术方案须报项目部测量队审批,需监理单位审批的技术方案和测量成果还需报监理单位审批。第二十四条不得随意修改已批准的精测方案,确有必须修改的条款应陈述充分的理由并报项目部测量队总工同意,需监理单位审批同意的还需报监理单位审批。第二十五条精密测量项目的测量必须严格按照经过审批的测量技术方案进行施测。第二十六条进行施工控制测量时,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单位的监理下实施控制测量。第二十七条管段内路基、桥涵、轨道、房建、站场附属工程、给排水设备及四电等工程施工前,应按设计图进行施工放线,测量精度需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要求。第二十八条对于大型和重点工程建筑物和设计文件中要求进行变形测量的工程,按设计要求进行变形测量,质量控制要点如下:1.变形测量前应编制测量方案和测量计划报项目部测量队测量工程师审核新建张呼铁路工程项目部三分部管理制度汇编技术质量管理5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后再上报监理单位批准。2.每个工程至少需要设置3个稳固可靠的观测基准点,工作基点要选在比较稳定的位置。变形观测点应选在变形体上能反映变形特征的位置。3.变形测量的观测周期应根据建筑物、构筑物的特征、变形速率、观测精度要求和工程条件综合考虑。第二十九条路基工程测量1.路基工程施工测量的控制重点包括路堤填筑中每填筑层的宽度、压实后的厚度、每层厚度的均匀性、每填筑层的平整度。当地面坡度与纵断面坡度不符时,应分段填筑压实,确保路基底层的顶面纵坡与线路纵断面一致,每填筑层均需按要求进行测量,经驻地监理确认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2.线路路基施工放样的边桩可根据地形的难易情况采用断面法逐渐趋近法等测设。3.挡土墙、护坡等工程的桥涵工程测量施工放样,应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4.软土地段采用桩处理,施工放线、成品检测的测量工作,均应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复测确认合格,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报送总监理工程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下步工序施工。路基沉降稳定后,应对设置的基桩进行测量调整标高,完成基桩的测量后,报驻地监理复测,确认合格后由驻地监理报送咨询单位审查批准。工程建成竣工,基桩及其测量成果资料在工程验交时提交运营养护单位,为维修养护提供测量依据。第三十条桥梁工程测量1.特大桥、大桥、高桥、特殊结构桥的平面和高程施工控制测量按铁道部现行《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办理。2.完成特大桥、大桥(特别是曲线桥)、高桥施工控制测量,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复测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各分项工程施工。3.每分项工程的位置、结构尺寸、高程均是施工测量的控制重点,应按要求进行测量,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复测确认合格方可进行施工。4.灌注桩、桥梁基础及涵洞均为隐蔽工程,应对施工放线、成品检测的测量工作完成后,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复测确认合格,由驻地监理工程师报送总监理工程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对隐蔽工程进行隐蔽。5.单位工程完成后,应按要求进行测量,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复测确认合格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第三十一条隧道工程测量1.长大隧道必须依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隧道平面控制测量设计。2.对于长大隧道的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