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修一第一单元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一、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古代早期政治制度1、分封制(1)概念:分封制又叫封邦建国,周王将宗族姻亲和功臣分派到各地,广建封国,各诸侯国必须承认周王的权威,承担各种义务。即所谓的“封建亲戚,以藩屏周”。(2)目的:巩固国家政权。(3)内容:①分封对象——王族、功臣、先代的贵族;②受封者义务——服从周王的命令、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朝觐述职;③受封者权利——职位世袭、再分封、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4)特点:①土地与义务是周王与诸侯关系的纽带;②层层封授,贵族内部等级森严。③分封对象:多元化,但以同姓宗族为主体;④分布地区:主要集中在黄河中下游地区,同姓亲族封地居于富庶之地或战略要地;⑤纵向联系(君臣关系):明确周王权力和诸侯义务,形成严格的等级序列,加强了中央与地方的纵向联系;⑥横向联系(亲缘关系):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分配国家权力,加强了诸侯国之间的横向联系。(5)作用:①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管辖;②扩大了统治区域,开发了边远地区;③形成对周王室众星捧月一般的政治格局;④周成为一个延续数百年的强国。但诸侯国有相当大的独立性,埋下分裂割据的隐患。(6)瓦解:西周后期,王权衰弱,分封制受到破坏(根本原因在于封建经济生产方式的产生,这一生产方式使诸侯势力日益壮大)。战国末年,分封制瓦解。2、宗法制(1)定义:宗法制是依据父系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维系政治等级、巩固统治的制度。(2)目的: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3)内容:周王、诸侯、卿大夫、士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度(宗法制的核心)。嫡长子为大宗,嫡长子的其他兄弟(次子、庶子)为小宗。大宗与小宗的关系是相对的。如诸侯对于周王为小宗,但在本国为大宗。(4)特点: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与分封下去的众子有双重关系:亲缘上是兄弟关系,政治上是君臣关系);血缘关系维系;族权与政权相结合。(5)作用:①确立了一整套土地、财产和政治地位的分配与继承制度,保障各级贵族能够享受“世卿世禄”的特权。②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国”和“家”密切的结合在一起。(6)宗法制与分封制的关系:分封制和宗法制是西周政治制度的两大支柱,互为表里;分封制是建立在宗法制基础上的,宗法制在政治制度上的体现就是分封制。23、礼乐制度:是保证分封制、宗法制稳定推行的工具。4、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特点(1)以血缘关系为纽带,政权、族权和神权相结合,家(宗法制)国(分封制)一体;(2)最高统治集团尚未实现权利的高度集中。二、秦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形成1、概念(1)专制主义:是指中央的决策方式,主要是指帝位终身制和皇位世袭制,特征是皇帝个人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皇帝从决策到行使立法、行政、司法权,都带有独断性和随意性。(2)中央集权:是对地方分权而言,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上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受制于中央政府。2、背景:秦的统一(1)概况: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秦王嬴政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国家——秦朝。(2)巩固统一的措施:①颁布秦律、统一法令;②统一货币、度量衡;③统一文字;④修建驰道、灵渠;⑤修筑万里长城;组织移民。3、原因(1)经济上:由封建的经济基础决定的。小农经济的分散性和脆弱性,要求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权来维护社会的稳定,保证生产的发展(抵御游牧民族南下、治理黄河、兴修水利、抵御自然灾害等)。(2)政治上:封建地主阶级需要一个强大的政权保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镇压农民的反抗。(3)思想上:法家“集权”理论的影响。4、内容(1)皇帝制度:全国的政治、经济、军事大权由皇帝总揽,从中央到地方的主要官吏由皇帝任免。