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执行环节工作程序2008年11月7日政府采购组织操作基本程序组建评标委员会发布中标公告发出中标通知督促或组织签订合同退付投标和履约保证金归档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发售采购文件编制确认采购文件接受采购委托签订委托协议确定中标供应商组织开标评标审核合同主要内容提示接受集中采购计划接受委托签定委托协议编制采购文件确认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发售采购文件组织答疑会(可选)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发布中标公告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审核政府采购合同退投标/收履约保证金答复质疑(可选)政府采购档案归集编制采购文件综合组根据采购计划,编制采购文件。在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应加强与采购单位的沟通,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和了解,并广泛征求各方面(包括供应商)的意见,确保采购文件的合法性。确认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初稿,送采购单位确认。采购中心最好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发出“采购文件确认函”,并给予明确的回复。如果采购人对采购文件有不同的意见,双方沟通和协商解决,必要时请有关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或上网征求意见。采购文件印刷和上网采购文件经采购单位确认后,交招标采购组发布采购公告。正式采购文件复印、装订、盖章后,交招标采购组发售。制作的采购文件电子文档上网发布。注意:没有电子印章的电子版只供参考。发布采购公告招标采购组及时拟订采购公告,在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发布。公告的内容必须按照财政部第19号令的规定执行。具体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格式发布。发售采购文件综合组根据公告要求发售采购文件。收费并开具合法票据。对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逐一进行登记,并注意保密,不得向其他供应商提供或透露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环节必须保密!)。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采购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采购文件如果有变化,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同一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没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质疑无效,但是可以作为主动完善采购文件的信息依据。组织答疑会需要现场踏勘或复杂项目,可在开标前组织召开现场踏勘和答疑会,邀请采购单位和有关专家参加。答疑会等组织时间地点必须进入采购文件。(购买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自己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参加答疑会)答疑会后,对招标文件有补充的必须出补遗书。(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组建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评标工作由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中心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规定的职责。组建评标委员会可分为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专家抽取的原则和有关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开标前,采购机构根据不同的采购方式和项目,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中的有关技术、经济专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单位代表应委派熟悉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参加。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组建采取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组建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谈判小组成员数应当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法律规定: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询价小组成员数应当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我们执行询价采购,对通用货物,不请专家。复杂项目才请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组建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可以比照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组建谈判小组。也可以以采购人为主组成一个谈判小组与单一来源供应商就采购项目的质量、价格、交货期等方面进行商谈。组建评标委员会—专家抽取的原则和有关要求评标委员会原则上应在开标当天开标前组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从省专家库中通过随机的方式抽取。抽取评审专家时,采购中心人员、采购单位纪检监察人员、财政抽取评审专家的人员等应当同时在场。参加专家抽取人员不能进入评标室。组织开标、评标采购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开标、评标。组织开标评标程序组织开标、评标组织开标、评标开标前的准备和有关要求组织签到、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的程序评标前的准备和有关要求组织评标的程序组织开标、评标——开标前的准备和有关要求确定开标会主持人以及负责组织签到、接收投标文件、唱标、录入及会议记录等工作人员。在开标前要落实、布置好开标会场(包括电脑、投影仪以及音响设备的调试),准备好签到表和相关的文件。组织开标、评标——组织签到、交纳投标保证金及报到组织签到。按照规定,参加开标会的所有人员代表应该签到。我们在执行中没有签到。投标商报到和交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前,由采购中心专人审查投标供应商是否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交纳了保证金的准予报到。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不予报到。组织开标、评标——组织开标的程序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并按照既定的议程主持开标大会。组织开标、评标——组织开标的程序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主持人、唱标、录入和会议记录人员,根据“供应商报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组织开标、评标——接收投标文件现场投标。主持人必须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已到,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中心工作人员或投标人代表在接收投标文件时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应当场予以拒绝,并退还投标商。