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消防集中采购培训与消防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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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队集中采购与消防车标准2010年2月24日(一)、了解政府采购的基本内容(二)、消防部队集中采购管理规定(三)、山东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操作流程图一了解政府采购的基本内容(一)政府采购的概念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二)政府采购的原则公开透明原则1公平竞争原则2公正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三)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主要采购方式。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在非特殊情况下,均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采购。主要特点:竞争更充分:不限制潜在供应商公告时间较长:不少于20天评标办法可选择余地大:三种方法1.综合评分法。评分主要因素包括: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价格分值:货物类30-60分,服务类10-30分。2.性价比法。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除以投标人报价,以商数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3.最低评标价法。符合采购人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邀请招标是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适用条件和特点: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供应商处采购的。增加了资格预审程序,公告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采购项目总价的比例过大的。※竞争性谈判适用条件: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主要特点:1、竞争不够充分。2、公告时间较短。3、评标办法只可选择最低评标价法(四)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评审专家实行“统一条件、分级管理、资源共享、随机选取、管用分离”的管理办法。(五)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2、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3、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六)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相关条件1、供应商: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开标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并按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签到、交纳投标保证金、接受资质审查、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解密电子标书、对投标人的身份进行确认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拒绝。参加开标仪式。(八)接受询标评标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内容做出澄清和解释。投标人要对评标委员会所提问题进行书面应答并负法律责任。(九)中标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会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接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依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确定的中标价格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不得擅自变更采购内容和价格。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应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十一)履约中标供应商要依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依法履约。300万元以上的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要组织专家进行验收。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无法履约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之后的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收取货款中标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同级国库集中支付机构收取款项。二消防部队集中采购管理规定(一)消防部队集中采购涵义为规范我省消防部队集中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规模效益,保证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促进部队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物资招标管理暂行规定》、公安消防部队《物资采购审计暂行规定》,结合我省消防部队实际,制定本规定。(二)消防部队采购概念消防部队采购是指各级公安消防部队根据职能任务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使用财政资金和其他可支配资金,对取得限额标准以上或列入政府采购目录、招投标范围的通用型仪器、装备、器材,专用设备、器械、货物、工程、租赁、服务等进行集中或个别购置的经济活动行为。内容包括消防部队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取得的货物、装备、工程和服务等。(三)消防集中采购管理规定适用范围凡使用部队经费、消防事业费、基本建设经费、中央、省财政拨付的消防装备专项经费等需办理集中采购的,均适用本规定。(四)消防部队采购原则•1、公开原则•2、公平原则•3、公正原则•4、效益原则(五)成立采购领导小组明确职责集中采购工作应在单位党委和军政主管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为加强消防部队集中采购工作组织领导,总队机关、各支队、大队成立相应的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担任,具体负责研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审核确定年度集中采购预算,审议各项重大项目的招投标文件,监督规范招投标行为,审定中标结果等。