①皇权至上;②皇位世袭(“家天下”);③皇帝独尊。(2)中央官制——三公九卿制:①内容:三公指丞相(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御史大夫(掌管律令、图籍,并负责监察百官)、太尉(协助皇帝管理军务)。②特点:分工负责、互不相属、互相牵制,均对皇帝负责,由皇帝任免。③九卿中有五卿是为皇室专设的,体现了封建专制时代家国同治的特点。(3)地方官制——废分封,置郡县(郡守和县令由皇帝直接任免。县以下有乡、里等基层机构)。实现了对地方政权直接有效的控制。(4)秦律:这是推行皇权专制和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的工具。但皇权不受法律限制,且皇帝的谕旨本身就是“金科玉律”,法律仅是皇帝(统治阶级的代表)的意志而已。35、评价:(1)积极:巩固了国家的统一,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和经济文化的发展,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对中华民族的形成起了重要的作用。(2)消极:加强对人民的压榨,容易导致暴政,造成阶级矛盾的激化。6、分封制与郡县制的异同分封制郡县制不同点盛行时期商周等早期社会(奴隶社会)秦以后的各个时代(封建社会)建立基础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按地域划分传承制度侯王位世袭官吏由皇帝任免调迁,概不世袭官吏权利拥有封地和相应的爵位官吏只有俸禄,无封地与中央的关系封地内有行政权和土地管理权,诸侯国有很强的地方独立性只有行政管理权,绝对服从中央历史作用容易发展为割据势力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的统一特点贵族政治官僚政治相同点(1)都是为了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2)都是中国古代社会重要的地方行政制度;(3)都在维护国家的统一等方面起了积极作用。贵族政治:①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世卿世禄;②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官僚政治:①地方官员由中央任命,不得世袭;②君主集权,中央垂直管理地方。三、汉至明清政治制度的演变(一)加强中央集权1、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1)设置刺史——代表中央监察地方。(2)汉初郡国并行,出现王国问题。实行推恩令——解决了王国问题。唐末至五代出现了藩镇割据局面2、宋初中央集权的强化(1)措施:①军事上:杯酒释兵权,解除朝中大将和地方节度使的兵权;加强禁军、强干弱枝;统兵权与调兵权分离。②行政上:派文臣任地方长官;设通判负责监督。③财政上:地方赋税一小部分作为地方开支,其余全部由中央掌控,使地方失去割据的财政基础。(2)影响:①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消除了藩镇割据现象。②造成冗官、冗兵、冗费,埋下了“积贫积弱”的祸根。3、元朝实行行省制度4(1)背景:疆域空前扩大。(2)概况:中央设中书省;地方设十个行省和宣政院辖区。边远民族地区由宣慰司管理,西藏由宣政院管理。(3)意义:加强了对全国的管辖;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统一。是中国省制的开端,对后世影响深远。4、明朝废行省、设“三司”5、选官、用官制度的变化(1)趋势:选拔标准趋向公平;选官权从地方收归中央;选拔方式由举荐或评定授官到科举考试,趋向严密、科学。(2)实质:将知识分子纳入皇帝的控制范围中来,扩大统治基础,加强中央集权。(二)加强君主专制1、汉武帝:内外朝制——皇帝近臣决策,丞相等执行。2、唐朝:三省六部制唐朝中央设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分散了相权。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确立并完善了三省六部的管理体制。提高了办事效率;相权一分为三,有利于加强皇权。3、宋朝:设中书门下作为最高行政机构。设枢密使分割宰相的军权;用参知政事分割宰相的行政权;设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财权。4、明清君主专制的加强(体现了时代特征:我国封建制度渐趋衰落)(1)明朝:①明太祖——废丞相,权分六部。②明成祖——内阁的创立。实质: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2)清朝:雍正帝设军机处(跪受笔录、上传下达)——提高了行政效率;君主专制制度发展到顶峰。(三)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点:权力高度集中,地方权力不断削弱、中央权力不断加强;君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分散削弱。