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土运输工程合同发包人(全称):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广州市荣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萝岗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开创大道与宏明路交叉口立交工程项目而产生的余泥渣土需要运输,甲方将该项渣土运输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职责,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执行:一、工程地址:开创大道与宏明路交叉口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单价:合同签署前,由双方代表根据甲方提供有关施工图纸,经测算,暂定土方量为30000立方米,运输完毕后按实际运输单据结算。土方运输,按方计算,单价为贰拾伍(25)元。暂定合同总价:柒拾万(700000)元整。三、工期: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土方运输车辆,以保证甲方的施工进度。四、付款方式:1、在合同签署生效后,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车辆进场作业,甲方每完成一次进度结算将支付乙方相应运输费用的40%,剩余运输费用在工程完工后,甲方和乙方根据现场发放的余泥渣土票核定工程量,按有关约定办理结算。五、甲方工作范围及承担责任:1、及时向场内损坏的临时道路进行修复。2、现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指导乙方施工并协调工地工作。3、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凋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4、负责解决本工区内的有关事宜。六、乙方工作范围及承担的责任: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运输车辆及人员的相关有效证件。2、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因乙方人为原因,对施工中的建筑物、可视设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4、因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超车、超速而影响现场文明和车辆运输安全等问题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和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自行解决,并承担因纠纷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排,6、乙方所有的施工车辆及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七、其它约定:1、甲乙双方必须对当天的运输票据进行核对。2、乙方所有人员的住宿及生活事宜自行解决。3、运输车辆在挖掘鸣笛后方可行驶。八、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持六份,乙方持二份,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九、补充条款:乙方(公章)甲方(公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电话:电话:签约日期: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