(六)消防集中采购范围、预算、程序范围:一次性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估价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货物(设备、装备器材等)、10万元(含)以上的服务、工程,由采购办按照集中采购的原则和要求组织招标采购。预算:列入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要按财务管理规定编制采购计划,经本级办公会议(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报审计部门备案,方可进入集中采购程序进行采购。采购招标前一个月应将采购活动的资料送审计部门审计。程序:采购办应根据采购的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要求等按照相关的采购方式、程序和要求,及时有效地组织集中采购活动,确定中标单位,签定采购合同,合同文本要经过本级审计部门审计并报采购办主任签署后方可生效。集中采购实行备案制度。支队级组织的每期集中采购项目向总队报告备案,大队级组织的采购项目向支队备案。(七)消防集中采购方式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4、询价5、单一来源(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招标公告要发布在在互联网上。适用范围:1、不涉及部队工作秘密、通用的采购项目。2、凡单项或批量合同估价在50万元以上的货物采购和租赁采购。3、合同估价在30万元以上的服务采购。4、合同估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招标(2)邀请招标邀请招标采购,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5个以上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适用于公开招标后而无合格投标人的,需要特定厂商专门技术制造的或者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程序的费用与采购价值不成比例的。(3)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直接邀请3家以上的供货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此方式一般适用于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以及不可预见的急需采购项目等情况。(4)询价询价采购,是指对3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此方式一般用于规格标准且价格弹性不大的产品,或者已有法定供应商的采购。(4)单一来源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向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此方式适用于只能向特定供应商购买的采购,或者因急需而不能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采购,一般适用于重特大灾害事故的持续救援急需物资的采购和调拨等。(八)签订合同根据评定情况,首先报采购领导小组确认、签批,再由采购办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合同一式四份,财务、审计处审核,采购办主任或副主任签字后加盖“集中采购办公室”印章方能生效。(九)合同执行合同执行。中标单位按合同规定履约。采购单位对采购产品组织验收,填写《产品验收报告单》报采购办备案。(十)采购入库及经费报销1.采购入库采购办对集中采购的物品及时组织相应的使用部门或单位进行验收,验收时应由财务、装备、审计等职能部门参加,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及领用登记手续。对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要按照《总队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要求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2.经费报销采购办对集中采购的项目,必须取得正规发票,交使用部门或单位,按照总队财务报销管理规定,办理结算手续。三山东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操作流程图分“政府集中采购计划”和“部门集中采购计划”两种,前者委托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后者由采购人自主委托有资质的招标公司代理采购监督根据年初财厅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每月十五日前编报下月政府采购计划1.每月二十五日前将批复下政府采购计划2.申请支付资金(凭批复的采购计划及所签合同,填写支付申请表)10.管理机构(省财政厅)国库处支付中心代理机构省级机关政府采购忠财政厅批准资质的招标公司监督专家抽取过程监督专家抽取过程4.编制招标文件6.发布招标公告7.开标8.签发中标通知供应商采购人(主管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样专家9.签订并履行合同二、消防车标准及采购要求一、消防车的分类1.我国消防车的分类⑴按消防车使用目的分类①灭火类消防车,灭火类消防车,即可喷射灭火剂并能独立扑救火灾的消防车。有水罐、泡沫消防车、干粉消防车、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二氧化碳消防车、泵浦消防车、A类泡沫消防车、高倍泡沫消防车等。图1-1:干粉泡沫连用消防车图1-2高倍泡沫消防车②专勤类消防车,具有专项技术功能(灭火作业除外),担负某项专项消防技术作业的消防车。有照明消防车、供气消防车、排烟消防车、通讯指挥消防车、水带敷设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化学事故抢险救援消防车、化学洗消消防车、自装卸式消防车等。图1-3照明消防车图1-4排烟消防车③后援类消防车,向火场补充各类灭火剂、消防器材、个人防护装备等的消防车。有供水消防车、供液消防车、器材消防车等。图1-5自装卸消防车④举高类消防车,装备了举高、救援和灭火装置,可进行登高灭火和救援的的消防车。有登高平台消防车、云梯消防车和举高喷射消防车。图1-7云梯消防车图1-6登高平台消防车图1-8高喷消防车⑤机场消防车,专门设计,有很高的越野性能和动力性能,可边行驶边喷射灭火剂,用于扑救飞机火灾的消防车。机场先导消防车、机场救援消防车等。图1-9机场主力消防车图1-10带举升臂的机场消防车⑵按消防车结构特征分类①罐类消防车,有水罐、泡沫消防车、干粉消防车等。图1-11罐类消防车②特种类消防车,有抢险救援消防车、照明消防车等。图1-12特种类消防车③举高类消防车,有举高喷射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等。图1-13举高类消防车⑶按消防车总质量分类①轻型消防车,其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kg。图1-14轻型消防车②中型消防车,其总质量大于3500公斤,小于等于12000kg。图1-15中型消防车③重型消防车,其总质量大于12000kg。图1-16重型消防车⑷按消防泵的布置方式分类①中置泵式消防车,消防泵安装在消防车的中部。这种布置方式的优点是传动路线短,传动效率高,消防车轴荷分配较合理。缺点是对泵传动轴夹角较大,泵维修不太方便。图1-17中置消防泵②后置泵式消防车,消防泵布置在消防车后部。这种布置方式的优点是维修方便,泵的接近性好,泵传动轴夹角小,缺点是传动路线长,传动效率较低,轴荷分配容易使前轴过重。图1-18后置消防泵⑸按泵的工作压力分类①低压泵消防车,泵的额定工作压力大于等于1.0MPa,小于1.4MPa。②中压泵消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