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佐民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2,11,28工程造价专业发展概述一、工程计价的改革与发展二、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成就、发展方向和任务三、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四、工程造价管理有关问题的思考工程造价专业发展概述一.工程计价的改革与发展第一阶段计划经济阶段(1985年以前)-----政府定价背景工程建设完全的计划管理政府是项目的唯一的投资主体长期的价格管制(价格高度统一)工程上的体现使用统一的计价指标和定额进行工程计价原则尽量地节约投资(多快好省)手段估算、概算、预算(编制主体:设计院)工程结算多退少补(施工单位)一.工程计价的改革与发展第二阶段改革初期阶段(1985年?-2002年?)----政府指导价背景建设市场的初步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量不断增长在国家宏观指导下实现了有限的市场竞争建设市场要素价格逐渐放开(从双轨制到价格放开)工程上的体现沿用统一的计价指标和定额进行工程计价要素价格不再完全统一工程计价原则是-----------量价分离统一量、指导价、竞争费一.工程计价的改革与发展第二阶段改革初期阶段(1985年-2002年)---政府指导价目的使工程造价的计算结果尽量符合市场实际平衡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利益手段决策和设计阶段:估算、概算、预算(控制设计)编制主体---以设计院为主工程交易阶段:标底+报价(预算形式来表现)工程结算:报价加调整,投资方、施工方开始重视经济利益编制主体:施工单位编,建设单位审(或委托咨询企业)一.工程计价的改革与发展第三阶段有计划的市场经济阶段(2003?后)----市场调节价背景建设市场发展并逐步完善起来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量较大(国有资金或国有投资占主体)在国家宏观指导下,实现充分的市场竞争建设市场要素价格基本放开(要对基本二字进行法律层次的深入理解,便于价格调整)工程上的体现工程量清单计价要素价格自主确定一.工程计价的改革与发展第三阶段市场经济阶段原则---使工程造价的符合市场实际和价格运行机制。以法律、法规、标准、规则、计价定额、价格信息等计价依据规范各方的行为、调整利益。目标---法律规范秩序,公开交易规则,竞争形成价格,监管有据可依手段----决策和设计阶段:估算、概算、预算但编制主体不再确定一.工程计价的改革与发展工程交易阶段: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委托咨询企业)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委托咨询企业)投标报价(投标人)特征:1.一般以单价合同反应工程价格2.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3.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进行工程招标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阶段:强调过程控制和工程计量支付工程结算阶段:工程结算编制(施工方)工程结算审查(招标人委托咨询企业)各方对工程价格的确定和支付更加敏感、均感觉责任重大。一.工程计价的改革与发展价格法的主要规定第三条国家实行并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系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政府定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系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一.工程计价的改革与发展第十一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一)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二)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三)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四)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一.工程计价的改革与发展经过三个阶段的发展,工程价格经历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或者市场调节价为主)的发展历程价格法关于价格的管理是区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属性分别管理的1.对于政府定价应执行政府定价2.政府指导价再其范围内执行3.市场调节价由市场竞争形成对于工程价格的启发是:要素价格属政府定价的应执行,并应调整;对于政府指导价的(人工费、管理费?)应在其范围内执行;其他应放开一.工程计价的改革与发展标准定额司12三个阶段发展的工程造价业务主要变化是:一是从定额计价到工程量清单计价(清单和定额的精髓均表现的是“量”,定额是要素的消耗量,清单是工程的工作量。工程量清单是交易内容的表现形式,而定额是组价的基础,没有人材机要素构成,就无法组价,交易后也无法调整);二是工程造价行政管理内容从估算、概算、预算的计价依据编制和管理到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制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体系的建设和工程造价咨询业的管理;三是工程造价咨询的业务范围从工程计价到建设工程全面造价管理。一.工程计价的改革与发展一、工程计价的改革与发展13完善工程造价宏观管理和微观服务的制度设计,通过法制建设保证制度实施。工程造价咨询业资质、资格管理,行业的发展引导与监督。制度设计和法制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编制和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的管理工程计价标准(规范、规则)、定额、信息的制订、发布和管理。工程造价行政管理的职能的主要变化一、工程计价的改革与发展(一)成就1.形成了独立执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业------从从属于设计单位的附属专业发展成为工程建设的管理重要产业,截止2011年造价工程师----11.6万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2045多家全行业产值----305亿元二、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成就、发展方向和任务(一)成就2.造价工程师的业务范围得以拓展------从工程计价到工程造价管理工程计价----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工程造价管理----全过程造价管理、全要素造价管理、全方位造价管理、全寿命周期造价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业务范围的拓展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业务范围的拓展)二、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成就、发展方向和任务(一)成就3.实现了工程价格属性从政府指导价到市场调节价的过渡政府定价——完全依靠定额计价政府指导价——定额计价的基础上,“固定量、指导价、竞争费”原则市场调节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公开交易标的和规则,企业自主报价。二、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成就、问题和方向(二)主要问题----总体上看1.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够健全,上行法律缺失。