组织开标、评标——组织开标的程序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唱标人员按投标供应商顺序依次唱标,唱标内容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唱标人员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唱标,不得进行删减或省略,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可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请投标供应商现场进行澄清。同时,工作人员应将投标供应商的“开标一览表”投影在屏幕上,并做好开标记录。组织开标、评标——组织开标的程序所有的投标唱标完毕,主持人应当场询问参会供应商代表对唱标结果有无异议,如没有异议,主持人应当场宣布:无异议。如有供应商代表对唱标结果提出异议,属唱标唱错或唱漏了的,经现场核实后,由主持人当场进行更正。唱标记录需要投标商代表签字确认。主持人讲解评标期间注意事项,最后宣布开标会结束。组织开标、评标——评标前的准备和有关要求评标主持人应充分做好评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评标专家到场之前要对评标现场的有关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确认是否完好和运行正常(包括评标用的电脑等设备以及现场监控系统),并准备好评委签到表、招标文件、评标表格等文件资料。组织开标、评标——评标前的准备和有关要求开标会结束后,主持人应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将所有投标文件运送到评标现场。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组织进行签到和确认。工作人员及时将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以及评标有关表格等,按评标专家成员数分发到位。组织开标、评标——评标前的准备和有关要求评标期间,评标现场除评标委员会成员之外,采购单位代表、监督人员、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可进入现场,其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现场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遵守纪律,不允许在评标现场随意讲话和发言,更不得影响评委的评标工作。组织开标、评标——组织评标的程序评标专家到齐后,按以下程序组织评标:宣布评标纪律。主持人向所有评标专家宣布评标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如发现有应当回避的评标专家,应立即告知进行回避,并进行补充抽取。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不得随意退场,手机全部关闭并实行统一保管。如评标专家确有紧急事情需要打电话的,应在现场监督下进行拨打。组织开标、评标——组织评标的程序确定评标组长。主持人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自行推选评标组长,评标组长负责评标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协调和组织研究,并负责编写评标报告。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组织开标、评标——组织评标的程序组织评标专家阅读招标文件。在开始评标之前,主持人或项目负责人应当组织评标专家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并对评标办法、评标细则、评标表格和有关评标要求进行讲解和说明,使每一位评标专家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评标专家提出的有关问题按规定进行解答。组织开标、评标——组织评标的程序评标。评标工作由评标专家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评标过程中,任何人不得干预和影响评标专家的评标。评标专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供应商的投标独立进行评审或打分。如有要求投标供应商进行解释或澄清的问题,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该投标供应商给予解释或澄清。重要事项必须提供书面材料。组织开标、评标——组织评标的程序检查复核。评标专家评审打分完后,项目负责人应当要求评标专家对自己的评审打分进行检查复核,以防止出现评标上的失误。检查复核完后,评标专家在自己的评分表上签字。汇总评分。在实行电子评标系统之前,由现场工作人员根据评标专家的打分进行计算机汇总。汇总评分应在评标室进行,分数汇总完后,立即打印出评分汇总表交所有评标专家审核签字。评分汇总表打印出来后,评标专家不得再对自己的打分进行更改。组织开标、评标——组织评标的程序编写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根据每一位评标专家的评审打分记录和评分汇总表,由评标组长负责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编写完成后,所有评标专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采购中心出具评标结论书,中标人按照专家组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所有评标专家在评标结论书上签字。公开招标一般推荐三名候选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组织开标、评标——组织评标的程序评标报告按照财政部第18号令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组织开标、评标——组织评标的程序宣布评标工作结束。评标报告编写好经所有评标专家签字后,主持人宣布评标工作结束。工作人员将统一保管的手机发还给评标专家,并给每一位评标专家发放评审费,评标专家领取评审费时应当签字。发布中标公告采购中心根据确定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即时在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公告的内容按照财政部第18号令的规定,或四川政府采购网的格式发布。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法律规定:采购中心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的同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我们执行的是:公示期结束后发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应当编号,内容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开标日期、中标(成交)第几包、中标(成交)金额等。督促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应督促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按期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对没有按期签订采购合同的双方,要查明情况,分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审核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后,应及时送采购中心审核。合同审核的主要内容是货物名称、主要技术指标及配置、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是否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相符。合同审核完后,进行编号和盖章(合同审核专用章)。合同一般是一式四份,报财政部门一份备案,采购中心、采购单位、供应商各留存一份。退付投标保证金/缴纳履约保证金法律规定,签订合同后,采购中心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办理退付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我们执行的是,评标结束并宣布结果后,没有排名第一的可以当场退付保证金。排名第一的投标保证金马上转履约保证金。中标通知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