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地区承租造林地林木伐采成本之分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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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林學季刊(QuarterlyJournalofChineseForestry)39(3):315-327(2006)-315-南投地區承租造林地林木伐採成本之分析1鄭欽龍2施友元3(收件日期:民國95年4月6日、接受日期:民國95年5月19日)【摘要】本研究旨在分析南投地區國有林承租造林地的林木伐採成本及其影響因素之量化關係,進而瞭解造林之收益。實證分析顯示,伐採成本為林地至鄰近木材市場的距離、伐木材積及伐木工資水準三項變數的線性函數。此計量成本模式具有良好的解釋能力。從模式推估可見,平均伐採成本趨近於邊際伐採成本,顯示伐採作業具經濟效率。本研究亦顯示,林地具有適當的可及性和立木度,即距離木材市場40公里以內,伐採材積在200m3以上,其伐採作業可有合理的收益。【關鍵詞】森林經營、森林評價、人工林、伐採成本、立木價金ANANALYSISOFTHETIMBERLOGGINGCOSTOFLEASEDFORESTLANDINNANTOU1ChinlongZheng2Yu-YuanShih3(Received:April6,2006;Accepted:May19,2006)【Abstract】ThepurposeofthisstudyistoquantifytherelationshipofthetimberloggingcostofleasedforestlandsanditsinfluentialfactorsandtoassesstheprofitabilityoftimberlogginginNantou.Theresultofempiricalstudyshowedthatloggingcostisalinearfunctionofthefollowingfactors:distanceofforestlandfromtimbermarket,volumeofloggedtimberandlevelofloggingwage.Thequantitativecostmodelhadahighinterpretativeability.Thestudyalsoindicatedthatforestlandswithsuitableconditionsofaccessibilityandstocklevel,i.e.,thedistancefromtimbermarketlessthan40kilometersandthevolumemorethan200m3,couldgenerateareasonablerevenuefromtimberlogging.【Keywords】Forestmanagement,Forestvaluation,Forestplantation,Loggingcost,Stumpagevalue1本研究承國科會計畫(NSC92-2625-Z-002-028)及林務局計畫(94務管-4.4-造-01-7)補助經費。ThisstudywassponsoredbytheNationalScienceCouncil(NSC92-2625-Z-002-028)andTaiwanForestBureau(94-M-4.4-S-01-7).2國立台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教授,通訊作者。Professor,SchoolofForestryandResourceConservation,NationalTaiwanUniversity,Taipei,Taiwan.CorrespondingAuthor.3國立台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研究生。Graduatestudent,SchoolofForestryandResourceConservation,NationalTaiwanUniversity,Taipei,Taiwan.-316-南投地區承租造林地林木伐採成本之分析I、前言自1990年代以來,我國之森林保育漸受重視,又因台幣大幅升值外國木材進口數量日益增加,以致國產木材供給數量逐年減少。依據現行之「臺灣森林經營管理方案」規定,台灣每年伐木量限制在20萬立方公尺以下。據林務局(2005)統計,2004年進行伐採林木的林地面積704.83公頃,採伐材積70,801立方公尺,此採伐量尚不及國內木材消費量的1%。然我國人工林面積約42.2萬公頃,佔全台灣森林面積之1/5,倘能在現有市場條件下,選擇適當之人工林地積極經營,應可提高國產木材之供給,並為山村增加就業機會。人工林在林木成熟後,適度伐採可回收造林投資,增加木材供給之外,森林更新後,以生長旺盛而固碳率高的新林木取代生長停滯的老林木更能有效的減少二氧化碳(FAO,2003)。我國近年人工林伐採作業漸少,因此缺少相關的伐採成本資訊。京都議定書已在2005年生效,因此進一步瞭解人工林採伐成本有利於評估在台灣集約經營人工林對二氧化碳減量的可行性。此外,2001年政府為擴大投資,提振經濟景氣,加強造林及輔導民營林業,而人工林實施伐採作業是否可行,可否增加山村就業機會,亦須先瞭解林木伐採成本及其收益。Horngrenetal.(2002)指出在成本會計上估計實際作業成本的方法有:工業工程法、專家諮詢法、會計分析法以及計量分析法,而計量分析法估計成本的準確程度高於其他方式,倘若實際成本和其影響因子的資料易於蒐集,則計量分析法所需經費和時間亦較其他方式少。所謂計量分析法係以統計迴歸分析建立作業成本與其相關因子的數學函數關係,即以作業成本為依變數,配合理論上或實際經驗上可能影響作業成本的因子做為自變數,再藉由調查多數案例所得之實證資料,利用迴歸分析以合適的函數形式配適作業成本函數。計量成本模式除用來瞭解作業成本與其影響因子的關係外,並可用以推估不同條件下的作業成本,進而分析合理成本範圍內的作業條件。