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弃物产生地点分类收集方法示意图及文字说明说明:(1)每个包装物、容器外面应当明显标有警示标志和文字标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锐器、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2)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3)负责转运医疗废物的人员在转运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并按有关要求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转送时避免造成包装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泄漏。(4)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自行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并符合以下要求:A、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B、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C、使用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进行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