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技术转移的若干理论小中大打印复制网址来源:科易网作者:科易网2012-1-3117:36:12科技兴国,理论先行。技术转移在科技兴国战略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了解一些有关技术转移的理论,对我们做好技术转移工作很有帮助。技术转移概念是上世纪六十年代提出,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至今方兴未艾,从早期的技术传播理论到现今技术转移理论、政策和战略的研究,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揭示了技术转移的丰富内涵,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随着国际技术转移的加速发展,国际上的一些学者从不同角度和不同层面对国际技术转让的成因和机制提出了若干理论。这些理论之间虽然缺乏有机联系,但具有构造国际技术转移独立体系的趋势。目前,这一领域的理论研究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仍处于初创发展阶段。以下是有关技术转移的若干理论:一、技术差距论世界各国之间的技术差距是国际技术转移的前提条件,世界各国技术差距存在二类情况:一类是发达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另一类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技术差距虽然包括上述两类,但主要是指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差距。技术差距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一切差距的集中表现。前者技术先进、资本密集,在国际分工中处于有利地位。后者技术落后,劳动、资源密集,在国际分工中处于不利地位。技术差距论者不仅认为技术差距是国际技术转移的前提,而且认为技术存在二元结构。自从刘易斯提出世界经济存在二元结构以后,迈依耶认为技术存在二元结构。发达国家是技术中心,发展中国家是技术的边缘。技术由中心向边缘转移。二元技术结构形成的技术差距,成为国际技术转移的前提。韩国学者金泳镐近年提出边缘技术双重差距理论,即技术转移差距与技术积累差距。技术转移差距是指中心与边缘在技术发展阶段或技术体系方面存在的差距,表现为由中心转让的技术与边缘所需的技术不相适应。技术积累差距是指边缘由于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的质与量都不足,难以与中心转让的技术结合。技术双重差距论不仅指国家之间,同一国不同地区也存在这种差距。这种理论对技术差距作了进一步的分析和概括,使人们认识到,一项技术转移的成效,取决于双方的条件。而不仅是取决于供方。以美国克鲁格曼为代表在1979年提出了技术转移的一般均衡论,这种理论成为保持差距的根据,他把资源配置,世界收入分配与技术统一起来考察。他认为技术在发达国家不断创新,新技术首先在发达国家以创新产品的形式生产出来,发达国家的创新产品包含较高的价格,因而发达国家劳动力的工资率较高。当创新产品变为成熟产品,该技术即由发达国家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生产,发展中国家由于获得技术转移,使福利水平提高。技术转移处于这样一种均衡结构,在这个均衡结构中,两类国家的相对工资不变,保持一定的差额,其差额对发达国家有利;贸易型式不变,即发达国家总是生产和出口创新产品,发展中国家总是生产和出口成熟产品,二者福利均有提高。在这样的均衡结构中,技术创新使资本的边际产出率提高,从而吸引资本流入;技术转移引起的资本流动,使新产品能在较低的资源成本下生产,使世界生产要素发生更有效率的配置,各个要素市场都达到均衡状态。这样,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就要经常保持一定的技术差距,发达国家不间断的技术创新,不仅是维持其竞争地位的需要,更是维持其福利水平不下降的必要条件。如果发达国家创新速度下降或技术转移的进程加快,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工资差距就会缩小,并导致福利水平下降,从而对发达国家不利。二、技术转移选择论早期技术转移理论的代表人物曼斯菲尔德(美国)从跨国公司的利益出发,提出了对外直接投资与技术转移的选择理论。他认为,企业在生产要素供给能够得到满足,出口又能获得最大利益的条件下,一般倾向于选择直接投资。因为这种选择有利于控制技术专有权,在国际上保持技术优势和垄断。