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器材清单序号范围设备设施、器材所在单位联系方式1拆除设备设施破拆设备、叉车、推土机、金属切割机、电焊机现场自备后勤保障组2高空抢险设备设施起重提升设备-塔吊、单绳卷扬机、多绳卷扬机;登高车、梯子、安全绳、缓降器、救生气垫施工现场自备后勤保障组3建筑抢险设备设施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工程运输车、清障车、行车信号工具等设备施工现场自备后勤保障组、运输站段、分局调度指挥室4地下救治设备设施强光照明、防护装备、通风机、发电机施工现场自备后勤保障组5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输水装置软管、喷头、便携式灭火器、抽水泵、照明车、指挥车、高压水枪、登高车消防部门、施工现场后勤保障组6个人防护设备氧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防护服、救生衣应急救援队伍自备抢险抢修组7医疗支持设备救护车、担架、夹板、氧气、急救箱应急救援队伍自备医疗救护组8通信联络设备对讲机、移动电话、电话、传真机、电报等现场自备指挥部办公室建筑施工企业新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附件材料核准条件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附件材料核准条件一、申报依据: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04.1.13)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2004.7.5)3、《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建设部建质[2006]18号(2006.1.25)4、《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号(1991.7.9)5、《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暂行实施细则》苏建管质[2004]39号(2004.10.22)6、建质安函[2006]136号(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7、《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建质[2006]18号(2006.1.26)8、《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04]148号(2004.8.27)9、建设部建建[2001]82号、苏建管质〔2009〕2号10、《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1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1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二、申报对象:以下建筑业企业必须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1)施工总承包企业;(2)专业承包企业;(3)劳务分包企业。以下企业不需要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1)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2)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3)园林绿化企业;(4)电梯安装企业。三、申报程序建筑业企业在“江苏建筑业网”的“行业监管平台”中填报申请信息,下载填好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将《申请表》(一式三份)与附件资料一份经当地主管部门核对、汇总后报省厅审批中心:1、申请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在县(市)的,由注册地县(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对、初审、汇总后(盖当地行政章),由主管部门(或申请企业)报送厅审批中心;2、申请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在省辖市的,由注册地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对、初审、汇总后,由主管部门(或申请企业)报送厅审批中心;3、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分别从南京市建委、南京市建工局、南京市装饰办、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建设局申请的,由其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对、初审、汇总,报送厅审批中心;4、交通、水利等专业施工企业,可由交通、水利等省直有关部门负责核对、汇总后报送厅审批中心;5、中央部属企业、省直有关单位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电力、通信、信息产业等专业施工企业由省建筑业协会负责核对、初审、汇总后报送厅审批中心。四、提交材料(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三)、具体附件材料目录: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2、企业及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负责人的任命文件、组成人员明细表);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5、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6、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7、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8、企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9、企业为公司所有员工缴纳足额工伤保险的证明;10、施工起重机械、市政工程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11、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1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3、企业和项目经理部生产安全事故分项应急救援预案、部分预案演练记录。五、第四条款详细注解: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材料条款详细注解: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均须年检合格)(1)核实法人身份(2)查验主项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三、企业以正式文件下发的各级(企业及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各级各部门,以及从企业法人往下各部门负责人、各个岗位)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详细内容、以及企业各工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目录。1、企业及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职责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安全管理目标的分解落实、监督检查、考核奖罚做出具体规定,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确保每个职工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必须覆盖到全员及各部门和单位,即“全员管理”,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要进行考核,并有年度考核记录。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覆盖的人员有:(1)企业主要负责人[即: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具有决策权的领导,如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企业最高行政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企业决策层各分管人员等];(2)企业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3)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主要负责人;(4)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技术负责人(主任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5)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6)作业班组长;(7)企业各层次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8)企业各层次承担生产、技术、机械、材料、劳务、经营、财务、审计、教育、劳资、卫生、后勤等职能部门管理人员;(9)分包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作业组长(应由分包单位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可以取消);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覆盖的部门和单位有:(1)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2)经理室;(3)总工程师室;(4)企业分支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5)企业分支机构;(6)主任工程师室;(7)项目经理部;(8)企业各层次工会(以企业总工会为宜,不要再分层次,除非一级或特级总承包单位可能合适);(9)企业各层次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管理科室);(10)企业各层次职能部门;(11)分包单位(他的安全职责,由分包单位自定,总包单位最好制定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为宜)。4、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以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首的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小组,安委会一般大型企业会有,中小型企业一般没有)与职能部门安全管理制度2)安全教育制度应包含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3)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审查制度4)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其中必须包含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5)安全检查制度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其中可以包含,或者单独制定安全生产绩效挂钩与奖惩管理制度)6)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应包含特种设备(与安全设备可取消)管理制度7)安全技术交底制度8)文明、卫生制度9)防火(消防)制度10)临时用工使用培训管理制度11)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应包含事故紧急救援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安全分析与事故报告管理制度12)职业病危害预防管理制度13)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14)危险品存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15)企业员工违章处罚管理制度(建议不作必需要求)16)班组与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7)其他安全管理制度(分包、租赁等)18)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目录(如:普工、瓦工、架子工、电工、焊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起重工种等)4、操作规程目录施工企业应根据本单位经营范围和所承接工程项目的特点,列出所有工程的操作规程目录,装订入申报材料中。操作规程的内容需根据本单位所承接工程的具体特点及以往施工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详实制定,备查,并下发至项目部、施工班组及作业人员执行。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负责人的任命文件、组成人员明细表)依据建设部建质[2008]91号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一级、二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必须独立设置。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建质[2008]91号”第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1)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2)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3)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4)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主要依据:建设部建建[2001]82号、苏建管质〔2009〕2号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公司分管其它工作的副总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等以及设分公司管理工程项目的分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关于施工企业参加考核及申报项目经理数量要求:要满足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时并不得少于建设部建建[2001]82号文所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对项目经理数量的要求,并合理匹配项目经理各等次比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不少于已有项目经理数量的80%(要能够满足工程实际需要),且不少于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的项目经理人数。六、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1、企业要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2、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汇总表[须有编制人(安全科长或财务科长)、审批人(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盖企业公章)(时间应为企业取得资质证书之日起计算)3、按照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表,提供当年度安全投入证明材料(如清晰的正式发票复印件等,收据、清单等为无效证明)(应有该年度投入的50%到70%??以上的费用证明)安全生产投入主要指用于以下方面:(1)建设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如防火工程、通风工程等;(2)增设新安全设备、器材、装备、仪器、仪表等以及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