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生产生活垃圾清运收费合同甲方:大连xx有限公司乙方:为了加强大连xx有限公司生产生活垃圾废弃物品管理工作,打造良好的环境卫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对瓦房店市兴工大街1号内大连瑞谷科技有限公司整体生活类固体废物进行处置。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有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负责厂区院内生活类固体废物的收集;2、负责对工厂内非生活类固体废物的管理清运;3、按合同约定给付处置费用。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负责按甲方指定时间、地点对厂区内生活类固体废物的清运,并按环保相关规定进行处置;2、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在清运工作中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甲方相关管理制度;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3、保证清运和转运过程中不出现“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现象,并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三、清运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特殊情况下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须无条件完成甲方的清运工作。2三、费用及付款方式1、定为按车计价,费用为320元/车;若日后厂区内另行增加垃圾处理数量后,经双方协商可对计价方式和费用进行调整;2、付款方式:由乙方出具正式发票,按月支付。四、协议时间由年月日至年月日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协议产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六、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