所謂工業工程法,即將伐採作業視為一工作流程,再量測流程內各項作業步驟所需的工時,然後以工時乘以每小時工資計算其作業成本。如李久先等(1982a,b)以時間研究的方式,來探討六龜、太麻里及蓮華池等地之伐木造材、集材與裝材作業之重要時間影響因素,並發現伐木、集材與裝材作業之平均工作量及作業單位材積之直接人工成本皆有地區性差異。時間研究法可得知詳細的伐採作業工時及成本,但量測程序繁雜,適合個案之研究。Hartsoughetal.(2001)近年應用統合分析(meta-analysis)的概念,蒐集已完成之伐採成本研究文獻,以前人既成之研究結果為觀測對象,再進行每一單株林木的伐木、除枝造材、集材所需之時間的統計分析。李慶餘等(1989)曾研究中興大學惠蓀林場之疏伐作業,利用迴歸分析建立疏伐總工作量與疏伐林地立木度、疏伐密度、林地條件、集材距離及疏伐木株數等因素的計量關係影響,然後再以疏伐工作中華林學季刊(QuarterlyJournalofChineseForestry)39(3):315-327(2006)-317-總量和單位工資推估疏伐作業之成本。吳學平(2001)以竹東事業區25年生柳杉人工林之疏伐作業為例,分析疏伐作業各項工作時間,藉以推算每工每日標準工作量及作業生產成本,該研究結果顯示,每工每日標準工作量分別為伐木8.89m3,打枝造材7.16m3,集材作業15.85m3,裝車運材19.94m3,經推算疏伐成本及收益後,疏伐作業仍有18.1%之利潤。另外,任憶安、陳宛君等(1996)亦曾以林業試驗所六龜試驗林疏伐作業為例,分析伐採成本及效率,研究發現疏伐木成本高昂,而不論是以伐木株數或材積計算,發包作業的效率均高於直營作業。Keeganetal.(1995)曾調查美國蒙大拿州伐木業者的伐採成本及相關資料,以迴歸分析法探討不同伐木方式的作業成本以及影響因素的關係。依據此研究林木伐採成本可按作業階段分為:林木伐倒成本、除枝造材成本、集材成本、裝材成本及營運管理成本,其中以集材成本最高,營運管理成本最低。另外,影響各階段作業成本的因素也不同,如影響集材成本的因素為單木尺寸、集材距離、坡度及單位面積林木蓄積量,而影響裝材成本的因素為單木尺寸、林地面積及林地狀況。Keeganetal.(2002)又再進行美國蒙大拿州牽引機和集材索兩種不同伐採方式的成本研究,以上兩項成本的計量模式之主要解釋變數為每英畝伐採材積、伐採林木平均胸高直徑和平均集材距離,而解釋能力都在60%以上。FeboP.etal.(1997)曾經以西西里島Agrigento地區九處大小約1公頃的試驗林地的伐採作業為例進行研究,發現疏伐費用會隨林地坡度及不平坦程度而增加,單木尺寸與林分密度雖會使成本增加,但影響不大。鄭欽龍(2000)認為決定伐採單位成本的主要因素為:工資、林地的可及性(accessibility)以及伐採之規模。工資高則伐採成本增加,而林地越偏遠其林木的伐採及運輸費用越高。因伐採作業具有規模經濟,伐採林地面積愈大或林木蓄積愈多,每一單位材積的伐採成本愈低。另鄭欽龍等(2006)曾應用計量分析法分析林務局在2001年以後所執行的人工林疏伐作業的成本,分析結果顯示:單位面積的疏伐成本主要取決於林地之地區別、是否搬出疏伐木以及每公頃疏伐木之搬出株數三項,且若林地坡度小於25%,距離林道600公尺以內,每公頃疏伐400株後仍有適當蓄積之人工林應可進行疏伐。綜合前人研究,林木伐採成本與伐採林地面積、林地坡度、林地至木材市場距離、伐採林木之單木尺寸、林地立木度以及伐採工資等有關。本文蒐集南投地區國有林承租造林地的伐採作業成本資料,參考前人研究結果,以多元迴歸的計量分析法,探討並量化影響林木伐採成本之因素,進而討論承租造林地伐採作業的可行條件。II、研究資料與方法(I)實證資料本研究承林務局協助蒐集南投林區管理處2002年至2005年查定國有林事業區出租造林地的林木分收價金資料46筆,查定項目包括:伐採林木之利用材積(以V做為此項在計量模型之符號,以下各項符-318-南投地區承租造林地林木伐採成本之分析號之意義類同)、林地至最近的木材市場的運輸距離(D)、每工每日伐木工造材作量(Q1)、每日伐木造材工資(W1)、每工每日集材工作量(Q2)、每日集材工資(W2)、每工每日貯木工作量(Q3)、每日貯木工資(W3)、運輸費用、管理費用、稅捐等。由以上Q1、W1、Q2、W2、Q3、W3可分別算出該筆伐採林地的伐木造材工資支出、集材工資支出和貯木工資支出。此三項工資支出再加上運輸費用、管理費用及稅捐即為該筆林地的伐採成本。本研究所蒐集資料的查定時間在2002年有3筆,2003年16筆,2004年16筆,2005年11筆。為消除不同年度的工資波動,各筆資料的伐採成本再以2001年(民國90年)為基期,按行政院農委會農業統計月報公布之農民工資指數進行平減,以算出各筆林地的實質伐採成本。以上南投林區管理處的國有林出租造林地的林木伐採作業狀況及其成本,整理如表1所示。從表1可見,出租造林地的伐採成本以小於30萬元的居多,佔總筆數的34.8%,其次為介於40萬元與50萬元以及60萬元以上,分別都是19.6%。平均每筆出租造林地的伐採成本為47.9萬元。在46筆出租造林地的伐採作業中,伐採林木的利用材積以小於200和介於400與600兩者所佔比率最高,皆佔全部的34.8%,材積介於200與400佔21.7%,材積在600以上僅佔8.7%。平均每筆出租造林地的伐採利用材積為330m3。由以上平均之伐採成本及利用材積可見,國有林出租造林地的伐採規模並不大。在工資方面,每日伐木造材工資有2500元及2000元兩類,前者佔89.1%,後者佔10.9%,平均每日伐木造材工資為2445元。同樣的,每日集材工資亦有2500元及2000元兩類,前者佔93.5%,後者佔6.5%,平均每日集材工資為2467元。另每日貯木工資皆為2000元。伐採林木為技術性工作,職業風險也較高,因此以上之伐木造材、集材和貯木工資均高於一般非技術性之工資。從表1可見,每工每日的伐木工作量以10m3最多,佔全部的95.7%,而每工每日20m3僅佔4.3%。集材工作量每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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