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1.1施工期安全生产目标依据2004年7月建设部令第128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我单位已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及规范,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政策,接受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指导、监督,切实把施工期中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与主体工程紧密结合,把安全施工措施落到实处。我公司针对本标段制定的安全总目标为: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安全评分标准、安全操作规定和规范施工。杜绝发生死亡及重伤事故,轻伤事故年频率控制在5‰以内,争创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具体目标包括:(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2)无中毒事故;(3)无火灾事故;(4)杜绝重大交通事故,减少一般责任事故;(5)无倒塌事故;1.2施工期安全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框图1.3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我组建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是本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由一名项目副经理担任安全领导小组常务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组织及责任体系管理制度体系人员组织及岗位责任安全检查国家、地方行业政策、法规、条例规范、标准、规程组织保障企业制度措施、规定班组长开工前检查安全员施工中检查安全组施工后总结监督保障技术保障安全目标推行OHSMS18001安全管理保证标准副组长,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小组成员由各职能部门的领导和施工队队长组成。建立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各职能部门组成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见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图。1.4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1)工程开工前,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2)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登高架设作业、焊接、车辆驾驶、爆破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3)按国家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和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4)在施工现场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应组织一支经过训练的义务消防队伍。(5)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风、雨、暴雨、霜冻和汛情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6)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7)操作人员上岗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定期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开挖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电缆、管道等)的埋置位置及走向,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中如发现有危险品及其它可疑物品时,立即停止下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10)重要的安全设施严格执行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项目经理安全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调度负责人机械管理负责人消防管理负责人劳务管理负责人其他有关部门1.监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2.配合有关部门排除施工不安全因素。3.项目全员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4.监督劳保用品质量和使用。1.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分层方案。2.督促安全措施落实。3.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技术问题。1.在安全前提下合理安排生产计划。2.组织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1保证项目使用的各类机械安全运行。2监督机械操作人员持证遵章作业。1保证防火设备设施齐全有效。2消除火灾隐患。3组织现场消防队和日常消防队。1.保证进场施工人员安全技术素质。2.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劳逸结合。3.提供必须劳保用具用品,保证质量。1.财务部门保证安全措施项目的经费。2.卫生、行政部门保证工人生活基本条件,确保工人身体健康。有关工作的执行人和班组长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1.5施工期安全生产保证措施1.5.1施工现场安全措施(1)所有进入现场人员,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劳保鞋、配带安全帽,特殊工作人员要配带专门的防护用品,如电焊工要配带面罩和目镜。(2)施工现场和各种施工设施、管道线路等,符合防洪、防火、防砸、防风以及卫生等安全要求。(3)施工现场入的设备、材料,应做到场地安全检查可靠,存放整齐,通道畅通。(4)场内道路设计、施工做到符合行车要求,对于交叉路口,派专人指挥,危险地段设置“危险”或“禁行”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井口等危险处,设有安全设备或明显标志。(6)全体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生产中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岗。(7)一切起重机械在使用前经过试车检查,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禁止任何人在吊运物品上或在下方停留和行走。物件悬空时,驾驶员不能离开操作岗位。(8)挖掘机工作时,任何人不得进入挖掘机的旋转半径内。(9)搬运材料和使用工具时,时刻注意自已和周围及上下方人员的安全;上下传送器材或工具时,禁止抛掷。(10)遇有恶劣天气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起重和打桩作业。(11)电工、起重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持证上岗。1.5.2防洪渡汛安全措施做好汛期安全渡汛工作,十分重要。(1)狠抓施工进度,确保实现保证安全渡汛的里程碑式进度。(2)成立工地安全防汛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组成不少于50人的应急抢险队。(3)成立防汛安全小组,安装防汛专用电话,设24小时值班员,确保与防汛有关部门间的通讯畅通。(4)指定专人负责与当地气象部门、水文部门及三防指挥部保持联系,密切掌握水情信息,作好洪水预警工作。(5)制定防洪责任措施,从项目经理到每个职工,层层落实责任制,使一旦出现洪水,项目部各部门、班组人员有条不紊、各负其责地完成抢险任务。(6)施工进场后,及时作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工作,备好编制袋、编制布,木桩、碎石、砂、粘土等防汛物资。(7)汛期到来之前,配备足够的抢险机械设备,包括挖掘机、轮式装载机、汽车、吊机、抽水机等机械设备,全部完好待命,由防洪防风抢险队统一指挥调配。(8)对施工技术人员、管理干部及抢险队员进行针对性地教育,学习掌握有关险情检查和防汛应急处理方法,能对突发汛情进行分析判断,做到心中有数,应付自如。1.5.3供电及照明安全措施(1)现场临时照明线路保证绝缘良好,布线整齐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照明灯悬挂高度在2.5m以上,经常有汽车通过之处,灯线悬挂高度在5m以上。(2)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地,照明设备采取防爆措施。(3)照明线路拆除后,不保留有带电的部分,如必要保留时,则切断电源,线头包以绝缘,固定于距地面2.5cm以上的适当处。(4)临时建筑物的照明线路,固定在绝缘子上,穿过墙壁时,套绝缘管。(5)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和线路等装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防止因潮湿漏电和绝缘损坏引起触电及设备事故。1.5.4生活区的安全措施(1)所有施工人员的宿舍及办公室、各类仓库的设计符合要求,生活区内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做到经常检查,使其处于良好状态。(2)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一旦发生火警,能迅速利用自备消防器材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3)发电机房、配电房内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4)保证饮用水卫生,职工食堂保持清洁,食堂工作人员要定期检查身体健康,厕所定期打扫,喷洒药水,做好整个工区范围的灭蝇、灭蚊工作。1.5.5防火安全管理措施采取针对性的消防措施,“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切不可疏忽和掉以轻心。(1)施工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2)工棚和临时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m以外;尤其是在项目经理部、土料场、弃渣场等周边设置20m宽的隔离带。(3)一切架空电线均须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过临时房屋、墙壁时,在瓷管或硬塑料管内通过。对工地生产用电系统及生活区的照明系统要派人随时检查维修养护,防止漏电失火引起火灾。(4)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必须做好预防措施、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动火。风高物燥季节,未采取有效防护手段措施前,严禁野外生火。(5)施工现场仓库、木工棚及易燃易爆物堆(存)放处等,张贴(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6)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根据防火需要,配置足够的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7)施工期间要特别地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密切配合当地护林部门和消防部门,做好周围山区林木的防火工作,在工区配备护林人员,工区范围内的林区设置防火标志,加强平时警戒巡逻。(8)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根源,严格控制火源、易燃物和助燃物的贮放。(9)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杜绝职工燃用电炉,野外作业乱扔烟头的不良习俗。1.5.6事故发生的急救措施发生任何人员伤亡事故时,首先由工地医疗站的医护人员进行紧急处理后,立即送往当地医院。工地发生火灾时,一方面立即报告当地消防队,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工地消防器材紧急行动,进行扑灭工作。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现场,及时将事故发生情况上报业主、有关部门和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对于重大事故上报当地公安、检察及劳动部门。要分析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1.5.7建立健全的施工安全保证制度(1)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订落实各级领导安全施工责任制。(2)严格执行已制定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广泛宣传互相监督。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3)充分发挥工地安全部门和安全监察员的作用,维护施工安全监察员的权威。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充分调动职工安全施工积极性。(4)发挥工地保安职能,维护工区的安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