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为规范和指导我公司各层次科学有效地经营和管理机械设备,提高机械设备维修管理水平,延长机械设备使用寿命,提升机械设备管理效益。特制订《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的施工机械设备、生产设备、运输车辆等的维修保养。一、机械设备保养1、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要贯彻“定期、定项强制执行,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保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2、各类保养必须定期强制进行,保养时间间隔和作业项目必须按原机出厂说明书的规定和技术要求逐项进行,不得漏保或不保。3、保养工作分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和特殊保养三类。(1)例行保养是日常性作业,由操作人员负责执行,作业主要内容是在开机前、使用中和停机后对机械设备进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补给和安全检视工作。重点是润滑系统、冷却系统及操作、转向、行走等部位。(2)定期保养分为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二保加项修三类。○1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负责执行,作业中心内容除例行保养作业项目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检查有关制动操纵安全等部件;○2二级保养。以维修人员为主,操作人员参加共同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除一级保养内容外,以检查调整为主;○3二保加项修。是指二级以上的保养作业,由维修人员负责完成,操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安排其它工作的,必须参加本机保养,除执行一、二级保养作业内容外,主要以总成解体清洗、检查、调整、项目检修为中心。(3)特殊保养分为走合期保养、换季保养、停用保养和封存保养。○1走合期保养,以操作人员为主,心要时修理人员参加,其工作中心内容是以润滑、检查、限制使用为主,走合期内机械设备负荷要减少20—30%,并限速使用,一般进行二次一级保养,发动机换机油二次并清洗,对底盘换油一次,并注意分析沉淀物质和磨损;○2换季保养,由操作人员负责完成,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月上旬和10月上旬进行,其作业重点是润滑系统,冷却系统和起动部分;○3停用保养,以操作人员为主,修理人员参加。其作业内容以清洁、整容、防腐和其它需要的作业为主;○4封存保养,以修理人员为主,操作人员参加。封存前进行一次一保或二保作业内容的保养,封存期间还需派人保管和定期保养,启用前作一次启用的检查和必要的保养。(4)各级各类保养可与小修结合时进行。4、保养计划及执行(1)保养计划由设备使用单位和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人员于月前根据下月需用机械设备的情况及运转台时(或公里数)、保养间隔期规定计算出每台机械设备应进行的保养级别和次数,按月编制月份机械设备保修作业进度计划(完成)情况表,执行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2)机械设备保养实行班组(项目)负责制。○1例行保养由操作人员自行完成,班组长负责抽查保养质量;○2一级保养由设备使用单位或项目部机管员按班组(项目)每月下达保养计划通知,由班组长根据实际情况按时通知各单机操作人员,进行规定保养作业,并负责检查验收,确保保养质量和计划落实,月底由各班组长将执行情况上报本单位机械设备管理人员;○3二级保养、二级加项修的保修作业由有设备使用单位或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员到期按时下达机械设备保养、修理任务单给班组长,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并验收,结束后填好机械设备保养,修理任务单交本单位主管部门或机械设备管理员整理归档。(3)特殊情况下的保养作业由设备拥有单位下达机械设备保养、修理任务单到班组,由班组长组织有关人员实施并验收,填好机械设备保养、修理任务单交本单位主管部门整理、归档。5、设备拥有单位或项目部自身不能完成的保养整理工作,须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保养和修理。6、送外单位保养和修理的,由公司主管部门负责办理送修、验收、结算事宜。二、机械设备的维修1、机械设备修理应贯彻及时、高效、优质、低耗和视情修理的原则,加强定期检查,逐步推行以状态检测为基础的定检定项维修制度,既防止拖延修理造成机械设备技术状况的恶化,又要防止提前修理造成的浪费。2、机械设备修理必须按国家、部委和省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或原厂修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和修理技术标准进行,确保修理质量。3、机械设备修理按作业范围分为小修、零件修理、定项修理、大修理四种。小修、零件修理和项目修理可结合保养同时进行。