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知识产权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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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知识产权法规2“保时捷诉北京泰赫雅特”案件3原告诉称其为北京保时捷中心建筑的著作权人,被告的“泰赫雅特中心”与“北京保时捷中心”建筑非常相似,系未经许可擅自复制原告建筑作品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一审、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建筑作品的整体设计,具有独特的外观和造型,富有美感,具有独创性,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建筑作品。被告的“泰赫雅特中心”与原告的建筑作品的基本特征相同,虽然二者在高台、栏杆、展厅与工作间的位置、部分弧形外观、整体颜色深浅等部分存在细微的差异,但仍属于与涉案建筑作品相近似的建筑。4原告关于建筑作品内部特征亦属于建筑作品所保护的客体的主张依据不足。工作区部分的设计属于汽车4S店工作区的必然存在的设计,其外部呈现的横向带状及颜色,与所用建筑材料有关,并非涉案原告建筑作品的独创性成分,应当排除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外。一审法院判令被告对其涉案建筑予以改建,使之不与原告组合建筑特征相同或近似,相关改建效果须经法院审核;被告赔偿原告15万元及因本案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17079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TECHART新展厅5我国现行法律中建筑设计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199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中将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归于作品的范畴之内,依法享有著作权的保护。2001年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将建筑作品单独列为《著作权法》保护的一类客体,适应了国际社会著作权立法保护建筑作品的趋势。2003年建设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导则》,较为完整地规定了勘察设计企业作品的范围及内容。6国内建筑设计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设计行业的服务对象知识产权意识较为淡漠,造成设计企业自我保护困难重重。例如:很多国内的工程设计招标文件中明文规定,竞标方案的知识产权归甲方/业主所有。设计企业为争夺市场,无法顾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行业管理上,《导则》强制性较差,无法在实际中操作,行业内存在的知识产权管理问题没有根本得到改变。设计师队伍良莠不齐。有些设计师为了个人名利,投机取巧对他人作品进行抄袭。79.1知识产权概述概念: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四大基本特征:1)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2)专有性(独占性或排他性);3)地域性;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4)时间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一定的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在法定期限内有效。8广义知识产权概念: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这一分类已被1967年签定的《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和1991年关贸总协定缔约方通过的《知识产权协议》所认可。狭义: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9我国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1)著作权及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主体:作者和著作权人客体: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10著作权的内容:①著作人身权主要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②著作财产权主要有:复制权;表演权;播放权;展览权;发行权;改编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权;翻译权;注释权和整理权;编辑权。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112)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及其继承人在一定期间内实施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专利权的主体:发明人或设计人;社会组织;合法受让人;外国人与外国组织。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20年10年123)商标权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主体:商标权的主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客体:是指注册商标。商标的构成要素:商标的名称;商标的图案;商标的颜色。实行申请在先原则。134)商业秘密权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145)专有技术权专有技术,又称秘密技术或技术诀窍,是指从事生产、管理和财务等活动领域的一切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秘密知识、经验和技能,其中包括工艺流程、公式、配方、技术规范、管理和销售的技巧与经验等。在实际中,专有技术经常援引民法、合同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但专有技术受法律保护的力度远比专利技术受到法律保护的力度小。第二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包括专有技术),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159.2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范围1著作权•工程勘察投标方案,专业工程设计投标方案,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方案(包括创意或概念性投标方案),工程咨询投标方案等;•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阶段的原始资料、计算书、工程设计图及说明书、技术文件和工程总结报告等;•工程咨询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专业性评价报告、工程评估书、监理大纲等;•科研活动的原始数据、设计图及说明书、技术总结和科研报告等;•企业自行编制的计算机软件、企业标准、导则、手册、标准设计等。162专利权指获得授权并有效的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包括各种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结构等新技术和新设计,以及对原有技术的新改进、新组合等的专利权。3专有技术权没有申请专利,具有实用性,能为企业带来利益,并采取了保密措施,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享有的权利,包括各种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产品配方、各种技术诀窍及方法等。174商业秘密指具有实用性,能为企业带来利益,并采取了保密措施,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经营信息,包括生产经营、企业管理、科技档案、客户名单、财务账册、统计报表等。5商标及相关识别标志权指企业名称、商品商标、服务标志,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取得的各种资质证明等依法享有的权利。