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管理办法为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培养,尽快提高其实际工作能力,提升公司的人资储备和提升见习人员就业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白银市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转发《关于实施白银市三年千名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会人社发[2019]115号)文件精神及就业见习实施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1.见习目的1.1见习是公司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的“学以致用”的实践基地,是为失业青年创造的“再次学习”平台,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实验室。有利于待业青年全面提升职业素养,使其对公司的工作、机构设置、企业文化、日常管理和工作环境等基本情况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通过见习可为其尽快适应社会需求奠定基础。1.2通过见习使见习青年对社会的需求情况有大致的了解,便于其尽快地融入社会,让见习青年具备从事所学专业的初步工作能力,并能切实地对将来可能从事的工作有必要的心理准备,能够发现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能根据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提出自己的见解、观点和解决的办法,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学习企业工作人员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培养见习高校毕业生爱岗敬业的务实精神,有利于见习青年树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的人生观和价值观。2.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2.1为了使见习青年尽快适应新的环境,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积极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并妥善解决一些实际问题。2.2见习青年见习工作实行由办公室主管,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各见习部门协助管理的体制。2.3办公室具体负责见习青年的政治培训、思想动态管理和见习期满总评的事宜,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接纳录用见习(就业)的青年,为见习青年提供有关职业道德、工作技能、安全生产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为见习青年指派见习指导师傅,安排好学生住宿,做好生活管理。见习青年见习期满后,为见习人员作出考核和见习鉴定,签订劳动合同,转正定岗等;各见习部门负责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劳动保护,并做好具体考勤和实际操作培训工作。3见习期管理细则3.1见习青年进入公司后,实行3-12个月的见习期。3.2见习青年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相关证明)、有关资格证等个人资料到人力资源部登记、签订毕业生见习(就业)协议、办理公司各项相关手续。3.3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兑现承诺的各种福利、待遇。按时发放见习(就业)的各种补贴,或者就业工资,及时解决见习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4.待遇及福利4.1见习期间支付见习人员基础费1520元/月,公司提供住宿,见习期满后,符合公司用人条件的优秀见习人员与公司订立正式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4.2为见习期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5.目标及要求5.1公司对见习青年进行思想政治方面的培训,帮助见习人员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工作态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见习青年树立法制观念,增强遵章守纪意识和安全意识。5.2对见习期人员的要求:5.2.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和旷工;有事、有病,均应请、销假。5.2.2谦虚谨慎、勤学好问,尊重领导,团结同事。5.2.3不怕苦、不怕累,踏实肯干、任劳任怨,积极完成工作任务。5.2.4树立远大理想,制定科学的学习和工作计划,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坚持理论学习和实践创新。5.2.5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经所在见习部门主管同意。请假三天以上的,须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备案。6.考核6.1见习考核分阶段考核和综合考核两部分。总见习成绩划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结合班组、见习部门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评定。6.2根据最终总评结果,公司根据发展实际,考虑对优秀见习毕业生转正定岗。成绩不合格者,终止其见习合同,予以解聘。本管理办法自2019年6月15日起实施。公司有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修改本办法。但需书面通知见习人员,否则修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