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安全检查制度潮州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二〇〇九年十月潮州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一、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科学的评价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规范施工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施工过程控制,特制订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安全施工检查工作。三、各级安全生产检查职责1、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负责领导并参加公司定期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2、公司安全管理部牵头组织公司定期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负责监督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和回复工作。同时,安全管理部还须做好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专项检查工作。3、项目部经理、副经理(项目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参加本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检查工作和相关隐患整改工作。4、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施工检查中本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的跟踪整改工作。并做好相关书面文字(声像档案)资料记录。5、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和专业(分包)单位负责本部门、项目部和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及回复工作,形成安全检查的闭环管理。四、安全检查相关要求1、定期安全施工检查(1)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每月度一次。项目部必须接受并配合公司各部门及上级主管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2)项目部安全文施检查,每周一次。项目部每周定期由项目经理(项目安全生产直潮州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安全检查制度接责任人)带队组织一次以上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并落实各级检察中发现的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落实;(3)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每天在施工现场随时进行生产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及时处理并落实整改,并做好记录;(4)生产作业班组,每日一次。班组每日班前进行班前安全提示,对当天作业环境安全情况、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交待和检查;(5)当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上级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应进行安全施工专项检查。2、经常性安全施工检查(1)班组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2)各级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由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对施工现场的登高作业、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机械安全、施工用电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公司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巡视检查。3、专业安全施工检查(1)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等的搭设与使用的安全检查;(2)塔吊、龙门吊、卷扬机、垂直运输机(架)的检查;(3)施工用电及电动机械设备的检查;(4)压力容器检查;(5)防尘、防毒、防火检查;(6)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源的排查;潮州市第二建筑安装总公司安全检查制度(7)其他。4、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施工检查(1)冬、雨季施工安全检查;(2)灾害性天气(高温、强降雨、台风、洪涝)施工安全检查;(3)节假日加班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施工检查。5、自检、交接检查脚手架、上料平台、塔吊、龙门吊、卷扬机、垂直运输机(架)等大型机械的安装,现场施工用电线路架设等需经班组自检,项目部及公司有关部门专业验收合格后,与使用单位办理交接手续,方可使用。6、公司定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必须由公司最高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组织,安全管理部牵头,并会同工程部、机电设备部、工会、党群工作部等部门进行。7、定期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应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中相关检查评分表,并予以检评评分。8、安全施工检查中发现问题,各检查部门应填写“安全整改通知单”发送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按“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期限)原则整改,隐患未消除前,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危及人身安全的,须暂停施工,经整改,隐患消除后经复查合格后才能复工9、公司有关部门应建立安全施工检查登记、整改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