(1)经过数千年的发展过程,源流分明,沿革脉络清晰,具有继承发展的特点。(2)以皇权为中心,鼓吹“君权神授”及严格的尊卑等级,确保君主专制权力的独断性。(3)人治高于法治。其实质是权治、官治的独裁专制统治。(4)完备性、周密性和成熟性。从中央到地方设置完备的政治机构,建立起从中央到地方严密的统治网络。(5)深受宗法理念和儒家思想的影响。朝代制度标准奴隶社会世卿世禄制血缘战国——秦朝军功授爵制军功汉朝察举制品行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门第隋唐宋元明清科举制才学5第二单元古代希腊罗马政治制度一、古代希腊民主政治1、古希腊民主政治产生的原因:①独特的地理环境(多山、多港、多岛)与小国寡民的国情(古代历史条件下,民主政治的前提);②海外贸易和工商业的发达(使希腊人较早接受平等、民主观念)。2、城邦的基本特征是:小国寡民和独立自主3、雅典民主政治的确立历程:梭伦改革——为雅典民主政治奠定基础;克利斯提尼改革——确立雅典民主政治;伯利克里改革——把雅典民主政治推向顶峰。4、雅典民主政治的体现:(雅典民主政治机构的组成)①公民大会: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审议并决定一切国家大事;最重要的程序――就某项事务展开辩论。②五百人议事会:公民大会的附属机构,负责为大会准备提案;两次公民大会闭会期间,议事会是最高权力的代表,负责监督行政官员落实大会决议。③陪审法庭:日常司法机关。最大限度保持公正,避免行贿舞弊现象的发生5、雅典民主政治的特点:人民主权(主权在民)、轮番而治、权力制约、法律至上。6、雅典民主政治的评价:进步性:①实行民主政治,社会相对公正一些,有利于社会安定。②促成了雅典政治、经济和文化的高度繁盛。③为后来欧美资产阶级建立民主政治提供了一定的借鉴(提供了一种集体管理的新形式,创造出法制基础上的差额选举制、任期制、议会制、比例代表制等民主运作方式)。局限性:①民主范围的狭隘性:妇女、奴隶和外邦移民没有政治权力,真正能够享受到民主的只是少数人,实质是奴隶主阶级的民主。②运作方式的随意性(抽签选举、轮流坐庄):过于泛滥的直接民主,成为政治腐败、社会动荡的隐患。二、罗马法1、罗马法的起源和发展历程:早期的罗马国家只有习惯法,没有成文法,贵族常常损害平民利益。成文法诞生标志是《十二铜表法》的颁布,贵族不能像过去那样任意解释法律,平民利益得到保护。公民法: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的罗马法律,被称为公民法。万民法:在古罗马对外扩张的过程中,逐渐形成普遍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即“万民法”。公元6世纪,《民法大全》标志罗马法体系的最终完成。62、罗马法的主要内容:保护私有财产;法律面前公民人人平等。3、罗马法的评价积极方面:①罗马法的制定和实施维系了帝国的统治,稳定了社会秩序。②罗马法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备的法律,极大影响了近代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司法制度;是近代资产阶级反封建的有力武器;③罗马法中所蕴藏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律观念,具有超越时间、地域与民族的永恒价值。(自然法:自然法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一种法律观念(带有理想和规范色彩的正义论和价值观),是对具体法律实践的理论概括与升华。其基本原则是自然、理性、自由、平等和正义。)局限性:维护奴隶制度。4、今天继承的罗马法的法律制度、原则:①陪审制度;②保护人制度即律师制度;③“没有告诉人就没有法官”,即“不告不理”原则。第三单元近代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确立与发展一、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建立1、概念:君主立宪制是(资本主义国家)以世袭的君主为国家元首,君主权力按宪法规定受到一定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一种现代政体。2、英国革命(1)背景:根本原因:斯图亚特王朝实行专制统治阻碍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2)过程:1640年英国爆发革命。期间,处死了国王查理一世,成立共和国。但斯图亚特王朝复辟。1688年“光荣革命”,标志英国革命的完成。3、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建立过程(1)奠定基础:1688年“光荣革命”,资产阶级取得胜利。(2)初步形成——《权利法案》:1689年议会颁布——立法权向议会转移意义:①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议会主权,国王的权利受到议会(法律赋予其权力)的明确限制,它标志着英国确立君主立宪制政体。②“光荣革命”后,英国实行议会与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