18知识产权的归属1著作权及邻接权的归属的认定原则1)勘察设计、咨询的投标方案或各类文件等职务作品,其著作权及邻接权归企业所有。直接参加投标方案和文件编制的自然人享有署名权。建设单位(业主)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勘察、设计、咨询费后仅获得在特定建设项目上的一次性使用权。2)企业自行组织编制的计算机软件、企业标准、导则、手册、标准设计等是职务作品,其著作权及邻接权归企业所有。直接参加编制的自然人享有署名权。193)科技论文、技术报告等职务作品,其著作权及邻接权归企业所有。直接参加编制的自然人享有署名权。4)勘察设计咨询企业职工的非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及邻接权归个人所有。2其他知识产权的归属的认定原则1)职务发明创造或职务技术成果,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的所有权、专有技术的所有权,以及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使用权、转让权归企业所有。直接参加专利或专有技术开发、研制等工作的自然人依法享有署名权。202)勘察设计咨询企业职工的非职务专利或专有技术权归个人所有。3)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在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中所形成的,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采取了保密措施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经营、管理信息等商业秘密属于企业所有。4)勘察设计咨询企业的名称、商品商标、服务标志,以及依法定程序取得的各种资质证明等的权利为企业所有。21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应当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明确归口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知识产权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1)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拟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2)负责知识产权信息的收集、分析、跟踪与利用,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提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组织本企业知识产权的鉴定、申请、登记、注册、评估、维持等工作;4)负责审核本企业的知识产权开发、使用和转让合同;5)负责技术进出口中的知识产权工作,参与谈判及合同拟定工作;6)负责组织企业职工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意识;7)负责协调解决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和纠纷,依法维护本企业的利益,并防止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8)其他在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职责。22职工在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中的权利与义务是:1职工对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有监督权和建议权;2职工对自己直接参加工作形成的职务发明创造、职务技术成果、职务作品等企业知识产权,依法享有署名权;3职工在开发和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中做出贡献的,有获得报酬和奖励的权利;4职工有遵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遵守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规章制度,保护本企业知识产权的义务;5根据企业有关规定,职工有与企业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书、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义务。23侵犯或者侵占他人的著作权:1不遵守行业道德和从业公约,抄袭、剽窃他人的勘察、设计、咨询文件(设计图)及其作品的;2职工未经许可擅自将本企业的勘察设计文件(设计图)、工程技术资料、科研资料等复制、摘录、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3职工将职务作品或计算机软件作为非职务成果进行登记注册或转让的;4职工未经审查许可,擅自发表、出版本企业业务范围内的科技论文、作品,或许可他人发表的;5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超出勘察设计咨询合同的规定,擅自复制、超范围使用、重复使用、转让他人的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文件(设计图)及其他作品等。侵权与处理24侵犯或者侵占他人的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权:1职工违反规定,在工程项目或科研工作完成后,不按时将有关勘察设计文件、设计图、技术资料等归档,私自保留、据为己有的;2违反规定,将应属于单位的职务发明创造和科技成果申请为非职务专利,或者将其据为己有的;3擅自转让本企业或他人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4未经权利人允许,擅自在工程勘察设计中使用他人具有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权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5采用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含有专有技术标识的文件、设计图及说明的;6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双方保密约定,将含有专有技术标识的文件、设计图及说明转让给第三方,以及第三方明知是他人的保密文件、设计图及说明仍擅自使用等。25侵犯他人的商标及相关识别性标志权:1勘察设计咨询企业擅自在其勘察设计咨询文件上使用其他勘察设计咨询企业的名称、注册商标、资质证明、图签、出图专用章等企业标识的;2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勘察设计咨询企业授权,以勘察设计咨询企业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活动的。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1职工私自将与本企业签有正式业务合同的客户介绍给其他企业,给企业造成损失的;2职工违反企业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泄露或私自许可他人使用其所掌握商业秘密的;3第三人明知或应知有本条第1-2款所述的违法行为,仍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等。26勘察设计咨询企业的离休、退休、离职、停薪留职人员将离开企业一年内形成的,且与其在原企业承担的工作或任务有关的知识产权视为己有或转让给他人的,均为侵犯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勘察设计咨询企业的离休、退休、离职、停薪留职人员泄露在职期间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的,均为侵犯了企业的商业秘密权。发生侵犯或侵占知识产行为的,权利人在获得确切的证据后,可以直接向侵权者发出信函,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说明侵权的后果。双方当事人可就赔偿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以采取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279.3建筑作品的著作权建筑作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建筑作品的解释是:“建筑作品通常包括两项内容:1建筑物本身(仅仅指外观、装饰或设计上含有独创性成分的建筑物);2建筑设计图和模型。”28•美国规定,建筑作品是指具体体现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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