企业直接投资遇到障碍时,才会选择技术转移,比如国外市场容量太小,无法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或者对方缺乏接受直接投资的必要条件等。把对外直接投资与技术转移看成是相互替代的选择。美国经济学家邓宁则把对外直接投资、国际贸易、技术转移三者有机地统一起来,通过建立国际生产选择模型来分析国际技术转移发生的机制。他认为,企业在国外拥有区位优势、又能控制技术专有权在国外进行生产的条件下,一般选择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在区位因素吸引力不大的情况下,倾向于选择出口贸易;企业在内部交易市场不具备一定规模,区位优势又不明显时,才选择技术转移。美国经济学家凯夫在上述选择论的基础上,总结了跨国公司在对外直接投资和技术转移之间进行选择的种种因素。凯夫认为技术转移机制就是商品交易的均衡机制,并以此说明选择技术转移的必然性。技术转移的客体是无形资产,如专利、商标、设计、经营管理经验与技能等,拥有这些技术的企业,由于技术市场的不确定性和该市场的竞争结构,不能控制某一市场,只能进行技术转移,使该项技术的价值得到实现。国际技术贸易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发生的:即拥有专有权的企业在短时期内不可能利用它所发现的全部新技术制造新产品,并获取盈利,各种约束条件限制了企业的投资选择。只能通过技术转移使其技术的价值得到实现。日本的斋藤优从企业利用新技术谋取最大利益出发,把商品输出、对外直接投资、技术转移三者联系起来考察,认为三者是按一定的周期循环的。拥有新技术的企业首先运用新技术生产新产品出口,该产品在出口过程中,随着市场的不断扩大,利益率也逐步提高;当该产品运用当地的生产要素也能生产出来时,利益率下降,企业便由出口商品转为直接投资,使利益率回升。由于当地生产和销售,提高了当地运用该技术进行生产的水平,能仿制该产品投入市场,企业直接投资的利益率由上升变为下降,企业又由直接投资转向技术转移,以提高技术的收益率。斋藤优把企业谋利和商品输出、直接投资、技术转移有机地结合起来,从周期论的角度解释了形成技术转移的机制。此外,斋藤优还在他的专著《技术转移论》提出了NR关系假说。他认为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及其对外经济活动,受该国国民需求N(Needs)与该国的资源R(Resources)关系的制约。需求与资源的关系即NR关系。为了满足N,需要R,即手段、技术、资本、劳动力、原材料等与之相适应。如果R不足以满足N,就形成瓶颈,必须设法解决,否则就会阻碍经济发展。NR关系不相适应正是国际技术转移的原因。NR关系不相适应,促进技术革新。因为新技术能够节约资本、劳动,节约原材料甚至发现新的原材料,从而弥补R的不足,使R适应N。新技术出现后,原有技术就可以转让给其他国家或地区。发达国家之间,各自不可能拥有一切所需要的技术,要从对方引进所需要的技术,或者研究开发某种技术的成本较高,也需要对方转让技术。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或它们相互之间都会产生技术转移,因为有不同N、需要不同的R与之对应。原有NR不相适应的关系得到协调后,又会产生新的瓶颈,NR关系出现新的不相适应,促进了新一轮技术革新和技术转移。世界经济就在这种不相适应到互相适应到新的不相适应的循环中发展。斋藤优的NR关系论比较客观解释了国际技术转移产生的原因及形成的机制。三、技术转移内部化理论技术转移内部化理论化的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国学者巴克利、卡森和加拿大学者拉格曼。他们原来是用内部化理论分析跨国公司内部市场结构的,后来他们又运用内部化理论研究跨国公司内部的商品交易和技术转移。拉格曼在跨国公司内部化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出口--直接投资--技术转移三者之间选择的统一模式。他认为,在这三种方式中,对外直接投资对企业最有利。因为采取对外直接投资方式,能使跨国公司持续进行研究和开发及其成果--专有知识内部化,技术控制在跨国公司子公司内部,这样就使企业在世界范围内利用其技术优势,维持其垄断地位而获得最大利润。而出口产品会遇到种种壁垒的阻碍,专利制度的不完善会使企业技术和产品有被抄袭和仿制的风险。因此,采取技术在内部转让的方式,才能绕开市场的不完全性(即不完全竞争),保持技术的专有权,为公司牟取利润的最大化。卡森进一步分析技术转移内部化机制。他认为有两种产业的内部化动力最强:一是具有规模收益递增的工业、或资本集约型工业;一是信息产业(他指所有的知识产业)。他认为信息的研究与发展耗时长、费用大,知识产业在一定时间内具有自然垄断的性质,能给所有者带来垄断收入,产生内部化的要求,同时,买方的不确定性以及技术被仿制的风险,也产生了内部化的要求。信息实行内部化以后,局外人无法接触,从而保证了信息所有者的垄断利益。