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在市委巡察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在市委巡察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市委召开首轮巡察工作动员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全会审议通过的和,按照省委和YY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对全市首轮巡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巡察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强化政治意识,充分认识做好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巡察制度是由巡视制度衍生而来的一项监督制度,是巡视制度的有效补充和延伸,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内监督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实践,是强化全市各级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意识,形成落实“两个责任”上下联动新格局的重要举措。(一)开展巡察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总布局,把巡视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巡视的强度、力度和效果前所未有,有力震慑了腐败,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端正了党风,赢得了民心。开展巡察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深入落实和,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的具体行动;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细化、具体化,确保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基层的重要方式;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拓展有效监督途径,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有力手段;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坚决贯彻落实,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二)开展巡察工作是强化基层党内监督的创新举措。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把巡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通过巡视发现了一批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有力发挥了震慑遏制的治本作用,得到党中央的充分肯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拥护。中央巡视工作实践证明,巡视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有力推动形成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态势。开展巡察工作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实现巡视巡察全覆盖的重大举措,是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创新之举;是推动基层党组织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有力抓手,有助于丰富党内监督的新路径,构建起完整的中央、省、市、县四级巡视巡察监督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效衔接、上下联动的巡视巡察监督新格局。(三)开展巡察工作,是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需要。当前,CC基层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少数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淡薄,无视组织原则,纪律松驰,“四风”突出问题屡禁不止,甚至存在顶风违纪现象;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党的组织生活流于形式,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干部队伍监管不严,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情况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干部不是以党的事业为重,不讲原则,不守规矩,工作随意化,关系庸俗化。极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正风肃纪的形势任务认识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不抓不管,不严不紧,“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等等。这些问题,都折射出我们各级党组织不同程度地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开展巡察工作,直接深入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之中,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畅通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沟通渠道,有利于推动化解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有利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全市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二、突出问题导向,推动巡察工作有效开展并形成常态巡察是对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体检”,对作风建设的“综合会诊”,也是对基层党员干部精神上的集中“补钙”、思想上的深刻警醒,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进行全方位检视和深度“体检”,做到巡出实情、查出问题、开出良方、形成长效。(一)把握巡察工作要求。巡察工作是政治巡察,按照巡视工作的内容、范围、方式、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承担与巡视工作同等的责任,执行巡视工作纪律,是党的巡视工作的延伸和补充,是市委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突出针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和“六大纪律”进行巡察。要强化问题导向,树立“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的意识,坚持对显性问题刨根见底,对隐性问题深究细查,做到找准问题、深挖问题、证实问题,进一步传导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感和廉洁用权的自觉性,唤醒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二)突出巡察工作重点。巡察工作要在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和上级安排部署的前提下,紧紧围绕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结合全市基层工作实际,把执法权和审批权集中、资金和项目聚集、服务和管理混乱、与民生事项联系紧密、群众反映突出的单位和工作环节作为重点巡察对象。一要紧紧盯住党的领导弱化问题,重点巡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强农惠农政策,上级党委政府及CC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脱贫攻坚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情况。重点发现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推进不力、领导带头意识不强、威信不高等问题,滥用执法权、审批权、监督权,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二要紧紧盯住党的建设缺失问题,重点巡察基层党组织思想建设是否抓得紧、组织建设是否抓得牢、作风建设是否抓得实、制度执行是否抓得严。重点发现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抓中心议大事能力不强、党组织生活不健全、党员队伍管理松散、民主决策制度不落实、班子不团结、战斗堡垒作用不强等突出问题。