晥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1-晥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机电技术应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机制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快地顺应市场对技能人才的需要,把我校机电技术应用专业建成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点示范专业,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骨干、引领和辐射作用,特成立机电技术应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第二条机电技术应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是为机电技术应用专业的建设提供指导和顾问性质的专家机构。另外,通过专业建设文员会来强化专业建设的管理,确保建设目标如期实现。第三条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专业建设将以“共同规划、共同组织、共同管理、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共担风险”为原则,创新专业层面的校企合作良性互动的运行机制。二、组织机构第四条机电技术应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专业带头人、高校高职专家、相关政府领导、企业领导或技术骨干组成。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秘书1名,委员7~9名。主任委员由机电技术应用专业的企业专家担任,副主任委员由本校专业建设负责人担任,校外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二,秘书由本校人员担任,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并根据主任委员要求,联络和组织各委员召开工作会议。第五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是:热心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建设,工作认真负责,现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管理及技术工作,并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目前在本专业领域连续工作三年以上。第六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学校或企业推荐,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长审批,由院长颁发聘书。每届任期二年,可连聘连任。三、职责第七条机电技术应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负责确定学校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整体安排和组织该专业的建设工作,并对建设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第八条根据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分析行业的发展动态,预测行业发展对人才晥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的需求变化,对相关专业的发展规模与布局调整提出指导性意见。指导“分段培养、工学交替”人才培养模式的制定和完善,审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第九条根据企业用人需求与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校企一体,指导构建机电技术应用专业的课程体系,使教学内容更新紧跟产业发展变化,对已构建的典型工作项目需要不断补充完善,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指导制定校本教材和核心课程教材的课程标准、考核标准。第十条指导改革创新专业的教学模式和考核评价体系,使教学模式和考核评价体系的改革落实在日常教学中并取得良好的效果。指导专业数字化资源库的建设,使信息化手段运用于教学。第十一条以企业的生产实际引领学校的教学,明确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建立校企合作互惠互利、工学结合的运行机制,完善校企合作的管理制度,明确双方职责,稳定有效地开展工作。第十二条指导和促进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协助学校对专业教师实践技能进行培养。指导学生的实习实训和技能等级证书的考试考核等工作,指导、推荐毕业生就业。第十三条积极为学校提供各类资源,包括专家资源、校外实训基地、兼职教师等,并充分利用这些资源来促进学校示范校建设,使学校的专业教学水平有个整体的提高。第十四条提出并研究有关专业建设中的问题,从多方面进行研究与探讨,积极改进并解决问题。四、权利第十六条根据受聘委员本人的意愿,学院同时聘任其为该专业的兼职教师。第十七条受聘委员所在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优先挑选学校本专业的毕业生。第十八条可协商利用本专业的教学资料和教学设备,开展科研和培训工作。第十九条可协商校企合作开发、研制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第二十条可优先为委员所在的单位提供专业的社会服务和相关知识技能培训。第二十一条委员参与学校工作时报销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并享受相应的工作津贴。五、工作制度晥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3-第二十一条每个学期至少召开2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会议由秘书进行协调并具体联系落实,会议由专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召开。第二十二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由秘书负责,其办公室设在各系,秘书负责组织完成日常工作。第二十三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在主任委员主持下,由全体委员讨论制定,由各专业委员负责实施。第二十四条会议需做好相关记录,每次会议由秘书形成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