(1)小修是机械设备在使用中发生临时故障或局部损伤,用修理或更换个别零件的方法,恢复机械设备工作能力的运行性修理,一般不换总成和基础件,小修作业可结合各级保养进行,以减少频率,小修作业由各单位修理人员负责完成。(2)零件修理是对因磨损、变形、损伤等不能继续使用的零件进行修理,零件修理必须采取相应的修复工艺,同时考虑经济合理;零件修理由设备使用单位主管部门或项目经理部机管员组织,加工制配人员共同完成。(3)项目修理(总成大修)是指对机械设备磨损接近修理极限前的总成进行恢复性修理,以保持各总成间的平衡,延长整机的大修周期。总成大修由本单位修理班组织修理人员完成。(4)大修是指在机械设备运转到一定的时间(或里程)后,经技术鉴定确认多数总成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用修理或更换任何零、部件的方法,使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和使用性能达到规定要求的修理。主要机械设备的大修理原则上由分公司组织修理,不允许私自送外单位修理,必要时,需报请分公司领导批准,统一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承修。4、修理计划编制和执行(1)修理计划分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和月度计划。○1年度机械设备大(中)修理计划表由设备拥有和使用单位每年十一月十五日前编制报送至公司主管部门审核汇总;○2季度机械大(中)修理计划完成情况表由设备拥有和使用单位在上一季度结束前编制报至公司主管部门审核汇总;○3月份修理计划与保养计划同用一张表,由设备拥有和使用单位在次月五日前报送至公司备案。(2)修理计划编制依据是:○1上年度大修理计划及实际执行情况;○2上次修理类别和已运转台时(或公里);○3实际的技术状况;○4各级修理间隔期和停修时间定额;(3)修理计划执行○1机械设备大修在计划内安排的,由设备拥有单位组织技术鉴定后,填写机械设备技术鉴定及送修申请表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批,由设备拥有单位办理送、验收、结算手续;○2其它类别的修理由设备拥有单位在计划内安排并组织本单位修理人员和其它人员共同完成。本单位不能独立完成,需送外单位修理的,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统一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承修,设备拥有单位负责办理送修、验收、结算手续。5、机械修理质量控制(1)严格按照机械设备修理技术标准控制修理质量,坚持“三检”制度,保证按期、保质交付使用。(2)所有大修机械设备的各种记录应交送修单位和公司主管部门各一份,存入机械技术档案。6、机械设备维修质量保证(1)机械设备修竣后,承修单位应负责对大修后的发动机加限速装置,对所承修的项目给予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期限规定如下:○1整机大修、总成大修,自出厂之日起,不少于三个月(500小时)或行驶里程不少于10000KM;○2二级保养和小修、专项修理,自出厂之日起,不少于十天或行驶里程不少于1000KM。(2)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机械设备走合期的各项规定。走合期为:一般工程机械80工作小时,汽车为行驶1000KM;机械减载荷25%;汽车行驶每小时不超过30KM;使用符合规定的燃料,按时更换润滑油,经常检查调整连接部分和紧固件;操作必须谨慎,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走合。走合期间由操作人员填写机械设备走合期记录,走合期满后,由使用单位机械设备主管部门详细检查,确认状况良好方可拆除铅封或限速装置,做好走合期记录签证归入单机档案备查。(3)在送修单位严格执行走合期规定,合理使用,正常保养的情况下,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修理质量问题,承修单位应负责包修合格。(4)凡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必须保持现场,由送修和承修单位双方派员到场进行技术分析鉴定,并签署分清原因责任的文书。(5)大修机械设备在保修期内,承修单位对机械设备修理质量的保证范围:○1发动机运转正常,无拉缸现象,无敲击声,机油压力和冷却水温度正常,不漏油、不漏水,不漏电,不漏气;○2离合器正常,不发抖,不打滑,无杂声;○3齿轮箱(变速箱、分动箱、减速箱、差速器)无异常磨损,轴承内外环不松动,不跳档,不乱档,不漏油,运转无敲击声;○4行走机构不摆头,无啃轨、磨轮、脱胎现象等;○5传动机构无严惩磨损,不过热,无不正常振动;○6转向机构操纵灵活,不过热,行程符合规定;○7回转机构工作灵活,支重轮等中心轴不过热,无咬住现象;○8作业装置操纵灵活,不漏油,制动系统工作平稳,性能可靠等。(6)凡属返工修理的机械,承修单位应做好记录,自进厂返修之日起应立即返修,一般停厂时间不得超过五天(如缺配件等)。特殊情况由送修和承修双方商定完工时间,无故超过交车日期按协商处理。(7)凡属返工修理的机械因在外地,路途太远,经双方协商同意就地委托他厂修理的,属返工项目的费用由承修方负担。(8)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使用过失造成的机械损坏,承修单位应优先给予修复,修理费用由送修方负责。(9)修理中发生的质量事故或其他问题,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上报公司主管部门进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