卡森具体分析了促进信息内部化的因素:(1)专利制度不完善促进信息内部化。现行专利制度只保护技术信息,而不包括其他有经济价值的信息,如营销和管理技术等。这些信息的专有权不够安全。(2)技术转移的外部市场条件,如受让方不愿按信息价值付款,也使信息专有者不能将技术转移出去。(3)技术转移容易发生泄漏效应,信息内部化使技术的研究与发展避免了这种风险。这种完全为跨国公司利益服务的理论不利于国际技术转移的发展。四、技术从属论与适用技术论如果说技术差距论、技术转移选择论以及技术转移内部化理论主要是从发达国家的角度提出来的话,那么,技术从属论与技术适用论则主要是从发展中国家的角度提出来的。技术从属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比昂契克和贝托索斯。他们认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存在支配与从属、掠夺与被掠夺的关系。技术转移实质是发达国家维持对发展中国家的支配地位的一种手段。因此技术从属论者主张建立符合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国际科学新秩序,发展中国家应建立科技自主体制,互相之间要在自助的基础上实行互助,采取共同行动,加强与发达国家谈判的实力地位;废除专利制度,因为科学技术是属于人类的财富,而专利制度与此相违背,它维护了科学技术的垄断;停止技术引进,切断支配与从属关系的纽带。即使需要引进技术,也必须实行叫非一揽子化,把技术从与资本、支配权相结合的体制中分离出来再引进,同时强调从多数国家引进技术,以削弱技术的支配力量;要求发达国家承担技术协作义务,等等。适用技术论是针对技术从属论而提出来的一种理论。适用技术论者认为,技术是在一个国家的社会体系、价值体系、技术体系与自然条件的相互关系中产生、转移以及被利用,适用技术就是能够适应社会的环境条件并能以正确的方式来满足该社会的有效需求的技术。发展中国家所需要的技术,发达国家不一定拥有该项技术,或者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对发展中国家不一定适用。因此,他们认为,国际技术协作不能仅仅依靠技术转移,更主要的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开发适用于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梯度论是适用技术论的一种具体提法。梯度论者认为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以致形成技术的若干梯度,技术转移应该梯度依次推进,即所谓梯度式转移。对于梯度的划分,各不相同。有人提出三个梯度的划分,即尖端技术、中间技术、基础技术(或传统技术),并且认为发展中国家在技术上属于第三梯度(基础技术),因此发展中国家只能引进中间技术甚至是基础技术。有的梯度论者甚至认为,发达国家的技术转移是跳跃式转移,而发展中国家只能是梯度式转移。但也有的梯度论者主张发展中国家既可以实行技术跳跃式转移又可以实行梯度式转移,即所谓混合式转移。技术转移概念是20世纪60年代提出,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至今方兴未艾,从早期的技术传播理论到现今技术转移理论、政策和战略的研究,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揭示了技术转移的丰富内涵,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技术转移的加速发展,国际上的一些学者(主要是西方学者)从不同角度和不同层面对国际技术转让的成因和机制提出了若干理论。这些理论之间虽然缺乏有机联系,但具有构造国际技术转移独立体系的趋势。目前,这一领域的理论研究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仍处于初创发展阶段。1.技术转移的若干理论1.1技术差距论。世界各国之间的技术差距是国际技术转移的前提条件,世界各国技术差距存在二类情况:一类是发达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另一类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技术差距。技术差距虽然包括上述两类,但主要是指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差距。技术差距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一切差距的集中表现。前者技术先进、资本密集,在国际分工中处于有利地位。后者技术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