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基本常识目录2314养老保险基本知识五险一金基本概念Q&A及下期预告医疗保险基本知识•何谓五险一金?五险一金基本概念•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一金——公积金•外地户籍员工无生育保险,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后可办理生育险•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是员工本年度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新入职员工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五险一金缴费基数每年核定一次,五险在每年4月,公积金在每年7月。•缴费基数不同险种下限不同,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40%,上限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举例:某员工2009年度月平均工资为5400元,2010年4月-2011年3月,他的五险缴费基数为5400元,公积金从2010年7月-2011年6月缴费基数为5400元。•何谓缴费基数?•五险一金缴费比例五险一金基本概念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公积金个人公司个人公司个人公司个人公司个人公司个人公司8%20%2%(+3)10%0.2%1.0%00.8%00.8%12%12%•缴费额=缴费基数*缴纳比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由被保险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利息构成。•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被保险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被保险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中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继承。养老保险——条件及待遇•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被保险人符合下列条件的,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2、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被保险人的基本养老金;•2、被保险人退休后死亡的丧葬补助费;•3、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支付项目的费用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养老保险——待遇计算方法•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方法•基本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历年年缴费工资与上一年的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比值的平均值。•计发月数是和退休年龄相关的,国家有统一规定,不分男女。45岁退休计发月数为216个月,50岁为195,55岁为170个月,60岁为139个月。养老保险——待遇估算•估算:•如果一个人25岁开始缴纳养老保险,55岁退休,养老保险连续缴纳30年无中断,每年的缴费基数是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2倍,退休时当地上一年度社平工资为5000元•基础养老金=(5000+5000*2)/2*30*1%=2250•个人账户养老金=200000/170=1176.47•退休后每月的养老金为3426.47养老保险——缴费中断•缴费中断有何影响•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养老保险——补缴•如何办理补缴•因个人原因中断•在京个人委托存档的,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确定补缴时间及基数档次。经存档机构初审后,上报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审批通过后,个人在扣款账户中存入足额补缴款即可。•因单位原因中断•单位向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个人及单位按照规定比例分别支付补缴款即可。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养老保险转移接续•1、可转移的资金:•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缴费额=缴费基数*8%,可全部转移•统筹基金=缴费基数*12%,即转移单位缴费额的60%。•2、适用人群:•职工跨省就业时,由就业所在地参保单位为员工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不再办理转移手续,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通过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办理调动的,不受年龄限制,可在调入地办理转移。养老保险——转移接续•3、转移接续后的养老待遇:•(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医疗保险——基本原则和构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为三个部分:统筹基金、大额互助基金和个人账户。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个人帐户的构成•1、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2%);•2、按照规定划入个人帐户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3、个人帐户存储额的利息;•4、依法纳入个人帐户的其它资金;•个人账户基金存在北京银行医疗存折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下列标准划入个人帐户:•1、不满3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2、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3、45周岁以上的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4、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帐户;•5、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帐户。•个人帐户存储额每年参照银行同期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使用•个人帐户可支付下列医疗费用:•1、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2、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可自由支取,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统筹基金支付下列医疗费用:•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2、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3、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4、年度的支付限额为10万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第一次住院1300元,第二次以后每次650元•住院费用的支付比例:医院级别费用档次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基金支付个人自付基金支付个人自付基金支付个人自付起付标准-3万元85.00%15.00%87.00%13.00%90.00%10.00%3万元以上-4万元90.00%10.00%92.00%8.00%95.00%5.00%4万元以上-10万95.00%5.00%97.00%3.00%97.00%3.00%医疗保险——大额互助基金•大额互助基金支付以下费用:•1、门诊、急诊费用,年度支付限额2万元医院类别年度起付线大额支付个人支付大型医院180070%30%社区医院180090%10%•2、超过统筹基金支付限额的费用•支付比例:大额互助基金支付85%,个人支付15%。•年度支付限额20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职工原则上可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任意选择4家医疗机构就医。•职工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也可以不经转院直接到全市任何一家定点的中医医院、专科医院、A类医院就医。急诊病人可以就近到任何一个定点医院就诊,但要加盖急诊章。•到非本人选定的定点医院就医,需有本人定点医疗机构的转诊单,否则产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医疗保险——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就医时需携带:•1、社会保障卡(未发卡或补卡时有领卡、补卡证明)•2、医疗保险手册(蓝本)•3、门诊病历手册(可在医院购买)•使用社保卡进行挂号,收费时使用社保卡进行实时结算。•实时结算,即持卡看病时只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就行了,不用全额垫付医疗费。•1、起付线以下,卡内记账,个人自付。•2、超过起付线部分的费用,只需交纳自己自费和自付部分。•持社会保障卡怎样看病?•首先,在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障卡,现金交纳个人自付、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其次,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第三,交费时,须将社会保障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最后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医疗保险——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医疗保险——持卡就医注意事项•持卡就医请注意如下几点:•1、持卡就医仍以选定医院为准•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仍以医保手册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准,A类、中医、专科医院可以直接就医。•2、就医不带卡不能报销•因急诊、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补换卡期间、参保后未发卡等情况就医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由个人现金垫付后按原流程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3、需手工报销的,需保管好相应票据•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专用发票、收费单据,处方笺,住院费、治疗费明细单,诊断证明等。•急诊发票上须有急诊章,非急诊,发票须有医疗手册号、上传号。•所开的中西药,须有处方笺•复杂手术、治疗等,须有治疗费明细单•所有牙医治疗、检查等,均须有明细单•4、办卡、补卡期间就医,需带领卡、补卡证明。•5、持社保卡就医后现行门诊起付线政策不变。•6、持卡就医后个人帐户管理方式不变。北京银行个人账户资金仍可自由支取。•7、门诊挂号诊疗费用定额支付2元•有关社会保障卡的其他问题,可登陆进行查询医疗保险——持卡就医注意事项•如何读懂实时结算收费票据?•实时结算收费票据明细中,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是指能够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总额。•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按照政策规定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总额,包括门诊大额医疗。•“本次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三部分内容:•1、自付一:按比例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包括起付线和超封顶线以上金额);•2、自付二:乙类目录中需要个人负担的金额(如乙类药品中个人自付的10%的医疗费用);•3、自费:报销范围(即药品、诊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以外的医疗费用;•当次就医医疗费用总额=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本次个人负担。医疗保险——实时结算医疗保险——自负与自费•弄清自负与自费的概念:•自费•指不列入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全部由职工个人承担,不记入累计医疗费用(例如一些营养保健药品)。•包括:使用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之外的药品费用;使用了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不予支付部分诊疗项目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以及规定不予支付的医疗服务设施发生的费用。•自负•指按照医疗保险规定中个人按比例负担,并累计加入个人医疗费总支出的费用(如CT、核磁共振等特殊检查费用,个人先负担10%,其余部分按比例报销)。•包括: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门诊账户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以及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时,由个人按比例支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1、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2、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3、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