三要紧紧盯住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重点巡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执行“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以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情况。重点发现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不落实,老好人思想严重、不抓不管,对存在问题应当发现没有发现,发现了不制止、不处置、不报告、不问责,导致“四风”和腐败问题屡屡发生的失职失责等突出问题。(三)创新巡察工作方法。借鉴巡视工作的经验,市委在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规定了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两种基本方式以及13种工作方法,为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方法指导和遵循。开展巡察工作,对我市而言是一个全新的探索和尝试,没有更多可以借鉴和参考的经验。各巡察组要在巡察实践中,围绕市委实施意见和本轮巡察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紧盯问题、发现问题。一要广开渠道、全面摸排。巡察组进驻前,要通过市纪委、组织部、政法委、检察院、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信访局等相关部门,了解被巡察对象的相关情况,从中找出工作方向,带着问题进驻深入了解。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巡察对象、巡察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积极接受群众信访举报,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二要突出重点、深挖细查。巡察组进驻后,要结合巡察对象实际,对巡察对象的地域特点、经济发展、行业特点、地方风俗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因地制宜、因事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尽快梳理出“重点内容”“重点环节”“重点人群”“重点事项”,找准矛盾的聚焦点、问题的风险点和工作的薄弱点,不搞漫无目的的人人过关谈话,不搞无实质内容的查记录、看笔记、翻资料,要注重从蛛丝马迹中发现问题、从普通表象中挖掘问题、从群众反映中梳理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固定证据、分析研判后,集中力量突破。三要多方印证、锁定问题。巡察组对了解到的情况和反映,要根据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资料发现的问题线索,开展有针对性地延伸调查、谈话问询、明察暗访进行了解核实,对核实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甄别筛选,多方印证、去伪存真,着力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质量。(四)强化巡察结果运用。巡察监督作用能否充分发挥,关键在成果能否有效运用。巡察工作的目的,不仅仅在于发现违纪违法问题,更在于通过巡察唤醒被巡察党组织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立足发挥巡察的治本作用,用好巡察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一要抓早抓小,立行立改。巡察期间,巡察组要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的要求,对那些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及时移送被巡察党组织,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立行立改”的建议,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及时整改。通过及时移交并推动解决问题,让有问题的人受到震慑,让党员干部受到警醒,让群众亲眼目睹、亲身感受,为巡察工作赢得更广泛的信任和支持。二要跟踪督办、传导压力。巡察了解工作结束后,巡察组要如实向市委报告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要建立台账、及时登记、迅速移交,市纪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要立查立办、快查快结,对典型问题要通报曝光,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公开处理,做到件件有交待、有结果。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要跟踪督促问题整改和线索处置,对巡察反馈意见,要建立工作台账,对账销号、逐项督促落实;对巡察整改落实、移交办理等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实时跟踪落实情况。对巡察反馈的意见,被巡察党组织要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提出整改措施、提交整改报告、公开整改情况。三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各巡察组要围绕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严肃认真地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指出问题不仅要一针见血、直击要害,还要善于抽丝剥茧、梳理归纳、举一反三,把普遍性、倾向性、全局性问题找出来,提出标本兼治的对策建议,着力解决从严治党方面的深层次问题。被巡察党组织要把巡察成果运用,体现到解决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上,对制度机制问题要加强研究,不留“暗门”、不开“天窗”,织密制度笼子。通过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干部,推动党组织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三、统筹协调联动,形成做好巡察监督工作的强大合力巡察工作政治性、原则性、政策性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察办、各巡察组、各相关部门、被巡察党组织必须准确把握巡察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巡察工作有效开展。(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已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巡察工作,向市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市委承担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各巡察组要严格按照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本轮巡察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范围、方式、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接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配,主动向领导小组和市委请示汇报,加强与巡察办的沟通交流;对巡察中的发现的重要情况、敏感事项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巡察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过程管控,在工作安排、方式方法、成果运用等方面,做到一体推进、一体规范、一体运用。(二)健全工作机制。一要建立联动配合工作机制,加强与YY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巡察办的沟通协调,认真落实YY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对违反规定不支持配合巡察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要建立定期研究工作机制,市委常委会定期不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及时研究决定巡察领导小组提请常委会决定的重要事项;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五人小组”要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审定巡察反馈意见,研究成果应用,提出意见建议。三要建立成果运用工作机制,巡察工作结束后,巡察组负责问题线索的受理、了解、研判、报告工作;市委巡察办负责问题线索的备案、移交、协调、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