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培训(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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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培训金华市国家税务局2016年4月一、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对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实质上:增值税是对最终消费所征收的一种宽税基税收。(OECD)增值税的纳税人不是负税人,经营者不负担税收。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购买方除了要支付金额外,还需同时支付增值税额增值税的命名按应纳税款计算方法命名:(一档税率前提下)英法等欧盟国家:Value-addedtax(简称VAT)中国(包括台湾省):增值税阿根廷智利等南美国家:ImpuestoalValorAgregado(简称IVA)按实质征税对象命名:东南亚、大洋洲、加拿大:GoodsandServicesTax,简称GST(商品及服务税或货物和劳务税)日本:消费税国际间的政府官方文件中,增值税的中文译名往往采用“消费税”本次培训的增值税政策法规文件1.《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简称暂行条例)2.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试点实施办法等4个附件)(简称试点办法);3.增值税申报表、不动产分期抵扣、转让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跨地区建筑服务、房地产开发销售等征管暂行办法(税总2016年第13-18号公告)本次培训的增值税政策法规文件3.《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税总2016年第19号)4.《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二、增值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增值税纳税人(暂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试点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人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纳税人分类管理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应税服务的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分类管理纳税人(不含自然人)年应税服务销售额达到500万元的,应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分类管理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纳税评估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发生境外应税行为销售额以及按规定已从销售额中差额扣除的部分。增值税扣缴义务人(暂行条例)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试点办法)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境内的界定(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一)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二)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试点办法)(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掌握:1.提供方境外;2.接受方为境内;3.完全境外消费财税[2009]111号文件: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属于条例第一条所称在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征收营业税。上述劳务的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根据上述原则,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扣缴增值税。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例:甲单位纳税人委托英国A企业进行新产品设计服务,需支付设计费人民币10万元。A企业在我国境内无经营机构。甲单位应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扣缴A企业增值税:10*6%/(1+6%)=0.566(万元)三、征税范围征税范围(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应税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试点办法)在境内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视同销售(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计税价格中加计消费税额。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视同销售(试点办法)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二)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三)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非营业活动1、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四、税率和征收率增值税税率表(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以及达到规定标准但未按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税率适用范围17%一般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有形动产租赁13%《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货物11%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0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6%除以上四项规定以外的应税行为部分需要关注的应税服务税目归属1、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税率11%)缴纳增值税。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部分需要关注的应税服务税目归属2、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融资性售后回租,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税率6%,支付方不得抵扣)缴纳增值税。部分需要关注的应税服务税目归属3、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税率11%)或者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率17%)缴纳增值税。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率11%)缴纳增值税。部分需要关注的应税服务税目归属4、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需按规定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期限与缴纳人、扣缴人的增值税申报期限相同。部分需要关注的应税服务税目归属5、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在销售建筑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税部分需要关注的应税服务税目归属6、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动。部分需要关注的应税服务税目归属7、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11%转让其它无形资产税率6%增值税征收率(用于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发生特定应税行为可选择适用征税率征收率范围3%除适用5%征收率以外的应税项目5%不动产转让、不动产出租(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减按3%)五、应纳税额的计算(一)销售额的概念销售额为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是指在价格以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以下不属于价外费用1、代为收取并符合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以下不属于价外费用2、提供应税服务时,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实施办法)(以下为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3、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4、纳税人收取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且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5、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征收率3%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税率11%一般纳税人可以按项目选择简易征收的三种情况:1、老项目2、清包工3、甲供材(利好:原营业税需把甲供材料计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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