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职业学院(原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根据鲁招考〔2012〕26号《关于做好山东省2012年部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何为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国家教育部批准在部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目的在于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的机制。2012年单独招生试点考核工作遵循院校自主、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原则,以选拔适合高职教育、适合高职专业学习的考生为改革目标。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被试点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试点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所有待遇与参加普通高考被录取的学生一致,仅仅是考试方式不同。我院2011年通过国家教育部批准首次开展单独招生试点工作。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2012年单独招生高职专科招生计划专业名称科类计划学制学费(元/年)铁道机车车辆理科2035000电气自动化技术理科2535000对口(机电)2535000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理科2035000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理科2535000对口(机电)25焊接技术及自动化理科2035000机电一体化技术理科2535000对口(机电)25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理科2035000对口(机电)20计算机应用技术文理2035000对口(计算机)30计算机网络技术文理2035000对口(计算机)20软件技术(服务外包方向)文理203暂定8000建筑工程理科2535000对口(建筑)30供暖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理科2035000生物技术及应用理科2035000生物制药技术理科2535000会计电算化文理2034800对口(财经)20优秀运动员1035000三、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一)、已经参加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山东职业学院的单独招生。(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三)、铁道机车车辆限招女生比例为10%。(四)、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四、报名时间及方式(一)报名时间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报名时间:4月11日-4月19日考生网上报名,4月28日早上8:30——下午5:30,现场确认。逾期不予补报。(二)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考生可于4月11日-4月19日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并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考生必须准确如实地填写考生号(14位)及我院要求的相关信息。2、报名资格审查:4月20日我院将报名考生信息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考生报名资格。(三)信息确认、缴费及察看考场考生须在“网上信息输入”的基础上,在4月28日早上8:30-下午5:30到我校“信息确认”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及察看考场,并参加面试。现场报名及面试地点:解放路62号,山东职业学院培训基地招生就业办公室。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3、能够证明高中阶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或者其他特长的证明资料。4、报名考试费:120元(参照鲁价费发[2008]146号文件规定标准),领取准考证时统一缴纳;5、考生所交材料和报名考试费概不退还;6、信息确认后,考生参加面试,察看笔试考场。五、考试办法及安排(一)考试安排及考试科目:1、准考证领取:4月28日上午8:30—下午5:30统一到解放路62号,山东职业学院培训基地招生就业办公室办领取准考证并到考试地点察看考场。2、考试安排: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形式考试地点4月28日上午9:00——下午6:00综合素质面试解放路62号山东职业学院培训基地4月29日上午9:00—语文、数学笔试现场报名时告知(二)考试科目及形式:考试工作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1、通过笔试及面试完成相关考核。以优秀运动员资格报名的考生免除文化课考试。2、笔试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面试考试由学校依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三)考核成绩确定考生成绩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普通高中考生与对口高职考生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六、命题与评卷(一)、组织专门的老师命题、阅卷。(二)、评卷:我校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七、录取(一)、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按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优秀运动员免文化课考试,当某一体育科类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时,依据该科目体育成绩,参考综合素质择优录取。(二)、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毕业当年,考生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专科)学习。获奖考生于4月28日前到我院报名,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经我院审核后,于5月9日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三)、以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的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四)、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获得如下省市地区奖励的考生优先录取:1、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优干)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的考生;2、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3、在市级及以上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获三等奖以上的,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4、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5、其他学院认可的特长。(四)、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五)、确定预录名单:5月3日审核组根据考生的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六)、公示预录名单:5月4-8日由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七)、5月9日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八)5月14日我院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八)、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山东省2012年普通高考。(九)、录取数据按规定时间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确保进入高校学生学籍信息库。八、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一)、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九、时间安排时间工作内容4月11-4月19日考生网上报名月20日考生资格审查4月23日-24日网上公布可以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4月28日考生到校确认、缴费、察看考场、面试4月29日-5月2日笔试、阅卷、统分5月3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5月4-8日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5月9日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5月14日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十、监督机制(一)、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十一、违规处理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十二、组织保证(一)、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二)、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三)、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四)、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十三、相关事宜(一)、单独招生各专业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单招计划数。如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单招计划,学校将计划调到普高统招批次录取。(二)、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三)、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十四、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邮政编码:250104咨询电话:0531-66773226,86952030,66772188,66772199联系人:于老师张老师刘老师学校网址:我校招生信息网十五、乘车路线考生在火车站下车可乘3路公共汽车到“解放桥”下车换乘37、1、46路车到“山大路”站下车向西200米到校,在长途汽车站下车的考生可乘K50、K53路公交车到“山大路”站下车,路南即为山东职业学院(原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培训基地。十六、食宿安排友情提示为了方便考生及家长,我院培训基地(解放路62号)设有招待所及食堂,可以在报名、考试期间为广大考生及家长提供食宿服务。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信息网,因时间很紧,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201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