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与法同行同学们:大家好!•“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一失足成千古恨”药家鑫,1989年11月7日出生,家住西安市新城区公园南路20街坊,西安音乐学院2008级学生。2010年10月20日深夜发生在陕西省西安大学城学府大道上的一起交通肇事引发的故意杀人案,肇事者药家鑫驾车撞到被害人张妙,下车后发现张妙在记自己的车牌号,药家鑫拿出刀子,连捅张妙8刀,致其死亡,后驾车逃跑,行至郭杜南村村口再次撞伤行人,被周围群众发现堵截并报警2010年10月23日,药家鑫被父母带到公安机关投案,药家鑫交代杀人的犯罪事实。2010年11月25日,经长安检察机关批准,药家鑫被依法逮捕。2011年3月26日,药家鑫案一审开庭。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2011年4月22日,“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1年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依法裁定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2011年6月7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药家鑫被执行死刑。青少年常见违法犯罪行为常用法律知识青少年犯罪现象分析21世纪最大的忧患——青少年犯罪•当今世界各个国家面临的一个共同的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有增无减,与毒品问题一样成为危害全球的一大社会公害。自上个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各国犯罪率以5%的速度每年递增,进入新世纪,美国的七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平均每年发案2000多万起;中国400万起左右。而青少年犯罪在整个刑事犯罪中的比例在逐年上升,成为刑事犯罪的大多数。这一问题已引起全世界的高度重视。青少年犯罪动机:随着当今社会传播媒体的空前发展,青少年以敏感的心灵感受着时代的变化,见多识广,早熟、早知、思维活跃。有些年轻人多出于贪利性、享乐性、报复性、模仿性、虚荣心、好奇心或哥儿们义气而产生犯罪动机。青少年犯罪其特点主要有:1、犯罪人年龄偏小,呈现低龄化趋向2、多是出于享乐、精神空虚而实施犯罪,且多采用结伙犯罪形式3、犯罪时缺少预谋,具有突发性和随意性,往往不计后果。我国青少年犯罪概况新中国成立之初,尽管发案率高达9.3%,青少年犯罪很少,没有成为一个问题引起社会关注。青少年犯罪在整个刑事犯罪中占的比例:1965年占38%;1975年占75.5%;1982年占65.8%。1989年我国刑事案件第一次突破100万起;1993年突破200万起;2000年达396万起。青少年犯罪的比例一直在68—75%徘徊。其中,2002年—2008年,未成年人犯罪占25%,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我国青少年犯罪的趋势•“一稳”、“三增”、“五化”“一稳”:指犯罪低龄化趋于持续稳定状态。“三增”1.女青少年犯罪增加;2.学生犯罪增加;3.农村青少年犯罪增加。“五化”:指青少年犯罪呈1.暴力化、2.智能化、3.网络化、4.团伙化、5.系列化。对青少年加强法制教育重要而紧迫•当今世界,国家与国家间的竞争日趋激烈,竞争的实质是人的素质的竞争。谁赢得青少年,谁就赢得未来。•对青少年培养教育任务极其艰巨,其中加强法制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我国“一五”普法至“六五”普法都将青少年作为重点对象。•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做到:知法、守法、护法,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做合格公民。中学生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盗窃•定义:是指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国家、集体或他人财物的行为.它是一种最常见的并为人民群众、师生最为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行为。盗窃案在学校发生的各类案件中是最多的,大约占60%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基本案情:被告人:杨天军,男,1993年12月11日出生于四川省资中县,汉族,小学文化程序,农民,住四川省资中县走马乡张家嘴村一组。被告人:吕艳春,男,1993年1月5日出生于辽宁省盖州市,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农民,住辽宁省盖州市台花峪乡山西村。2009年10月21日夜,犯罪嫌疑人杨天军,吕艳春伙同“黄毛”(在逃)携带作案工具,撬棍,螺丝刀,手电等窜至华阳路6号,青岛华跃实业公司,破防盗门入室,撬盗保险柜,办公桌,窃得人民币4452元,分赃挥霍。2009年10月24日夜,犯罪嫌疑人杨天军、吕艳春伙同“黄毛”携带作案工具窜至郑州路53号青岛化工学院银行经营部,破门入室,撬盗保险柜,办公桌内人民币8400元,分赃挥霍。