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销合同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标项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信原则,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根据政府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货物内容序号货物名称型号配置数量备注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包含但不仅限于运费、税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2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由乙方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与甲方无涉。五、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在乙方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下)乙方同意将其交纳的人民币壹万元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规定,全面准确地履行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货物的交付义务,并经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七、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八、质保期和质保金1、质保期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质保金: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如无质量问题索赔,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3九、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2、交货方式:3、交货地点:十、货款支付付款方式: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甲方付款时,乙方应同时出具正式有效发票交甲方入账。十一、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本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规格、参数等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产品均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同产品,能够享受原厂提供的售后服务;进口商品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所有产品应附中文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及原厂配件;所供软件均为正版软件。乙方保证所供产品及配件均系原厂产品,与合同规定的型号与配置相一致,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产品功能范围内保障用户的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如发生所供商品与上述承诺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并可视情采取解除合同及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等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43、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4、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4(小时/日)内到达甲方现场。5、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6、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年,因甲方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身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7、其他售后服务条款:十三、调试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本合同及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等符合要5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需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最终验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并作出验收结果报告。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4、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五、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十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合同总额每日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额每日1%向甲方支6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再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的有关售后服务条款,则每违约一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以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诉讼在发生所供产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八、公文传递联系方式7本合同双方书面通知应递交下列通讯地址,如有变更,应于变更后10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1、甲方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传真:2、乙方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十九、双方其他约定事项:二十、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8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