2.工程计价依据体系尚不完善,修订不够及时,工程造价信息数据的标准化、时效性、准确性有待提高。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整体实力有待提升,工程造价咨询业的规范管理和诚信建设有待加强。二、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成就、发展方向和任务(二)分类问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反映的问题2、工程造价咨询外部环境较差。3、企业规模偏小,企业竞争加剧。4、行业地方保护严重,市场环境有待改善。5、全国无统一的收费标准,压价竞争现象严重。6、协会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1、造价工程师法律地位较低。注册会计师有注册会计师法做支撑、监理工程师有质量条例等法规做支撑,与他们相比,造价工程师在工程建设中的法律地位较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与审计、会计等业务存在交叉,外部环境有恶化的趋势,行业的吸引力下降。与会计、工程设计、工程咨询等行业相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规模偏小,产业集中度偏低,且呈下降趋势,企业竞争加剧。有些省,甚至县要求外地甲级企业必须在当地注册分支机构方可备案,或为承接属地项目设置前置条件。因无全国统一的收费标准,致使大多项目通过压标压价的方式确定价格,再由于企业规模偏小,产业集中度低等现实问题,给委托方压价带来方便。各级协会要积极发挥协会在协助政府部门在立法、标准制订方面的作用,并在行业自律、诚信建设、党建工作和文化建设、税制改革等方面发挥导向作用、反映行业诉求。二、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成就、发展方向和任务(二)分类看----施工企业反映的问题2、定额的修订不够及时,工程计价信息时效性差。3、招标控制价的公布缺乏明细,部分项目偏低。4、恶意压价竞争和不合理的低价中标现象严重。5、人工费的调整不够及时。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得不到保证。7、故意拖延竣工结算现象严重,结算周期过长。8、其他问题。1、施工企业缺乏上位法的保护。由于工程价格管理缺乏上位法,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相关法律保护,导致招标时出现霸王条款,不履行合同或随意修改合同条款,无限转嫁各类风险,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等现象。由于定额的修订补充不够及时,致使部分新项目无据可依,另外,工程计价信息的更新也不够及时。招标控制价的管理全国尚不统一,大多地区仅公布一个总数,没有明细。部分咨询企业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对施工措施方案考虑的不全面,甚至存在不公正的压价现象。招标人利用主体和优势地位进行恶意压价,压价竞争和不合理的低价中标现象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由于市场人工工资增长较快,劳务价格波动较大,定额人工单价调整没有及时跟进。在工程施工阶段,洽商、变更工程和工程索赔等工程费用不能及时计入工程进度款。另外,发包人故意拖延付款时限,使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不及时,施工企业占用流动资金较多,资金压力较大。政府投资项目因资金不到位、开发商因为资金压力大均存在故意拖延工程竣工结算现象,大多项目的竣工结算周期在2-3年。一是质量保证金太高,压款周期较长;二是市场管理不规范,大多地区存在地方保护现象;三是地方政府出台文件,以各种保证金及服务费的形式收取费用,加重企业负担。二、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成就、发展方向和任务(二)分类看----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反映的问题2、工程计价定额修订不够及时。3、定额人工单价与市场人工工资不够协调。4、造价信息采集难,更新慢,渠道不畅。5、工程造价信息标准建设滞后。1、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职能缺乏法律依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定位和工作职能缺乏依据,在工程造价管理的执法上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撑,并导致工作经费不足,专业人员素质呈下降趋势。反映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定额子目得不到及时的更新或补充。由于定额子目的人工单价涵盖的内容与市场人工工资涵盖的内容不同,以及历史原因造成的消耗量不够准确等原因,导致二者尚不够协调。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保证和经费支持,工程造价信息的更新较慢,渠道不畅,采集困难。工程造价信息的数据标准尚不完善,尚未形成全国范围内的数据共享。二、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成就、发展方向和任务(三)发展方向宏观层面—推进建设工程造价科学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转型需要、规范建设市场、加快计价体制改革为主线,以提高投资效益、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为目的,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下,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建设工程造价的机制和工程计价依据体系,加大法治支撑力度和国有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监管,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健康发展,着力提升工程造价管理在工程建设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为:二、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成就、发展方向和任务(三)发展方向主要体现:1.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监管行之有效”的工程造价的形成机制。2.构建以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为制度依据,以工程造价标准规范和工程计价定额为核心内容,以工程造价信息为服务手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3.在“加强政府引导监督,完善行业自律,实现公平守信”的方针指导下,促进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可持续发展。二、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成就、发展方向和任务(三)发展方向2.微观层面——建设工程全面造价管理建设工程全面造价管理涵义:指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业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及咨询单位等,在建设工程投资决策、设计、交易、施工、竣工验收的各个阶段,基于建设工程项目全寿命期,对建设工程本身的建造成本以及质量、工期、安全生产、环境等要素进行的集成管理。具体包括:全寿命期造价管理、全过程造价管理、全要素造价管理、全方位造价管理。建设工程全面造价管理主体:涉及建设工程参与的各方。管理的指导思想:基于建设工程项目全寿命期的价值管理。管理的范围:覆盖项目策划决策与建设实施,以及运营的全过程。管理的要素:涉及影响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