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价行发【2007】83号文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陕价行发[2007]83号监理收费文件省物价局、省建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陕价行发[2007]83号各设区市物价局、建设局(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规划建设局: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一、陕西省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要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执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其基准价应根据2007年版《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按《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确定,计费额处于表中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计算公式(见附件)确定。其中,计费额小于5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3.3%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计费额大于1,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039%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三、凡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委托双方和监督等主客体(即发包人、监理人、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中介机构、评标委员会等)和以任何方式进行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项目,均应遵守上述规定。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委托合同无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不予备案;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四、各级价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大对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收费行为,维护监理各方合法权益。五、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陕西省物价局、建设厅《转发〈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的通知》(陕价涉发[1992]281号)同时废止。附件:收费基价直线内插法计算公式。二○○七年六月十五日附件:收费基价直线内插法计算公式)(112121XXXXYYYY说明:1、X1、Y1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附表二中计费额的区段值;Y1、Y2为对应于X1、X2的收费基价;X为某区段间的插入值;Y为对应于X由插入法计算而得的收费基价。2、计费额小于5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3.3%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3、计费额大于1,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039%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例】若计算得计费额为600万元,计算其收费基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附表二: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计费额处于区段值500万元(收费基价为16.5万元)与1000万元(收费基价为30.1万元)之间,则对应于600万元计费额的收费基价:万元)(22.19)500600(50010005.161.305.16YY(收费基价)Y2YY10X1XX2X(计费额)一、施工监理收费基价表单位:万元序号计费额收费基价150016.52100030.13300078.145000120.858000181.0610000218.6720000393.4840000708.2960000991.410800001255.8111000001507.0122000002712.5134000004882.6146000006835.6158000008658.416100000010390.1注:计费额大于1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039%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其他未包含的其收费由双方协商议定。

1 / 3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