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岗位责任制度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园工作实际,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党政齐抓共管、自上而下进行职能分解的逐级负责制。为此特制定本细则:一、安全职责:(一)幼儿园安全责任:以逐级负责制为载体,落实安全责任。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幼儿园安全工作目标,开展宣传教育、制定相关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安全管理工作,决定奖惩,调查、分析和处理权限以内的事故。(二)幼儿园领导安全职责:强调逐级负责,加强整体配合,发挥整体合力,确定领导干部的安全职责。1、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职责:全面负责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为幼儿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幼儿园安全目标、安全措施和考核办法。②主持幼儿园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制定安全管理逐级负责制,对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③负责各类安全设施配置的决策,并监督实施。④组织实施对幼儿园安全逐级负责制系统考核。⑤调查处理权限范围内的事故,并负责安全事故的报告。⑥主持研究决定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奖励与处罚。2、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安全职责:①协助抓好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分管的安全工作。②组织落实安全工作具体规范和措施。③负责对分管安全工作进行逐级考核和“差点”整改。④处理组长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事宜。(三)幼儿园各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1、园办公室主任职责:①在园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②对幼儿园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参与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决策。③制定幼儿园安全工作计划和要求,并组织实施。④负责组织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监督活动。⑤负责协调处理权限内的安全事故,并向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提交情况分析报告。⑥按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的安排,负责实施学校安全检查考核,对安全“差点”人员进行帮助,并督促提出改进措施加以改进。⑦处理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事宜。2、教导主任职责:①负责组织教学环节中的安全教育宣传学习活动。②负责制定教学工作和幼儿园各功能室及教学设备管理的安全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③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幼儿园教学各环节及教学设备的安全管理。④参加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例会,并按要求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教学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落实整改。⑤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3、教导室主任职责:①负责各年级、班级安全教育与管理,组织班主任和学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②制定学生安全管理相关制度。③负责检查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教育制度和校园内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落实。④参加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例会,按要求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幼儿安全管理工作情况,适时地、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决策。⑤负责假期幼儿安全教育与管理。⑥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4、总务主任职责:①贯彻上级安全文件精神,在财力配置和资金筹集、运用以及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安全方面,做好后勤保障工作。②根据园安全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制定资金投入、幼儿园安全设备更新改造的计划,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在资金使用上提出意见和建议。③参加园安全领导小组例会,汇报有关安全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的检查、监督及执行情况和资金运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④负责幼儿园公有财产的安全管理。⑤负责制定校内电器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使用及安全操作的规章制度。⑥对园内的电器设备和消防设施制定安全管理办法,负责监督、检查设备的完好,制定设备损坏的处罚办法。⑦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5、班主任职责:①在德育处的领导下,负责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学生安全管理工作。②积极贯彻上级安全工作有关精神,提高安全意识。③负责落实幼儿园安全会议工作精神和各项有关安全制度。④按时参加有关安全工作会议。⑤积极开展幼儿安全教育学习活动。⑥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事宜。6、教职工职责:①认真贯彻上级安全精神,提高安全意识。②认真学习各项安全制度,主动接受安全教育。③按照岗位要求,严格履行安全制度,做好本职安全工作。④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全校性安全管理工作。⑤按时参加有关安全工作会议。⑥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事宜。二、标准和要求:(一)坚持党政齐抓共管,党政各部门凡与安全工作有关的内容,必须纳入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进行管理。(二)凡纳入安全管理逐级负责制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确实按照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实施安全管理,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达到规定的各项标准。(三)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逐级负责的具体实施办法。三、考核:(一)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幼儿园安全管理细则》组织专门考核小组对幼儿园安全工作实施年度考核。(二)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实行系统考核综合评定。系统考核实行职务逐级负责制,逐级考核;综合评定由幼儿园考核小组做出评价。考核具体程序和办法纳入年度考核中组织实施。(三)幼儿园根据安全考核结果,对有关责任人实施奖惩。各级干部在履行安全职责中,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凡发生失职、失察、失控的,按直接责任、间接责任、领导责任,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予以追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