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廉洁公约为树立企业与员工队伍的良好形象,促进公司全体员工诚信从业、廉洁自律,特制定本公司廉洁公约:一、本公司工作人员在从事各种业务来往及物品采购中,严禁有下列行为:1、利用职务之便在公司的经营中谋求私利;2、将公司业务往来中的折扣、回扣、佣金、礼金、礼品、中介费等据为己有或私分;3、利用公司的资源、业务渠道、商业秘密等为本人或他人从事牟利活动或利益输送;4、利用公司的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假公济私;5、有其他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6、忠实履职,注重自身修养,不得有损害公司名誉、破坏信用的行为;二、凡属本单位供应商,在与所属公司(部门)订立供货合同时必须签定以下条款:供应商不论主动或被动对本公司工作人员实施了本公约第一条中任何一项禁止行为,均视为对本公司管理制度的严重干扰与破坏,经调查核实,没收其全部应付款项,并终止一切与之相关的业务往来,由此导致的损失,由行为人承担。三、供应商可随时对本公司工作人员的不正当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四、本公司员工违反公约第一条,经公司查证核实,视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五、本公约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万事兴隆商贸有限公司公司廉洁公约一、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全心全意地为公司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和个人的良好声誉。二、全体员工应当忠实维护公司利益,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不得有下列行为:⑴接受或索取与本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公司或个人提供的任何利益或利益输送;⑵接受或索取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任何利益;⑶将公司业务往来中的折扣、回扣、佣金、礼金、礼品、中介费等据为己有或私分;⑸利用公司的资源、业务渠道、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为本人或他人从事牟利活动或利益输送;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事私人得利的中介活动;⒀利用公司的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假公济私;⒁有其他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三、公司将建立下列监督机制,以保证本规定的贯彻执行:⑴在公司审计监察部设立专线电话传真,接受社会和公司内部对员工的违规行为提出的投诉或举报;⑵向所有业务单位和客户服务场所,公布举报投诉专线电话传真号码,接受外部的监督;⑶对内设立投诉检举信箱,并在员工手册上公布举报投诉专线电话传真号码,接受内部员工投诉检举;⑷公司审计监察部根据投诉检举资料进行检查和调查,听取被投诉检举人员的陈述和申辩,收集有关证据,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建议。四、全体员工的廉洁从业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将作为考核、任免、升迁的重要依据和内容。五、为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从思想源头杜绝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使员工知法守法、自重、自警,公司要求全体员工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各级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其管辖员工承诺书的签订和存入员工档案的工作。六、公司审计监察部依据职责权限,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四章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七、处理办法:责令违规者退还其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并视情节轻重作出但不限于以下处理决定:⑴批评教育;⑵降职或免职;⑶解除劳动合同。对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八、处理程序:由公司审计监察部提出处理意见。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总部员工,由公司最高领导处理;下属企业员工,由所在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