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证书购买合同甲方:泰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乙方作为国内最早、最专业、最权威的合法数字认证服务机构,同时作为国际著名数字认证服务提供商VeriSign(已收购Thawte、Geotrust公司)在中国地区的唯一合作伙伴,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先进的数字证书产品与技术及售后服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数字证书产品甲方向乙方购买1个2年期限的verisign128强制性ev证书(以下简称“证书”),人民币壹万捌仟贰佰肆拾元整。该证书具有以下功能:绿色地址栏——在IE7.0/Firefox3.0等浏览器中,配置EVSSL证书后,地址栏会显示绿色,并在绿色的地址栏中会显示证书持有者的姓名和认证授权机构。图1显示传统SSL证书的小锁标识,图2显示EV证书绿色标识。验证实时在线——高版本浏览器在线实时验证服务器端的EVSSL证书,确保其真实可靠性。更加严格鉴证——申请EVSSL证书的用户,都需通过VeriSign的严格鉴证流程,确保申请者的真实身份。第二条更高强度加密——128位或256位高强度加密。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书鉴证资料及注册信息。2、乙方在甲方通过鉴证后五个工作日内签发证书。3、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证书替换服务:(1)在证书首次签发之日起30日内(包括第30日),甲方首次提出替换证书申请的,乙方将免费进行证书替换。(2)在证书首次签发之日起30日后,甲方因出现如丢失证书私钥提出替换证书申请的,甲方须支付替换费用人民币1000元整。(3)“替换”是指新申请的证书信息与首次签发的证书信息完全一致。4、乙方向甲方提供完善的技术支持和售前售后服务,包括:全国客户7*24小时技术支持、北京地区5*8上门服务、全国客户全年四次电话回访、全国客户定期温馨提示、服务到期提醒等。第三条付款方式1、乙方在收到正式合同的三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开具等额符合国家要求的发票,并连同合同正本以快递方式交付给甲方。第2页共3页2、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帐支票、电汇等方式将合同总金额一次性汇入乙方指定的下列账户:公司名称: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帐号:866381719710001第四条证书的使用1、使用甲方购买的证书的用户,视为甲方或者甲方许可的用户。2、甲方应保证证书注册信息及鉴证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否则乙方有权吊销签发的证书并不予退还已收取的合同金额。3、甲方购买的证书已经含有__壹___台物理设备(物理服务器)许可证,甲方不得在超过许可证数量的设备(服务器)上安装该证书,否则证书颁发系统有可能自动检测到违反许可证数量而吊销此证书,使得证书失效,乙方不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及责任。第五条保密条款1、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向政府、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提供的除外)泄露本合同的内容、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2、本合同终止后,双方仍需遵守上述保密条款的规定,直到对方同意解除此项义务,或者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此规定而给对方造成任何损害时止。第六条其他条款1、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证书的有效期限。2、证书有效期限届满,甲方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于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与乙方办理完毕更新手续。3、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办理更新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更新期限届满日。4、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甲方的法院提起诉讼。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下无正文)甲方:泰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A座1401电话:电话:010-82800896传真:传真:010-82800636第3页共3页(盖章)(盖章)甲方授权代表(签字):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