判决结果:鉴于以上事实,证据确凿,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天军、吕艳春共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二被告人犯罪时均不满18周岁,应当减轻处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私财物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杨天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被告人吕艳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敲诈勒索指用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索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某校高二学生吴某,由于这位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案情大概是这样的,吴某家庭条件不错,但父母对子女管教较严,平时给的零花钱刚够,不是很多,所以当吴某看到他的同学花钱很大方,于是心理就情不自禁的产生一种自己不如他人的想法,一次,吴某在电视居中看到一部警匪片连续剧,其中他看到一个匪徒利用恐吓信向一个富豪人家敲诈巨款,在一次得手之后,沾沾自喜的情形,他就蠢蠢欲动,便情不自禁的萌生了利用这种方法弄点钱用用的想法,心想,如果能敲诈来钱最好,敲诈不来也无所谓,于是吴某说干就干,立即动身到附近的店里买来信纸,躲过父母的眼光,在自己的房间里写好一封恐吓信。主要内容是自己生意失败,资金紧张,要求对方在某年某月某日拿5万元现金到某某地点,不然对方的全家难保平安。并有意识骑自行车到城关镇某别墅区寻找目标。来到一家比较豪华的别墅地方,他就趁无人看见之机,将写好的恐吓信塞进别墅门里,然后若无其事地赶去学校上课。之后指定时间到的那天,由于学校要举行考试时间来不及,加上哪天天气也不好,他就没有到指定的地点取钱。这样他认为,一次机会失去了,于是就开始第二次冒险,采取同样的方法将一封写好的恐吓信塞进另一户豪华别墅,但最终由于各方面原因没有成功。敲诈勒索罪是数额型犯罪,虽然本案中他没有得到分文,但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采用威胁的方法,向他人勒索钱财,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要按照他提出来的数额来定罪处罚,他面对的是必须走上被告席去接受法庭的审判。虽然吴某自动放弃犯罪,应当减轻处罚,但这毕竟也是他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污点。也许是因为吴某只看了一半电视剧,没有看到敲诈案犯的结果,应该说电视剧也是教育我们如何做人的一个途径吧!电视剧里对于作出这样事情的人,肯定不会有好的结局。在此,我想告戒个别同学不要轻易去模仿电视剧里的违法犯罪活动。抢劫罪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最为严重的犯罪。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刑法第263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准抢劫罪:携带凶器抢夺的,按抢劫罪论处。一个十七岁的高中生,被三个朋友约去抢劫,总共抢劫两千多,几天后被抓,抢劫过程中有用钢管打受害者,伤情为轻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通俗的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性违法陈辉是陇西首阳镇高二学生,今年17岁。3月8日晚11时他在家做作业至次日凌晨1时许,因为一道数学题受阻而躺在床上清理思路时,却想起了自己在高一时看过的淫秽书籍中的内容,书中的男女情色情节在他脑海里怎么也挥之不去。正处于青春发育期的他一时间难以自制,遂萌发强奸“雅琪”美发屋留宿女学徒的邪念。陈辉翻身下床,穿浅蓝色毛衣窜至美发屋的后院,推开铝合金窗户发现屋内只睡一人,就捡起院内的木棒赤足悄悄从后窗户钻入屋内,当他双脚刚站在屋内窗边的床上时,熟睡中的女学徒魏小丽被惊醒,魏当即大喊:“是谁,你要干什么?”胆怯的陈辉二话不说照魏的头部一顿乱打,木棒打断后,陈辉仍未罢手,他又用拳头、瓶子再一顿猛打,魏小丽被打得满脸是血,高呼“救命”,恰在此时陈辉听到有人敲门,此时,陈辉吓得不知所措,心想,魏小丽肯定记住了他的长相,于是便产生了杀人灭口的歹念,他拿起理发店里用的剃头刀割向了魏的右颈部。经陇西县公安局法医鉴定,魏小丽被刀片割断右颈部动脉,系流血过多而死等待陈辉将是法律的严惩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等法律规定,涉及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分子将给予以下的处罚:(一)卖淫嫖娼者,一律收容劳动教育,期限为六个月至两年。同时,一律强制进行性病检查。患有性病的,一律强制治疗。劳动教育后重犯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五千元以下罚款(二)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待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组织他人卖淫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四)强迫他人卖淫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对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强奸后迫使卖淫的;造成被强迫他人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五)引诱、容留、价绍他人卖淫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学生应把性的兴趣转移到健康的兴趣上,认识到性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在我国人们对性违法犯罪嗤之以鼻,性违法犯罪对父母、亲戚的名誉影响极其严重,使亲人在社会上抬不起头,无脸见人,也辜负父母十几年的养育之恩,整个家庭也会因一时的冲动而崩溃,同时也将把自己一生葬送。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