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市级涉及房地产收费项目目录(2017年12月31日更新)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序号管理部门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文件依据1水利防洪保安资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按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6-1‰收取财综字〔1998〕143号,苏政发〔1999〕46号,苏政发〔2011〕66号,苏政发〔2011〕80号,财税〔2014〕122号,苏政办发〔2014〕117号,苏财综〔2教育教育费附加所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三税”的3%《教育法》,国务院令第60号,国发〔1986〕50号,中发〔1993〕3号,国发〔2010〕35号,苏发〔1994〕6号,苏政发〔1998〕118号,苏财综〔2002〕92号,苏政发〔2003〕66号,财综〔2010〕98号,苏政发〔2011〕3号,苏价服〔2012〕159号,财税〔2014〕1223教育地方教育附加我省境内所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三税”的2%《教育法》,中发〔1993〕3号,国发〔1994〕39号,苏发〔1994〕6号,苏政发〔2002〕105号,财综函〔2003〕12号,苏政发〔2003〕66号,苏政办发〔2003〕130号,苏财综〔2005〕26号,财综〔2010〕98号,苏政发〔2011〕3号,苏价服〔2012〕159号,苏财综〔4住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县城每平方米75元,中等城市90元,大城市105元。在建制镇规划区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的单位和沿街建筑的个人,每平方米20-50元计价格〔2001〕585号,财综函〔2002〕3号,苏政发〔1998〕48号,苏价费〔1998〕286号、苏财综〔1998〕135号,苏政发〔2002〕105号,苏价服〔2003〕115号、苏财综〔2003〕37号(镇江),苏财综〔2003〕24号(统一南京市收取办法),苏价服〔2006〕225号、苏财综〔2006〕42号,苏价服〔2006〕472号、苏财综〔2006〕97号,苏价涉〔1994〕76号、苏财综〔94〕66号,苏办发〔1996〕19号,苏价服〔2001〕377号,苏价服〔2004〕4号、苏财综〔2004〕1号,苏价费〔2009〕291号、苏财综〔2009〕47号,1国土资源耕地开垦费每平方米30-50元/平方米,其中:苏北30元/平方米,苏中40元/平方米,苏南50元/平方米。对占用基本农田的,加收40%的耕地开垦费。《土地管理法》,财预〔2002〕584号,苏财预〔2002〕95号,苏政办发〔2006〕32号,苏政办发〔2011〕120号,苏价服〔2014〕49号,财税〔2014〕77号,苏财综〔2014〕105号,苏价服〔2015〕361号苏州市市级涉及房地产收费项目目录(2017年12月31日更新)一、政府性基金(共4项)二、行政事业性收费(共7项)2国土资源土地复垦费2000元/亩《土地管理法》,苏政发〔1999〕8号,苏财综〔93〕199号、苏价涉字〔1993〕219号,苏价服〔2014〕49号,财税〔2014〕77号,苏财综〔2014〕105号3住建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证书工本费:按规定核发一本证书不收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证书的,每增加一本加收10元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259号,苏财综〔2016〕74号、苏价服〔2016〕246号4市容市政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建设性占道,车行道占道在一个月内0.30元/日·平方米。人行道占道在一个月内0.20元/日·平方米。超过一个月可以逐步提高收费标准,但最高不超过100%建城〔1993〕410号,《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计办价格〔1999〕542号,苏价涉〔1995〕160号、苏财综〔95〕88号,苏财综〔1999〕217号,苏政发〔2002〕105号,财预〔2003〕470号,苏价服〔2012〕159号,苏价费字〔2013〕70号,苏价服〔2014〕49号,苏城建5市容市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损坏赔偿费暂执行市定标准,详见文件苏财综〔2003〕141号,苏价费字〔2004〕64号、苏财综字〔2004〕26号,苏建计〔2006〕135号,苏价服〔2014〕49号6环保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收费标准为1元/平方米·月苏价费〔2009〕194号、苏财综〔2009〕35号,苏价费〔2010〕145号、苏财综〔2010〕33号,苏价费〔2010〕198号、苏财综〔2010〕40号,苏价费〔2014〕106号,苏价费〔2014〕410号,苏府规字〔2015〕8号7民防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不能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600-2000元/㎡收取苏财综字〔2002〕91号、苏价费字〔2002〕304号、苏人防〔2002〕137号,苏价服〔2012〕159号,苏价服〔2014〕49号,财税〔2014〕77号,苏财综〔2014〕105号、苏政发〔2017〕70号、苏防规〔2016〕1号、苏价服〔2017〕210号三、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共6项)(一)省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4项)1国土资源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的,向受让方收费,标准为1-1.5元/㎡;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的,向交易双方计费收取,标准为2-3元/㎡,双方各承担一半;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的,向交易双方计费收取,标准为0.8-1.2元/㎡,双方各承担一半。土地抵押交易服务收费按宗收取,交易双方共同承担,1000-20000元/宗。苏价服〔2004〕258号、苏国土资发〔2004〕209号,苏价服〔2005〕64号、苏国土资发〔2005〕89号2住建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详见文件苏价服〔2014〕49号、苏价服〔2017〕177号3住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费特级、一级项目,1.2元/平方米;二级项目,1.15元/平方米;三级项目,1.1元/平方米苏价服〔2004〕26号,苏价服〔2009〕54号,苏价服〔2014〕49号,苏价服〔2015〕20号,苏价服〔2015〕299号4住建房产测绘收费预测绘,新建商品住宅0.30元/㎡,工业厂房0.40元/㎡,其他房产0.50元/㎡;实测绘,新建商品住宅0.60元/㎡,工业厂房0.70元/㎡,其他房产1.0元/㎡苏价服〔2004〕304号,苏价费〔2009〕278号,苏价服〔2014〕49号,苏价服〔2015〕20号,苏价服〔2017〕213号1供水新建小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运行维护费20-60元/平方米。详见文件苏府规字〔2011〕5号,苏价工字〔2011〕122号2燃气民用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费普通住宅2900元/户,花园别墅5800元/户,连体别墅4500元/户苏价费字〔1996〕第274号、苏财综字〔1996〕34号,苏价房地字〔2007〕123号、苏财综字〔2007〕23号说明1.本次公布的《收费目录》,是我市行政区域内现行的经国家、省、市有权部门批准,向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其中涉及的收费范围、收费标准以及对政策保障性住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养老和医院机构、小微企业等建设项目的减免优惠政策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收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今后如遇国家和省新增、调整或取消收费项目的,市物价局将通过门户网站及时更新。(二)市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2项)备注在法律未作调整的情况下继续保留,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免收。在法律未作调整的情况下继续保留,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免收。苏州市市级涉及房地产收费项目目录(2017年12月31日更新)一、政府性基金(共4项)二、行政事业性收费(共7项)三、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共6项)(一)省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4项)1.本次公布的《收费目录》,是我市行政区域内现行的经国家、省、市有权部门批准,向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其中涉及的收费范围、收费标准以及对政策保障性住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养老和医院机构、小微企业等建设项目的减免优惠政策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收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今后如遇国家和省新增、调整或取消收费项目的,市物价局将通过门户网站及时更新。(二)市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2项)

1 / 6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